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20—06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
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盈
利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
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2020 年 1 月 1 日
2、变更原因
公司重组前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高速公路管理
与运营,行业变化使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存在差异。结合当
前经营管理实际和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状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固
定资产净残值率进行调整,使之更趋合理,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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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
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
计数据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
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
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本公司: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5 5 2.11-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5 5 3.8-9.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14 5 6.79-11.88
其他资产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19
全资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3 19.40-32.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 3 12.13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3 12.13-32.33
其他非生产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3 19.40-32.33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一、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5 3 2.77-4.85
其中:简易房 年限平均法 2 3 48.5
二、交通设备设施 年限平均法 3-8 3 12.13-32.33
三、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3 19.4-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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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四、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3 12.13-19.40
五、检测及实验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3 19.40
六、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3 19.40-32.33
七、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3 12.13-32.33
5、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
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影响金额较
小,不会导致公司的盈利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现行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能够满
足公司(含子公司)的核算要求,能够客观、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情
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财务信息能更加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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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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