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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2-082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21 楼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小强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19,473,93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3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418,515,523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42.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58,4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

份 45,046,5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088,1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4%;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58,4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两项议案:

    (一)《关于收购漳州鑫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792,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4%;反对 254,3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792,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4%;反对 254,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公

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股份。

    (二)《关于收购后为控股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215,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反对 258,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788,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反对 258,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以议案一表决通过为前提。因议案一表决通

过,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亦获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詹俊忠、林楸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