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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5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公司根据《解释

第 16 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执行。其他

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的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

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本年按照《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得税》的规定,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进行调整,对因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

使用权资产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