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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7-0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化金马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补选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任免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用副总经
理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任免战红君
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用姬彦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将《关于补选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微、郝娜、陈启斌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