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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庄能源: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564,370,271.56           727,348,655.00                     -2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993,636.46            66,617,187.86                     -7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993,940.06            66,863,936.46                     -79.0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0,537,113.57          -493,582,100.15                     67.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7                   -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7                   -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                    1.41%                       -1.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566,815,530.21         5,600,241,639.11                       -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07,730,833.07         4,646,894,123.53                      1.3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7.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58

合计                                                                       -303.6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5,0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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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                  0
团)有限责任公司

童本华               境内自然人                0.15%       1,569,500                  0

浦忠琴               境内自然人                0.12%       1,222,104                  0

张明羽               境内自然人                0.12%       1,200,060                  0

钱旭璋               境内自然人                0.12%       1,200,000                  0

薛晓燕               境内自然人                0.11%       1,165,300                  0

龚伟                 境内自然人                0.11%       1,144,087                  0

苏宏钰               境内自然人                0.11%       1,118,000                  0

中国农业银行-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1,089,405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商勇                 境内自然人                 0.1%       1,032,165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622,947,287 人民币普通股         622,947,287
司

童本华                                                                       1,56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9,500

浦忠琴                                                                       1,222,104 人民币普通股           1,222,104

张明羽                                                                       1,200,06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60

钱旭璋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薛晓燕                                                                       1,16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5,300

龚伟                                                                         1,144,087 人民币普通股           1,144,087

苏宏钰                                                                       1,1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8,000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1,089,405 人民币普通股           1,089,405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商勇                                                                         1,032,165 人民币普通股           1,032,16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
明                                    系,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4,370,271.56元,同比下降2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3,993,636.46元,同比下降78.9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0.01元,同比下降
85.71%。
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煤炭销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同比均有一定程度
的下降。公司第一季度煤炭销量为213.83万吨,与上年同期的244.05万吨同比减少12.38%,平
均销售价格229.19元/吨,与上年同期的261.72元/吨同比下降12.43%。2014年第一季度煤炭销
售结构为:电煤占35.05%,市场煤占26.24%,地销煤占38.71%。
201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亿元,同比增加67.48%,现金流入主要
是销售煤炭及其他收到现金2.26亿元,同比减少0.25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现金1.13亿元,同比减少1.74亿元,支付各项税费0.35亿元,同比减少0.48亿元,支付其
他经营活动的现金0.21亿元,同比减少1.21亿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
                                                                                               承诺时 诺 履行情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   期     况
                                                                                                         限

股改承诺     无

                      中国国电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
                      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在
                      2007 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
                      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国电集团保证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庄煤业仍然是上市公司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庄煤
收购报告书                                                                                     2008           报告期
             中国国   业通过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
或权益变动                                                                                     年 07          内严格
             电集团   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
报告书中所                                                                                     月 02          履行承
             公司     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人保持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
作承诺                                                                                         日             诺。
                      产生同业竞争,国电集团做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
                      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
                      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区域内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
                      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如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获


                                                                                                                       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
                        庄能源,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
                        害。4、国电集团已经作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有:
                        (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
                        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平庄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
                        价格的条件与 ST 平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平庄能源利益
                        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平庄能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方面,平庄能源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
                        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
                        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平庄煤业对公司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具体承诺事项如下:1、平庄
                        煤业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法人股东的有关承诺。2、平庄煤业承诺
                        所持有股份在收购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3、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
                        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
                        业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
                        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庄煤业整体上市。4、平庄煤业将
                        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委托上市
                        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平庄煤业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
             内蒙古
                        为销售。平庄煤业向上市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 10 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 2006      报告期
             平庄煤
资产重组时              际销售量结算。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煤炭具有优先销售权。5、上市 年 11       内严格
             业(集团)
所作承诺                公司重组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向平庄煤业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 月 07      履行承
             有限责
                        起五年内,平庄煤业免收租赁费;五年后平庄煤业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 日         诺。
             任公司
                        向上市公司收取租金。平庄煤业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
                        经营。6、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
                        供暖、用水、用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庄煤业提供,并根据优
                        惠(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7、平庄
                        煤业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的基础上利用平庄煤业现有资源为上市
                        公司提供服务。8、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
                        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充分的"五分开"。平庄煤业除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无
时所作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内证监函【2012】105 号)的规定,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
                                                                                                  2012    报告期
其他对公司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平庄能                                                                               年 08   内严格
中小股东所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
             源                                                                                   月 10   履行承
作承诺                  报。2012 年-2014 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日      诺。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



                                                                                                                   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鉴于本次资产注入承诺事项时间较长,控股股东存在主辅分离及白音华煤矿建设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资产
未完成履行
              注入尚有若干限制条件未能解决等问题,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要求,向控股股东发出了《履
的具体原因
              行承诺督促函》,要求控股股东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目前,控股股东已经聘请中介机
及下一步计
              构对前期承诺的资产注入情况进行调研,正在研究承诺问题的解决方案。待方案论证确定后,公司将按规定履
划(如有)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如有)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投资
衍生品投                                   衍生品投                                   计提减值                金额占公 报告期实
                    是否关联 衍生品投                                    期初投资                期末投资
资操作方 关联关系                          资初始投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准备金额                司报告期 际损益金
                      交易       资类型                                    金额                    金额
  名称                                      资金额                                    (如有)                末净资产       额
                                                                                                              比例(%)

合计                                                 0   --     --                0                       0           0%           0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无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如有)


                                                                                                                                       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
2014 年 03 月 03 日 公司证券部    实地调研       个人             投资者宋海龙
                                                                                 资产注入情况等。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