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20—05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
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
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并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
1
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
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5、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
2
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
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更符合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决
3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