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29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4—016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03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03 月 27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
到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列席各次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发挥内部审计监
督作用,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严格执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审查了各定期报告,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2013
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有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
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
内控机制,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财务规章制度,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公司本报告期没
有募集资金项目。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转让
参股公司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股权事宜进行了监
督检查,认为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和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
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为进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步规范公司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
载体的保密工作,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新进行
了修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份以及受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况发生。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
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 年利润
分配预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2,565,276.30 元(母公司),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 2012 年已分配的利润,报告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1,958,596.73 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11,193,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
税),共计派发20,559,670.15元。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度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
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六、以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经营
活动需要发生的,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均回避表决。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
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经营需要,且其他方股东
将按股比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监事会决议公告
行为。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附属企业漳州
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
司晟发名都15#楼上部项目工程,有利于晟发名都项目的顺利进行,
定价与独立第三方无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九、以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
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
201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