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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2018年度独立董事(赵微)述职报告2019-04-10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赵微)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8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我共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 24 次,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4 次,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专题会议期间,审议公司日常提供的有关资料,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的治理、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汇报,使自己
更加具体的了解和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投资进展和重大决策等情况及变化。
    本报告期内的各项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现金流
量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其他事
项无异议。
    二、2018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的议案》、《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签署研发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在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期间,对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提名陈启斌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关于托管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控制的鹤岗鹤煤妇幼保健院有限公司的 85%股权》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第九届董事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
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公司第九届董事 201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公司第九届董事 201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宜授权范围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修订<通化金马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签署投资大健康
产业的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3、在公司披露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期间,对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收购北大世佳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
价机制的议案》、《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
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6、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我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以及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以及发
展规划方面的情况,通过获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提出
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2018 年度日常工作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认真审核,通过了解有关议案基
础情况,独立、客观、谨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
理层、审计机构、基层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息及时反
馈给公司,促进双方互动;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保
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4、积极支持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公司严格依照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
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
持续发展。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我分别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
作,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和人员选用、聘用提出
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对公司日常经营、定期报告编制、
内部控制执行、内部审计执行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与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进场审计时间进行了沟通协
商,确定了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形
成书面审阅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年
报审计相关问题,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审阅意见。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
师保持联系沟通,出具最终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再次进行沟通,对年审会计
师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持续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的不断提高,发挥自身的作
用。




              赵微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