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会议前已知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鸡 西鸡矿医院有限公司合计85%股权、双鸭山双矿医院有限公司合计85%股权,并认 真审阅了有关文件,同意将本次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郝 娜 陈启斌 赵 微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