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潘越)2018-04-14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17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2017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17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均对公司送

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并对议案进行了更细致的了解。

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17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在本年度履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缺 席    列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的董事会次数                                         (次)   大会次数
         13              13                0                  0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本

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1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审阅并批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亲自

到现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

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

况。

    2.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2017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照

公司制定的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执行,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

符合规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17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一)2017年1月18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同》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3月17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7年4月13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年对外担保额度的意见

    5.关于子公司与福建漳龙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

同》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子公司与福建漳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

同》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下属企业漳州晟达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四)2017年6月13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的独立意见

    (五)2017年8月10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六)2017年8月30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

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分包合同》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50%股

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七)2017年10月19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17年11月20日,就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17年12月2日, 就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收购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有限公司45%股权涉及的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本人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

及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本

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董事会提供

决策参考建议,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潘越

                   二○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