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通化金马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9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
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1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列席参加了公司董
事会会议 7 次,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有力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建
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的程序和决议的权限合
法有效,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22 年
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和使用,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编制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充分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没有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也没
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资产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出售资产情况。
(七)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
拓展经营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
(九)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的根本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
缺陷。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
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