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7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7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潘越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潘
越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陈爱华先生已通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本次提名
前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水务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28,000 万元;贷款用于“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一
期)工程项目”;担保期限不超过 14 年(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上述担保额度为融资本金额度,因实际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及由此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
宜。
董事会认为:水务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推动
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公司已建立了具有
可操作性的母子公司管理相关制度,以规范子公司投、融资等重大事
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陈爱华先生,1985 年生,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注册会
计师(非执业)。2013 年 9 月至今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师、副
教授;现兼任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永大税务师
事务所财税咨询、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税咨询顾问、
厦门市跨国投资企业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衡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
陈爱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