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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关于与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5-18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2-05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约定,根据该框架协议约定,本框架
协议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协议项下具体意向性合作项目需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履行法定程序后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本框架协议的履行以及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另有公司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签
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正协商推进《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合作内容,暂未签订除合
作框架协议外的其他协议,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及其后续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与重庆中节能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节能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和标的,无需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名称: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柏;注册资本:45775.974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重庆中节能公司非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文化悠久,在中国乃至世界享有重要文化政治地位。多年来,在
国家大力扶持下,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群众生活持续有效改善,对外交流合作不断
扩大,开放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正大力发展以净土健康、旅游文化、高新数字等为代表的特
色优势产业。西藏自治区清洁能源资源丰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着巨大的区位优势、资
源优势、政策优势和发展潜能。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是以节能环保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经过多年发展,中国节能已形成了节能与清洁供能、生态环保、
生命健康三大主业,绿色建筑、绿色新材料、绿色工程服务三大业务以及强大战略支持能力
的“3+3+1”产业格局,成为我国节能环保领域的旗舰企业,地方环境、跨区域治理综合解决
方案的推动者、引领者,是节能环保领域的“智库”。
     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节能”)是中国节能旗下的区域性二级
子公司,2021 年资产规模近 70 亿元。公司核心主业为车用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
污染治理等,公司业务和资产分布于重庆、安徽、福建等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香港特
别行政区。公司确定以现有车用燃气业务为依托,集聚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优势,依托中国
节能,积极拓展车用交通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等节能环保业务。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
的重要指示,坚持不懈推进绿色与高质量发展,促进甲乙双方合作向更高、更宽、更深层次
迈进,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原则
     双方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共同致力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新
能源开发、重要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统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坚定不移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
生态。
     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协同推进”的原则,围绕生态文明、节能
环保及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双方整合资源,采取“整体统筹、分步实施、重点
推进”的投入方式,在规划咨询、资本运营、市场推广、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层面开展工
作,提供绿色区域能源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推进和实施确定的重点项目。
     (二)合作内容
     1、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
     利用双方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领域的优势,
为城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提供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和能源梯次利用,在适宜地区共同参
与投资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依托中国节能的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专业技术,为西藏地区各大城市供暖提供清洁、低碳、
智慧的专业管理方案,通过多能互补联合能源方案和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搭建,实现城市供
暖配套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低碳、智慧的高质量、强保障供暖服务。
     2、共同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试点示范
     双方充分发挥自身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优势,立足西藏地区生态环境
保护修复治理现状,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等项目,
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供一站式服务。参与拉萨市“南北山绿化项目”规划和建设,助
力将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及水务合作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环保领域的技术和运营优势,以最大限度实现规模效益和资源综合
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为目标,结合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园
区化现状,着眼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的发展趋势,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建
设静脉产业园,集中处理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
     依托中国节能在水务领域的技术、资金、建设和运营优势,根据城市水务发展的总体规
划和实际需求,积极参与城市水源地建设及保护、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工业
废水处理、水环境流域治理及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
     4、开展土壤修复、矿山及工业场地污染修复、危险废弃物处置合作
     双方联合对工业污染场地、矿山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作。为


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工业园区等提供环保管家一站式服务,建立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在线监测体系并
提供运营服务。
       充分发挥中节能在工业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领域的专业优势,完善及建设相关处置
设施,为政府提供医疗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应急处置方案。
       5、开展气化西藏项目合作
       依托乙方在交通领域的基础设施资源,双方在拉萨及周边地市共同开展公共交通、物流
园区、物流通道的 CNG、LNG 加注站地布局选址和建设工作。双方共同开展车用燃气用户开发,
引导客户优先使用 CNG、LNG 等清洁燃料,逐步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与
创新利用模式。
       6、开展低碳绿色工业园区项目合作
       双方依法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及具体实施方案后,依托乙方在业内低碳绿色工业园区规划
建设的成熟经验,建造打造低碳绿色工业园区建设示范园区,充分利用乙方的优势资源为西
藏发展打造国家级低碳绿色示范园区,树立西藏区域节能与综合利用绿色低碳工厂标杆。
    (三)合作机制
       1、工作机构。甲乙双方共同成立深化战略合作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双方指派相
关人员担任。待相关条件成熟后,依法合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推进相关工作。
       2、工作机制。甲乙双方工作小组按照本协议,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商
定合作的重要项目,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研究和议定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见;
负责定期沟通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工
作小组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重要会谈应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合作。具体项目合作由双方下属部门、机构、企业等单位,依据本战略合作协议,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及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积极推进、务实高
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战略意向协议,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对于意向性合作项目,应在法律、法规、
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且履行法定程序后,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共同拟定合作备忘录,作为开展未来合作的
参考,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3、双方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与合作伙伴有关联的商业秘密保密。


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本协议的任何
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事项冲突,具体执行以补充
协议所述内容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将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促成本协议所涉领域业务
的全面合作。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情况而定。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控
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反馈未来三个月内无股份减持计划,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反馈未来三个月内不排除有股份减持计划。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约定,根据该框架协议约定,本框架协议
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协议项下具体意向性合作项目需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履行
法定程序后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本框架协议的履行以及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5/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