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86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2019年8月28日下午14时30分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4.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战红君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建国先生、黄德龙先生递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建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及公司董事长职务,黄德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董事
长职务。
李建国先生、黄德龙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建国先生、黄德龙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建国先生、黄德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生
效。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建国先生、黄德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战红君先生代为履行公司
董事长的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玉富先生、王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
行逐个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张玉富先生简历:
张玉富,男,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主要管
理中元融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中水亚田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国贸中心大厦有限公
司和中海石化(营口)有限公司等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9 年 7 月 22 日,张玉富
先生与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李建国先生、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李建国、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张
玉富关于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张玉富受让晋商联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6.97%股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正
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上述情形外,张玉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玉富先生近亲属张皓琰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红君合
资成立中元高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张玉富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欢先生简历:
王欢,男,中国国籍,1989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福特汉姆
大学金融学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香港百德能证券分析师、深圳市嘉亿隆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杭州益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北
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