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12-08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化金马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
材料,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召开之前,我们已对公司终止
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有关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2、公司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本次交易及标的公司
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为集中精力发展主业,更好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终
止本次重组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启斌 赵微 吕桂霞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