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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维: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7-048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
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山西三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16 日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6 月 1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6 月
15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2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12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山西三维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玉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
事长及提名杨志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玉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
长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玉柱先生不再担任公             √

          司董事、董事长及提名杨志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山西
三维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 0357-6663123 予以确
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
的均须提供原件):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代理人股票
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宝代表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股票帐户卡。
    3、登记时间:2017 年 6 月 15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30。
    4、登记地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 1。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山西三维公司
    联 系 人:梁国胜      范     辉   冯李芳
     联系电话:0357-6663175,6663123,6663423
     传       真:0357-6663566
     邮政编码:041603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5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表表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
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
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玉柱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提名杨志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