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银行借款合同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42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银行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借款目的是全资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于置
换前期存量贷款,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其运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1 年 5 月 20 日,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和高速公司”)作为借款
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
省分行向榆和高速公司提供总计人民币 442,790 万元的贷款。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项目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250 万元,左权至和顺段项目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42,540 万元,共计人民币
442,790 万元。
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利差,其中:基准利率为合同生效日前
一个营业日所适用的 LPR5Y 报价,利差为-69BP。合同项下基准利率自合同生效
日起每满 1 年调整 1 次,调整日为 5 月 21 日,调整以后的合同项下基准利率为
调整日前一个营业日所适用的 LPR5Y 报价。
3、贷款期限: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项目贷款期限从 2021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37 年 5 月 20 日止,共计 16 年;左权至和顺段项目贷款期限从
2021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45 年 5 月 20 日止,共计 24 年。
4、还款计划:按合同约定计划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5、担保:榆和高速公司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
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用于置换榆和高速公司前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
行、光大兴陇信托责任有限公司贷款,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生产
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