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04 月 15 日,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漳州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二水厂扩建项目),并将募 集资金余额 16,773.41 万元(含利息 2,635.89 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 际结算数据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后,二水厂 扩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9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 开方式发行了 108,892,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5.5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99,999,32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343,868.02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589,655,459.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09 月 26 日 由承销商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验字 B-007 号《验资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诏安县污 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BT 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7,314.58 万元变 更为 “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诏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BT 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1,002.61 万元用于另一募投项目“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 理厂工程”。2019 年 6 月,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实际划转募集 资金 1,005.0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投入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诺投资金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部分变更) 漳州第二自来水厂扩 1 否 34,500.00 34,500.00 20,512.23 16,773.41 建工程项目 诏安县污水处理厂配 节余资金 1,005.04 万元转入漳 2 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是 11,500.00 4,273.00 4,273.00 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 BT 项目 厂工程专户,已注销 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 3 否 --- 8,319.62 6,484.05 1,934.18 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余额 915.99 元转入漳州市第二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000.00 13,000.00 12,832.08 自来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专户,已 注销 合计 -- --- 59,000.00 60,092.62 44,101.36 18,707.59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漳州第二自来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 变更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 16,773.41 万元(含利息 2,635.89 万元, 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算数据为准),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28.45%。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二水厂扩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 施,建设内容包括旧泵房改造、新建取水泵房、两路原水管建设、净水 厂区建设、取水口及水厂电源第二回路建设等,于 2013 年 11 月 08 日 取得可研批准,2015 年 03 月开工建设,原建设期 2 年,总投资概算为 34,646.9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4,500.00 万元。因建设所 涉及北仓路规划调整及征地拆迁进度较慢,影响工程整体验收及进度款 支付。目前,除北仓路、红旗路无法提供路由第二条进厂原水管约 2 公 里未建、旧泵房改造及水厂供电第二回路尚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已全部 完工,尚待验收。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512.2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6,773.41 万元(含利息 2,635.89 万元),存于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名 称 原预计投入金额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 工程直接费用 25,822.16 18,757.80 1 原水 13,906.40 8,893.82 2 净水厂 11,872.24 9,863.98 3 工器具及购置费 43.52 0.00 二 工程其他费用 5,675.02 1,754.43 三 基本预备费 3,149.72 0.00 合 计 34,646.90 20,512.23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和长期负 债余额为 176,055.90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3.77%,较期初增加了 7.61%;且公司水务板块在建的其他供水、污水处理及漳州市区内河整 治水环境综合整治 PPP 等项目的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需求;结合二水 厂扩建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更好地满足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变更后,二水厂扩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源配 置,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将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实 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基于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将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投资 回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会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