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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维: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ST 三维   公告编号:2015-04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4 月 28 日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祁百发                董事                 出差                     田建文

        田旭东                董事                 出差                     王玉柱

        高志武                董事                 出差                     李红星

        李存慧              独立董事               出差                     王彩俊


    公司负责人王玉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郭艳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94,398,901.62             837,265,446.85                         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458,651.83             -67,303,796.37                       -4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4,402,634.56             -68,091,176.18                       -38.6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395,108.81              -6,488,333.15                     -1,123.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1                     -0.143                       -4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1                     -0.143                       -4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4%                    -4.25%                         -1.3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055,143,385.16           5,904,734,903.00                         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28,023,510.30           1,719,973,614.52                        -5.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017.27

合计                                                                      -56,017.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42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79%     130,412,280                  0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16%      33,600,000                  0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81%      13,163,539                  0

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8%       6,000,000                  0

林泗华                                    境内自然人                 0.85%       3,970,100                  0

杨旭                                      境内自然人                 0.34%       1,574,600                  0

高少华                                    境内自然人                 0.33%       1,530,371                  0

吴香美                                    境内自然人                 0.28%       1,294,058                  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境外法人                   0.25%       1,184,592                  0

颜淑惠                                    境内自然人                 0.24%       1,121,1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130,412,280 人民币普通股                            130,412,280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600,000


                                                                                                                                                              3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163,539 人民币普通股                        131,163,539

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林泗华                                                                                                3,9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3,970,100

杨旭                                                                                                  1,57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4,600

高少华                                                                                                1,530,371 人民币普通股                          1,530,371

吴香美                                                                                                1,294,058 人民币普通股                          1,294,058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1,184,592 人民币普通股                          1,184,592

颜淑惠                                                                                                1,1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1,100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与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以上无限售条件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以上无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
                                                                 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低40.35%,主要原因是同期技术收入较大影响本期利润降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降低38.66%,主要原因是同期技术收入较大影响本期利润降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低1,123.66%,主要是原因是本期兑付到期应付票据增加;
每股收益降低40.56%,主要原因是利润降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三维,股票代
码:000755)于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因公司有尚需核实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因公司有尚需核实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2015 年 01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股 2015 年 01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票继续停牌                                          2015 年 01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1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2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2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2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3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
股权转让事宜,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开市起 2015 年 03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停牌,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 年 03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3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4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4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4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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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28 日做出承
股改承诺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诺,鉴于公司股改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2009 年 04 月 2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中
                                                          并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决定不减持持有的山西三维股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鉴于: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承诺将在正式
                                                          称"新疆国泰")拟通过技术使用许可的方式使用山西三维(集团)股份                          启动对三维股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或"上市公司")的炔醛法工艺技术及                            份资产注入事
                                                                                                                            2014 年 05 月 10 日                   正在履行
                                 公司                     CONSER 法工艺技术,建设 2x3 万吨/年 PTMEG 装置、20 万吨/年 BDO                          宜之日起 5 年
                                                          装置,项目建成后,新疆国泰所从事的 PTMEG 业务和 BDO 业务将与                            内依法依规完
                                                          三维股份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成资产注入

                                                          为了避免和解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新疆国泰(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的下属企业除外,下同)侵占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商业机
                                                          会和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保证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新疆国泰之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届时正在从事的
                                                          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商业机会等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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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
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其他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
的行为。

2、新疆国泰 2x3 万吨/年 PTMEG 装置和 20 万吨/年 BDO 装置建成并
正式投入生产后至本公司承诺的彻底解决同业竞争期间,本公司承诺
暂以委托经营管理等方式依法予以适当解决,并赋予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下属企业相应的选择权及优先权(但该等优先权不能对抗与本公
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之其他独立第三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法定
优先权,下同),由其在未来优先选择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或业务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
赁、承包等方式)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3、根据新疆国泰 2x3 万吨/年 PTMEG 装置和 20 万吨/年 BDO 装置项
目可研报告,预计上述项目将在 2015 年底正式投入生产,届时新疆国
泰将与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同意在新疆国泰 2x3
万吨/年 PTMEG 装置和 20 万吨/年 BDO 装置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且
在满足如下条件时正式启动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注入资产需要满
足:(1)如注入资产的规模较大,构成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需
要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2)资产注入事宜获得新疆国泰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的事前认可;
(3)资产注入事宜需要取得新疆国泰另一间接持股股东水利部综合事
业局的同意;(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4、本公司将在本承诺函第 3 款所述的资产注入条件具备时,制定切实
可行的资产注入方案,并依法将新疆国泰 2x3 万吨/年 PTMEG 装置和
20 万吨/年 BDO 装置项目相关资产和业务一次性全部或逐步注入上市
公司。本公司承诺将在正式启动对三维股份资产注入事宜之日起 5 年
内依法依规完成资产注入,以解决新疆国泰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
争。

5、如本公司在启动期限届满前仍无法取得本公司主管部门山西省国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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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对资产注入事宜的认可,本公司将及时根据山西省国资委的要求修
                        改资产注入方案,直至取得山西省国资委的批准。

                        6、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对于新疆国泰
                        通过自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内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等,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享有优先购买、许可使用或生产的权利。上
                        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可在新疆国泰取得该项新技术、新产品后
                        30 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许可使用或生产的权利。

                        7、本公司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函,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
                        进行监督。如本公司在承诺有效期内未切实履行本承诺所承诺之内容,
                        本公司同意继续将新疆国泰 2x3 万吨/年 PTMEG 装置和 20 万吨/年
                        BDO 装置以合理的托管费用委托上市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直至本公司
                        按照本承诺的内容履行完成承诺事项之日止。

                        8、具本承诺函之出、解释、履行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1)本公
                        司与上市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地保持股权控制关系;(2)本公司丧失
                        对新疆国泰的控制权;(3)新疆国泰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
                        同业竞争;(4)本公司已按照本承诺函承诺之内容完成资产注入。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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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确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18,000         2,082.3            下降                  -964.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04              下降                  -964.43%

业绩预告的说明           上年同期技术收入较多影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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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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