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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通化金马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谨慎、认真地
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
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参
与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0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四)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五)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六)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开展对公司财务的检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监事会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定期不定期审阅各种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报告,听取财
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专项汇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
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董事、高管履职规范性监督
    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 11 次董事会
会议,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主席列席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公司其他重要的专题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并从
监事会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监督
    监事会通过开展现场监督等方式,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投资并购、工程建设、审计内控等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中,监事会利用实地调研、参加会议、审阅材料等手段,对公司经营
活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与公司经营班子和职能部门的沟
通,及时将发现问题进行反馈,确保各项问题的落实整改。
    (四)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管控工作
    监事会联合公司审计部门开展了重大风险管控情况检查以及内部控制有效
性检查,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
员配备齐全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
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的根本利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内
幕交易、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发
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项、“上市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
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全
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七)2020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没有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做好股东、公司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工作。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