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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5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花
都置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后 10%股比为花都置业提供 4,062 万元的
财务资助,期限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2 月,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因花都置业无法通过
融资形式解决自身的资金需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与其他
股东方就延长股东借款期限的相关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均未能取得一
致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2019 年 0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
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1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2.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
限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利
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若各股
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3.本次延长参股公司借款期限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
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法定代表人:林彬煌

    注册资本:4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与管理;建筑材料(危险化
学品除外)、金属材料、百货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厦门国
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公司持有 10%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花都置业经审计的总资产 84,190.88
万元,负债 46,030.10 万元,净资产 38,160.7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4.67%;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花都置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85,507.37 万元,负债 47,434.39 万元,净资产 38,072.98 万元,资
产负债率 55.47%,目前尚未产生收益。

       三、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协议双方

       甲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1.目前花都置业开发的项目尚处于控规方案调整报批阶段,为确
保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向花都置业提供
的借款金额 4,062 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若
其他股东方未能延长借款期限或延长借款期限较短,则公司前述借款
的借款期限也作相应调整。经花都置业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
际情况提前归还。

       2.甲方为花都置业提供的上述借款,其借款利息按以下方式计
算:

       (1)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
计算;

       (2)利息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3)利息支付方式:甲方向花都置业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花都置业于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利息。

       3.花都置业承诺: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花都置业有
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花都置业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违约责任:若花都置业未按上述约定的时限支付利息时,按每
日千分之一以应付未付本息及逾期天数为基础计付违约金。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后生效。

       四、风险防范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参股公司花都置业延长借款期限是为确保花都置业的资
金需求,保障花都置业开发的地产项目顺利推进,花都置业各股东方
亦按股比为花都置业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
会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和配合花都置业所开发项目控规方案的
调整和报批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实施开发经营,以确保股东权益的实
现。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旨在确保参股公司的资金需
求,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其
他股东方亦按股比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跟踪参股项目开发经营的进
展情况,以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延长对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的借
款期限有利于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且其他股东方也均按股比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
项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4,062 万
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