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 2017—012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在本部综合楼七层接待室召开。全体监事会成员出席或
委托出席会议,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全
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 7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进一
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
额的按该规定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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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政策变更。
五、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意见》,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
对;
1、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
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2016 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
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集、表决等均按法定程序进行。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
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本年度公司未涉及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行为,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和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年度内关联交易能够做到公平、公正,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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