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06-19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5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 年 3 月 19 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通化金马”)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9-10)。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晋商联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6,649,470 股(不超过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0.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将于
本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进行,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29 日,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联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66.49 万股,已经完成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股份工作。具体详见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30)。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接到北京晋商及晋商联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晋商及其一
致行动人晋商联盟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万股) (%)
4 月 15 日 10.21 312 0.3228
4 月 24 日 10.90 20 0.0207
集中竞价交易
4 月 25 日 10.11 160 0.1655
北京晋商 4 月 29 日 9.13 0.86 0.0009
5 月 21 日 7.85 400 0.4139
大宗交易
6 月 17 日 5.84 390 0.4035
小 计 - - 1282.86 1.3273
4 月 12 日 10.35 114.2 0.1182
4 月 15 日 10.22 57.7 0.0597
4 月 16 日 10.31 31.73 0.0328
集中竞价交易 4 月 17 日 10.36 138.34 0.1431
4 月 18 日 10.95 73.24 0.0758
晋商联盟 4 月 19 日 10.51 38.42 0.0398
4 月 24 日 10.83 20 0.0207
5 月 21 日 7.85 142.6534 0.1476
大宗交易 6 月 17 日 5.84 463.6 0.4797
6 月 18 日 5.84 536.4 0.5550
小 计 - - 1616.2834 1.6723
合计 - - 2899.1434 2.999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429.3544 45.97 43146.4944 44.64
北京晋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29.1139 14.83 13046.2539 13.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100.2405 31.14 30100.2405 31.14
合计持有股份 4219.4093 4.37 2603.1259 2.69
晋商联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9.4093 4.37 2603.1259 2.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北京晋商、晋商联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
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晋商、晋商联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
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晋商、晋商联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