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9 股票简称:*ST大菲 公告编号:2005-014 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上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对本次会议上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认为其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提请公 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赵凤丽、郑海英、石双良 二OO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