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10-10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0-046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
德地产”)与本公司关于福建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置
业”)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作出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璟德地产通过参与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
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活动,竞拍取得花都置业 50%股权;并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与公司签订《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019 年 06 月,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
诉通知书》等,璟德地产以股权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请求:撤销《股
权转让合同》;公司向璟德地产返还股权转让款、债权转让款及利息
等,合计为 5.07 亿元。
2019 年 07 月,公司提起反诉,请求:璟德地产向公司支付违约
金 200 万元;赔偿公司律师费损失 200 万元和如有的证据保全等费用
损失。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分别
于 2019 年 07 月 06 日、2019 年 07 月 24 日、2019 年 11 月 02 日、2020
年 01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9、2019-052、2019-063、2020-00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驳回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2577248.26 元,由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 19400 元,由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
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
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公司的其他诉讼情况见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