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部
分条款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豁免减持计划部分条款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
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豁免北京晋商及晋商联盟减持计划部分条
款的程序合法合规。北京晋商及晋商联盟如继续履行上述减持计划可能导致股票
质押及流动性风险传导到上市公司并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本次豁免减持
计划部分条款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
全体投资人等多方面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豁免北京晋商及晋商联盟履行其股份减持计划部分条款,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郝   娜                 陈启斌                    赵   微




                                                201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