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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2-04-1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2]22003200035 号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发

展)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漳州发展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漳州发展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漳州发展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合法、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漳州发展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

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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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漳州发展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漳州发展募集

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霞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远乐


      中国福州市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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