*ST西发: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暂时放弃商业机会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就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有关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投资年产 30 万吨啤酒扩产建设项目的商业机会事宜,鉴于上市公司涉诉案件
尚未完结,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亦未恢复正常投融资能力,目前财务状况不具
备行使上述商业机会的客观条件,同时,西藏盛邦及实际控制人罗希先生出具承
诺支持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法律程序以公允价格收购项目公司;
如项目建设投产时,上市公司尚未完成对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届时将全
权委托上市公司在此期间对项目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合理分配利润。上市公司暂
时放弃商业机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对该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符合公司客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
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关于暂时放弃商业机会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议案实施了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上
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强、张志明、方毅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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