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2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安徽璟德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德地产”)因与公司关于福建东南花都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置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
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璟德地产通过参与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
易中心公开挂牌活动,竞拍取得花都置业 50%股权;并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与公司签订《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019 年 06 月,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
通知书》等,璟德地产以股权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请求:撤销《股权转
让合同》;公司向璟德地产返还股权转让款、债权转让款及利息等,合
计为 5.07 亿元。2019 年 07 月,公司提起反诉,请求:璟德地产向公司
支付违约金 200 万元;赔偿公司律师费损失 200 万元和如有的证据保全
等费用损失。
2020 年 01 月,该案件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0 年 10
月,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
驳回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驳回福建漳州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分别于 2019
年 07 月 06 日、2019 年 07 月 24 日、2019 年 11 月 02 日、2020 年 01 月
09 日及 2020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49、2019-052、2019-063、2020-002 及 2020-046)。
二、本次收到《民事上诉状》的主要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诉人: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原审判决;
2.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因其存在刻意回避本案争议事项及其所产生的根源,故而
最终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以更正。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案现处于上诉受理期,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该诉
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