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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2019-06-13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8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公司向参股公司花都置业提供的借款金额为 4,062 万元,
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

     (二)延长借款期限的原因:花都置业开发的项目尚处于控规方
案的调整报批阶段,为确保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推
进。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三)花都置业所开发的项目地块区位优势明显、配套完善,市
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一、概述

      1.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花
都置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后 10%股比为花都置业提供 4,062 万元的
财务资助,期限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花都置业其他股东方均按
股权转让后的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年期)计算(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已届满,鉴
于花都置业尚无法通过融资形式解决自身的资金需求,为确保项目的
顺利推进,公司与其他股东方就延长股东借款期限的相关事宜进行多
次沟通,均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1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8)。
    2. 2019 年 0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
限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利
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若花都
置业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3. 本次延长参股公司借款期限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
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法定代表人:蔡明辉

    注册资本:4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与管理;建筑材料(危险化
学品除外)、金属材料、百货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花都置业经审计的总资产 82,416.85
万元,负债 44,156.40 万元,净资产 38,260.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58%;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花都置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82,868.57
万元,负债 44,619.85 万元,净资产 38,248.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84%,目前尚未产生收益。

    三、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花都置业各股东方均按出资比例为花都置业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

    四、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协议双方

    甲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目前花都置业开发的项目尚处于控规方案调整报批阶
段,为确保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漳州发展向
花都置业提供的借款金额 4,062 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若其他股东方未能延长借款期限或延长借款期限较短,则
漳州发展前述借款的借款期限也作相应调整。经花都置业各股东方协
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

    第二条   甲方为花都置业提供的上述借款,其借款利息按以下方
式计算:

    1. 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
算;

       2. 利息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3. 利息支付方式:甲方向花都置业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花都置业于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利息。

       第三条   花都置业承诺: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花都
置业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
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花都置业应提供有关
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花都置业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限支付利息时,按每日千
分之一以应付未付本息及逾期天数为基础计付违约金。

       第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风险防范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参股公司花都置业延长借款期限是基于为确保花都置业
的资金需求,保障花都置业开发的地产项目顺利推进,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花都置业负责开发的项目地块位于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漳州百
里花卉走廊黄金地段的漳浦马口东南花都整体规划区内),漳浦马口
东南花都是国家 4A 旅游景区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地块区位优势
明显,交通便利,配套完善,预计将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偿债能力较
好。公司将积极协调和配合花都置业所开发项目控规方案的调整和报
批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实施开发经营,以更好地确保股东权益的实现。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旨在确保参股公司的资金需
求,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同
时,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
款,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花都置
业所开发的地产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将积极
跟踪参股项目开发经营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延长对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有利于保障参股项目
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其他股东方也
均按出资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2,662
万元(含上述对参股公司提供的 4,062 万元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于 2014 年 0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及 2014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
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持有 19%股权)提供不超过 9,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天同地产开发的
2011G10 地块完成二级开发时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漳州天同地
产有限公司已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于 2017 年 0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及 2017 年 0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8,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从 2017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止。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及 2018 年 0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因信禾自有资金仍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同意按股比以自有资金为
其提供 8,6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从 2018 年 07 月 01 日起
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信禾地产提供财务
资助金额为 8,600 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