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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4-12-03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4-06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2014 年 12 月 3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或“漳州发展”)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公司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36 号文核准。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3.5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

次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5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

/张。

       3、发行人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

口径的净资产为 164,164.83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1.00%,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为 136,335.41 万元,母公司口径的资产

负债率为 55.50%;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090.68 万元(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

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

       4、本次债券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方式,由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漳龙实业”)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漳州发展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已于 2014 年 10 月 25 日披

露。201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次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以下简称“单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

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

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单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

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单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

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

次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

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次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次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6.20%-7.2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T-1 日)(9:00-15:00)

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T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拥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A 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五)配

售”。

    本次债券发行不设网上认购。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将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福建漳州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

式参与。

    9、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5 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 3.5

亿元。本次债券不设网上发行,故不采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本

次债券最终认购不足,不足 3.5 亿元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认购。

    10、本次债券发行代码为“112233”。

    11、网下发行面向拥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

询价认购。投资者网下认购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

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

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

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本次债券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

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

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

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 5,000 张

或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单笔现货交易数量

低于 5,000 张且交易金额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

无法卖出,请投资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险。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发行情况,请

仔细阅读《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4 年 12 月 3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漳州发展    指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漳龙实业、控股股东、担保人     指   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
本次债券                       指
                                    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簿记管理人/东兴证券
                                    2014 年 12 月 4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
网下询价截止日(T-1 日)       指
                                    价截止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网下认购        2014 年 12 月 5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
                               指
起始日(T 日)                      购的起始日期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
承销团                         指
                                    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机构投资者                     指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4、发行规模:3.5 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

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

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

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

下发行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再利率询价

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起息日:2014 年 12 月 5 日。

    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5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次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13、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止。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止,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5 日起

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止。

       1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

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帐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一起支

付。

       1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帐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7、回售申报: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

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采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

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形式。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

司综合评定(东方金诚债评[2014]031 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拥有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

网下发行”中“(五)配售”。

    23、发行对象: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2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次债券为网下发行,不进行网上/网

下回拨。

    2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

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3.5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

销团余额包销。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发行费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

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本期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的 1.5%。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30、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可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不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或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次发

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质押式回购安排:无。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3、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2014 年 12 月 3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周三)
           T-1 日
                                网下利率询价(询价时间 9:00-15:00)
   (2014 年 12 月 4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周四)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4 年 12 月 5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周五)
      T+1 日、T+2 日
(2014 年 12 月 8 日、2014 年
                                网下认购日
        12 月 9 日)
      (周一、周二)
           T+3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10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周三)               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T+4 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簿记管理人将网下认购的注册
  (2014 年 12 月 11 日)
                                数据于当日 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
         (周四)
                           深交所
    注: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系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 A 股合格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询价区间为:6.2%-7.2%,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4 日(T-1 日),参

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按照如下时间传真《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等文件至簿记管

理人处:(1)与发行人及承销团成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投资者(以

下简称“关联方”)必须在 9:00-10:00 期间将上述文件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2)其他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非关联

方”),必须在 10:00-15:00 期间将上述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

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

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8)每一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

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本次债券的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4 日(T-1 日),参

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按如下时间传真以下文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并电话确认:(1)与发行人及承销团成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投资者

必须在 9:00-10:00 期间将上述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2)其他不

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10:00-15:00 期间将上述文件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

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电话:0755-83229482

    接收以上文件的传真号码:0755-83256571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

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三、网上发行

    本次债券仅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配售,不设网上发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5 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 3.5 亿

元。本次债券不设网上发行,故不采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 手

(10,000 张,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00 张,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4 个交易日,即网下发行认购日为

2014 年 12 月 5 日(T 日)、2014 年 12 月 8 日(T+1 日)、2014 年 12

月 9 日(T+2 日)每日的 9:00-17:00 及 2014 年 12 月 10 日(T+3 日)

的 9:00-11:00。

    (四)认购办法

    1、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12 月

4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

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进行配售,并向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

下认购协议》。

    (五)配售
    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进行配售,配售

原则是: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

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

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

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认购

数量优先的原则配售(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配售);在认购数量

也相同的情况下,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通过协商方式确定

配售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六)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

认购款须在 2014 年 12 月 10 日(T+3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4 漳发债认购资

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传真号码 0755-83256571,

联系电话:0755-83229482。

户 名: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账 号:                            322056023692
同城交换号:                       892
异地交换号(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4100005073
开户行地址:                       北京市金融大街 15 号北楼 1 层
收款确认联系人:                   杨景春
收款确认查询电话:                 0755-83229482
联行号:                           02319

    (七)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4 年 12 月 10 日(T+3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

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

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

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T+4 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深交所,

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

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联系人:许浩荣、赵绪堂
联系电话:0596-2671753

传真:0596-2671876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6 层

联系人:王化民、刘松芳

联系电话:010-66555874

传真:010-66555910

(以下无正文)
附件: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本表一经投资者完整填写,且签字(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
管理人后,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
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为 6.2%-7.2%)
                                                        票面利率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                    申购金额(万元)
                                                         (%)
动单位为 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
大申购需求;3、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
申请金额;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关联方必须在 2014 年 12 月 4 日(T-1 日)9:00-10:00
期间将上述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非关联方必须在 10:00-15:00 期间将上述文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接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及包括机构投资者连同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内的其他资料的传真号码: 0755-83256571。确认电话:
0755-83229482。咨询电话:13925241907、13923836642。联系人:杨景春、巩婷婷。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
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发行的最终申购金额为本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申购
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
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
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
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申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
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
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
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

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
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
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
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5.60%-6.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60%                                       2,000
5.90%                                     4,000
6.20%                                     7,000
6.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6.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60%,但高于或等于 6.2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20%,但高于或等于 5.9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90%,但高于或等于 5.6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T-1 日)15:00 前将
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
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
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
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
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755-83256571;咨询电话:13925241907、13923836642;联系

人:杨景春、巩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