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1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为推进化解历史诉讼对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结合现状,拟与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简称“永登信用社”)达成和解并签署支付协议,由西藏发展分三期向永登
信用社支付 700 万元,永登信用社在 5 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的所有保全措
施,且不再基于案涉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我们认为,上
市公司拟与永登信用社达到和解,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强、张志明、方毅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