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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10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444,293,5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5.97%)的股东北京
 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4.37%)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6,649,470 股(不超过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0.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进行,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晋商”) 及
 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联盟”)关于计划减
 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
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晋商持有公司股份 444,293,5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97%;晋商联盟持有公司股份 42,194,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7%。北
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6,487,637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50.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归还股票质押贷款降
低股票质押风险 。
    2、股份来源:北京晋商协议受让的本公司股份及公司非公开发行时北京晋
商、晋商联盟认购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 96,649,470 股,
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0%。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进行,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协议转让双方协商情况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
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的股票来源是北京晋商协议受让的本公司股份及公司非公开发
行时北京晋商、晋商联盟认购的股份。
    北京晋商在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承诺:北京晋商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协议受让获得通化金马 80,000,000 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认购的通化金马非公开发行 63,291,139 股股份限售
期为三十六个月,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或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前(以二
者中较晚届满者为准)不得转让。
    2018 年 6 月 12 日,北京晋商在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时承诺:北京
晋商暂无在本次解除限售后 6 个月内通过交易系统减持 5%及以上股份的计划,
并承诺,如果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
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北京晋商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
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
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晋商联盟在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2013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
42,194,093 股股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即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晋商、晋商联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没有
任何违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北京晋商、晋商联盟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北京晋商、晋商联盟严格遵
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仍持
有公司 40.34%的股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