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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金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4-1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化金马

股票代码:000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 2 号 13 号楼地下一层 B-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 45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 456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
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化金马、上市公司   指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A 股股票             指 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北京晋商             指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北京晋商的一致
晋商陆号             指
                        行动人
                        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北京晋商的一致
晋商柒号             指
                        行动人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2号13号楼地下一层B-01室
法定代表人         刘凤兰
注册资本           3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740083593T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2-06-25
营业期限           2002-06-25至 2022-06-24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项目投资。(“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经营范围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           张玉富96.97%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2号13号楼地下一层B-01室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               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
委派代表           张洋
注册资本           200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4638075XT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07-28
营业期限           2015-07-28 至 2020-07-2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名称                     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
委派代表                 朱峰
注册资本                 131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46380936W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07-28
营业期限                 2015-07-28 至 2025-07-2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凤兰     女     中国    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晋商陆号、晋商柒号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北京晋商,因此北京晋商、晋商陆号、
晋商柒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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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进一步增减
持计划或其他可能导致权益变动的主动安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以及其他相关方,因与恒
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 “恒丰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
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四川省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 01 民初 55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
定时间内向恒丰银行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罚息等相关费用,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履行,法院将拍卖、变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部分通化金马股票。

    根据上述判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8 日、11 月
1 日至 2 日、11 月 22 日至 23 日三次拍卖其合计所持通化金马 9040 万股份。其
中限售流通股 8000 万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

    详情请见上市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原董事
长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3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4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46)等相关公告。

    在此期间,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执行裁定,将案件申请执行
人由恒丰银行变更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将申请执行人由浙江省
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李佳、孙常好。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 01 执 2358 号
之五],经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北京晋商持有的通化金马限售流通股股票 4,100
万股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李佳名下,以抵偿部分债务 154,242,000 元;将被执
行人晋商陆号持有的通化金马限售流通股股票 2,027 万股、晋商柒号持有的通化
金马限售流通股股票 1,873 万股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孙常好名下,以抵偿部分
债务 146,718,000 元。



                                    7
    2022 年 4 月 8 日,本次司法裁定的北京晋商持有的公司 4100 万股限售流通
股已过户至李佳名下;晋商陆号持有的公司 2027 万股限售流通股、晋商柒号持
有的公司 1873 万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孙常好名下,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 次 权 益 变 动前 ,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及其 一 致 行动 人合 计持有 上 市 公 司
269,019,63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83%。其中:北京晋商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221,722,9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94%;并通过一致行动人
晋商陆号、晋商柒号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28,559,201 股(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
2.95%)、18,737,517 股(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 1.9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89,019,63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56%。其中:北京晋商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180,722,9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70%;并通过一致行动人
晋商陆号、晋商柒号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8,289,201 股(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
0.86%)、7,517 股(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情况如下表:


    股东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晋商       221,722,919           22.94%        180,722,919              18.70%

  晋商陆号        28,559,201           2.95%          8,289,201               0.86%

  晋商柒号        18,737,517           1.94%             7,517                0.00%

    小计         269,019,637           27.83%        189,019,637              19.5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80,000,000 股被司法划转,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27.83%减少至 19.56%。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9,019,637 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88,440,69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69%,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累计被冻结公司股份 180,722,919 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5.6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0%。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80,464,944
   北京晋商         18.70%    180,722,919       171,173,544
                                                                冻结      180,722,919

苏州晋商联盟陆                                                  质押       7,975,747
号投资中心(有限    0.86%     8,289,201          8,289,201
    合伙)                                                      冻结           0

苏州晋商联盟柒                                                  质押           0
号投资中心(有限    0.00%       7,517             7,517
    合伙)                                                      冻结           0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已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
公司 80,000,000 股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1 年 9 月 7 日 14 时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14 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晋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040 万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拍卖结果,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京晋
商持有上市公司的 104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林玉仙所有。

    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北京晋
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9,342,025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97%)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平仓卖出。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主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有关说明和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5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6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7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吉林省通化市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通化金马                            股票代码      000766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
                                                                 中国北京
务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9
             北京晋商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21,722,919 股
             持股比例:22.94%
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
             晋商陆号
行动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28,559,201 股
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2.95%
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
             晋商柒号
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8,737,517 股
             持股比例:1.94%




                                    20
              北京晋商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 41,000,0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4.24%
              变动后持股数量:180,722,919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8.70%


本 次 权 益 变 晋商陆号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露 义 务 人 及 变动数量:减少 20,270,000 股
一 致 行 动 人 变动比例:减少 2.09%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8,289,201 股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后持股比例:0.86%
变动比例
              晋商柒号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 18,730,0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1.94%
              变动后持股数量:7,517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21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无
批准

填表说明:


                                       22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3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24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25
   (此页无正文,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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