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董事高管变动及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04-28
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管变动及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有关情况的详细了解,
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长辞职及增补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吴子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
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吴子毅先生的辞
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子毅先生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林阿头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
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林阿头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规范运
作,也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林阿头先生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赖小强先生、陈毅建先生相关履历资料,未发现其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发
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董事
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毅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毅
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了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毅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爱华、庄平、木志荣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