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4-17
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
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要求,我们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是公司全资子
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承接控股股东下属
企业相关施工建设工程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除此之外,均与
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6,638.49
万元(系为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及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
独立董事意见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内。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杜绝
违规事件的发生。
二、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资金
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
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结合公司2013年的经营计划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为对各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且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与关联方预计在201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核,公
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
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预计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
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
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五、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文
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业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
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
进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转。公司所作的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
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2012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六、关于公司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连续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
控体系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能够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在201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由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独立董事签字: 庄宗明 薛祖云 魏建
日 期:二 0 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