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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同意公司按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置业)

股权及债权转让后 10%股比以自有资金为花都置业提供 4,062 万元的

财务资助,期限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一年期)计算。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2018 年 12 月,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因花都置业无法通过融

资形式解决自身的资金需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与其他股

东方就延长股东借款期限的相关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均未能取得一致

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 2018 年 12 月 0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2019 年 0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
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1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38)。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

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5)。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 名称: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05434882X8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林彬煌

    5. 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6. 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19 日

    7. 营业期限至:2032 年 10 月 18 日

    8. 住所: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9.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与管理;建筑材料(危

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百货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花都置业经审计总资产 76,198.75 万元,

负债 47,903.51 万元,净资产 28,295.2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87%。

2021 年 9 月 30 日,花都置业未经审计总资产 76,230.18 万元,负债

48,106.54 万元,净资产 28,123.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11%。目前,

花都置业项目未开工建设,尚未产生收益。

    三、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根据公司与花都置业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此次财务资助总额

为 4,062 万元,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

期)计算,每季度结息一次,借款期限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

    因花都置业各股东对是否继续提供财务资助尚未取得一致意见,

目前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已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花

都置业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本金 4,062 万元及利息余额 874.03 万元,

利息从 2017 年第四季度起计息至今未收回。

    四、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向花都置业发出催收通知函,提醒花

都置业按时归还借款及利息。后续公司也将继续与花都置业其他股东

方进行沟通,如确认不再为花都置业继续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依法

采取相关措施,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原提供的 4,062 万元财务资

助本金及相应利息进行催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都置业未归还的本息合计 4,936.03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如该款项未能及时收回,本年

度公司将根据现有会计政策对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预计影响本年度的利润约 1,317 万元。公司将按该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和利息余额

合计 11,462.53 万元,除上述为花都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外,公司为

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6,450

万元,利息余额 76.50 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