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4--00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一
部函(2014)112 号文)要求,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
公开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不存在超期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仍在履行
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保证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
方面的相互独立
在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划转给福建漳龙实业有限
公司完成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
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
福建漳龙实 权益变动报告书所作的承 2013 年 12 月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将与上市公司 长期 履行中
业有限公司 诺 04 日
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
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福建漳龙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
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
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
或交易。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若公司无重大投
福建漳州发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以 2012 年 08 月 2012 年
展股份有限 现金分红承诺 履行中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16 日 -2014 年
公司
分配利润的 30%,且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
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若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福建漳州发 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尚需提交公
2014 年
展股份有限 现金分红承诺 议批准。 ----- 司股东大会
-2016 年
公司 为使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在短期收益和长期价值之间达到 审议通过
平衡,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的现金分红权益,同时确保公司
能够长期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为股东提供回
报,公司计划未来三年内进行各年度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上述承诺的详细内容刊登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2012 年 07 月
31 日及 2014 年 01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12 年--2014 年)》及《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规划(2014 年--2016 年)》。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