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现就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19 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 完善《内控与管理程序》并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保证了 经营管理合规合法,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 实、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