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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1-19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7-006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01 月 11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0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

参与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

的下列条款进行修改:

       (一)原第一章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4,146,545

元。

       现修订为: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1,481,071

元。

       (二)原第三章第十九条为:公司于 1997 年 3 月将原股份按 1.55:

1 的比例进行股份调整;1997 年 6 月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发起

设立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普通股总数为 100,025,800 股,全部为
内资股股东持有。

    1998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00,025,800 股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并向全体股东以 10:

1 的比例转增股本。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总

股本为 120,030,960 股。

    1999 年 6月 2日,公司以 1998 年年末总股本 120,030,96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5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转增 2股。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

总股本为 204,052,631 股。

    2001 年 3 月 5 日 , 公 司 以 1999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204,052,631股为基数,每 10股配售 3股,配售价格每股 12元人

民币。此次配股实际配售 21,420,000股。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225,472,631股。

    2002 年 7月 9日,公司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225,472,63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 360,756,209 股。

    2006 年,公司定向回购漳州市财政局 、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漳州建业公司、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持有的 44,453,591

股本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16,302,618 股。

    2013 年 5 月 9 日,公司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316,302,618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 411,193,403 股。
    2015 年 05 月 07 日,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520,086,203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 884,146,545 股。

    现修订为:第三章第十九条:

    公司于 1997 年 3 月将原股份按 1.55:1 的比例进行股份调整;

1997 年 6 月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发起设立公司转为社会募集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 100,025,800 股,全部为内资股股东持有。

    1998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00,025,800 股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并向全体股东以 10:

1 的比例转增股本。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总

股本为 120,030,960 股。

    1999 年 6月 2日,公司以 1998 年年末总股本 120,030,96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5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转增 2股。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

总股本为 204,052,631 股。

    2001 年 3 月 5 日 , 公 司 以 1999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204,052,631股为基数,每 10股配售 3股,配售价格每股 12元人

民币。此次配股实际配售 21,420,000股。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225,472,631股。

    2002 年 7月 9日,公司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225,472,63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 360,756,209 股。
    2006 年,公司定向回购漳州市财政局 、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漳州建业公司、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持有的 44,453,591

股本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16,302,618 股。

    2013 年 5 月 9 日,公司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316,302,618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 411,193,403 股。

    2014 年 09 月,公司经 中国证 券监督 管理委 员会证 监许可

[2014]909 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 10,889.28 万股新股,并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411,193,403 股增至 520,086,203 股。

    2015 年 05 月 07 日,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520,086,203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 884,146,545 股。

    2016 年 12 月,公司经 中国证 券监督 管理委 员会证 监许可

[2016]2586 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 10,733.4526 万股新股,并于 2017

年 01 月 0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884,146,545 股增至 991,481,071 股。

    该议案已获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 2016 年 09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步伐,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

项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 项目、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

厂 BOT 项目及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20,376,968.50 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

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鉴证字 H-001

号”《关于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20,376,968.50 元,公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14,189,002.93 元。本次

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

包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大农景观

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景观”)签订《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

厂(一期)绿化工程(代征公共绿地)分包合同》,金额为 6,031,720.00

元。

        鉴于大农景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

企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林

奋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

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