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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0-7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7 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化金马”)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9 年 11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
州工业园区德信义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信义利”)、北京圣
泽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泽洲”)分别持有的鸡西鸡矿医院有限公
司 73.48%股权、11.52%股权;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信义利、圣泽洲分别
持有的双鸭山双矿医院有限公司 73.48%股权、11.52%股权。
    德信义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晋商”)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德信义利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相关工作
    1、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与相关各方设计、论证本次重组方
案等框架内容,并对本次重组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
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与相关各方签订了保密协议。
    3、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2 月 22 日、3 月 23 日、4 月 23 日、5 月 23
日、6 月 23 日、7 月 24 日、8 月 24 日、9 月 24 日、10 月 24 日、11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
2020-7、2020-11、2020-29、2020-41、2020-43、2020-50、2020-59、2020-60、
2020-62、2020-68)
    4、重组预案披露后,各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及
商务谈判等事项进行了专业指导,并提出了宝贵建议。公司尚未正式聘请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后,协议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本次交易及标的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为集中精力发展主
业,更好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并与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二次审议,也未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围绕主营业务,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刊登的公告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