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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2-02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04 月 14 日,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峰

水厂改扩建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 8,320.12 万元(含利息 991.70

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算数据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6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

公开方式发行了 107,334,52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768,663.55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589,231,336.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

     由承销商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 H-009 号《验资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入金额

     如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累计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余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分变更)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
 1                              否           30,000   30,450.14                     0.00
       厂(一期)BOT 项目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
 2                              否            2,800       2,800                     0.00
       处理厂 BOT 项目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
 3                              否            2,700       2,700                     0.00
       厂 BOT 项目

 4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       否           10,000    2,558.71              8,320.12

 5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500      13,500                     0.00

合计   --                      ---           60,000   52,008.85              8,320.12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并将

     募集资金余额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涉及募集资
金金额为 8,320.12 万元(含利息 991.70 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算

数据为准),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4.12%。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
                       3
施,总设计规模 10 万 m /d,包括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工艺,

实施地点金峰水厂原址,建设期两年。该项目一期生物预处理工程建设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原水管道工程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完成验收。因漳州市政府对金峰水厂用地进行规划调整,土地征迁

进度缓慢,目前仍未能完成供地,影响项目工程施工。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预计投入金额 24,796.41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1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2,558.7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8,320.12 万元(含利息 991.70

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名    称         原预计投入金额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            工程费用                20,532.75                 2,558.71

    1            水厂扩建                17,993.14                   799.26

    2            出厂管网                 1,700.00                 1,759.45

    3          工器具购置费                  65.54                      ---

    4             绿化费                    174.07                      ---

    5             外线费                    600.00                      ---

   二            其他费用                 2,380.59                      ---

   三             预备费                  1,833.07                      ---

   四          铺底流动资金                  50.00                      ---

          合     计                      24,796.41                 2,558.71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

负债余额为 244,870.62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6.30%,较期初增加

了 2.35%;且公司水务板块其他供水、污水处理及漳州市区内河整治水

环境综合整治 PPP 等项目的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需求;结合金峰水厂

改扩建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更好地满足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变更后,金峰水厂扩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源配

置,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五、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

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基于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原《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投资

回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会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