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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2-02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二)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21 楼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林惠娟女士

    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04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2 年 0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补充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83,988,3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7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382,737,34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8.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51,0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

股份 9,561,0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3%;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51,0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83,17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

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4,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46%;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二)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83,17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

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4,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46%;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383,17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

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4,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46%;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四)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83,17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

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4,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46%;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五) 《2022 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 383,17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

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4,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46%;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六)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83,132,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

反对 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05,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05%;反对 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七)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383,11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

反对 86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91,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0.91%;反对 86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八)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 383,17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

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4,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46%;反对 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九)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383,132,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

反对 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05,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05%;反对 8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赖小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82,798,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71,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87.55%。

    10.02 选举陈毅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82,797,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7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87.54%。

    以上议案一至议案九的具体内容见于 04 月 16 日披露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议案十的具体内容见于 04 月 28 日披

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詹俊忠、林楸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