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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平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4-2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4月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1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2

三、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12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4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 23

六、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4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

九、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1

十、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 59

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5

十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69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2

十四、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74

十五、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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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
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
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
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未提前登记期个
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出现发热等症状、不符合当地政府防疫要求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入会议现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
提问和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再进行发言。
    七、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持人指定
的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
    八、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议案表决后,由见证律师宣布表决结果,之后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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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
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4:00 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络 投票 : 公司 将 通过 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交 易 系统 和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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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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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第 1、2、4、5、6、7、8、9、10、11 项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12 项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 10 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其他议
案须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6、7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
股东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第 6、7 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进行表决时,其回避表决,与此同时,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具体内容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
                                                                          √
                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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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10.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2.00    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8:30~11:30 和 14:30~17: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
年5月19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0476-3328220)到公司。来信请寄:内蒙古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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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王丹、于秉旭,邮编024076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
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丹、于秉旭

       电话:0476-3328400、3323008

       传真:0476-3328220

       电子邮箱:nmgpzny@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

       邮编:024076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
知。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
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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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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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0”,投票简称为“平能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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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       √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         √
           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
           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
           案
   10.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1.00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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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00 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公司二楼会议室;
       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8:30-11:30 和 14:30-17:30;
       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公司证券部。

 序号                           议          程                               报告人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郭凡进

         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2                                                                         尹晓东
         代表股份数及会议议程

   3     宣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尹晓东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尹晓东

   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尹晓东

   6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尹晓东

   7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任国泰

   8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任国泰

   9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尹晓东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
  10                                                                         尹晓东
         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任国泰

  12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任国泰

  13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任国泰

  14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尹晓东

  15     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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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6   公司独立董事作2020年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17   股东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   宣布表决结果                                    见证律师

19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20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签署计票监票单           董事、计票监票人

21   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郭凡进




                                                                  1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本 次 会 议 审 议 。《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及 报 告 摘 要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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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平能                    股票代码                00078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凡进                                   尹晓东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
 办公地址
                                   能源公司                                 能源公司证券部

 传真                              0476-3328220                             0476-3328220

 电话                              0476-3323008                             0476-3324281

 电子信箱                          nmgpzny@163.com                          pznyyxd@163.com




                                                                                                        1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洗选加工与销售。截止2020年末,公司所属分公司拥有4

个采矿权证,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合计570万吨,均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境内,可采储量为1.81亿吨。

公司所属煤矿均为井工矿,开采方式有平硐开拓、立井开拓和斜井开拓,均为一矿一面,采用综采

(放)工艺回采,掘进为综掘,采掘机械化程度100%。煤炭种类为褐煤,低灰、低硫,发热量3000-4000

大卡/千克,主要供应火力发电、工业锅炉、民用等客户,煤炭产品主要销往辽宁、吉林、蒙东、华

北区域。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增长速度、煤炭行业整体产能水平、市场需求量,

生产成本控制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841,660,385.87      2,153,672,885.77                 -14.49%   2,224,328,71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0,633,530.20        -78,020,964.01             -874.91%      -251,022,38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95,058,407.56      -245,301,801.05               -224.11%     -310,630,134.8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723,684.98      -221,670,094.68                  33.36%    -199,688,506.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                -0.08           -837.50%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5                -0.08           -837.50%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7%              -1.95%                  -20.12%            -5.73%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减

 总资产                           4,191,048,311.84     4,845,531,382.58                 -13.51%   5,205,074,349.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7,619,602.37      3,844,150,130.01                 -20.72%   4,158,912,9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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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02,292,945.29         490,275,455.00      402,245,336.64         546,846,64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878,793.65         -54,530,191.17      -69,666,276.44        -532,558,26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2,221,379.58         -82,292,825.13      -72,340,793.25        -518,203,409.6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020,666.17         -45,244,498.62      261,216,300.03        -321,674,820.2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33,296                           33,195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平庄

 煤业(集团)                                 622,947,2
                国有法人            61.42%
 有限责任公                                            87

 司

                境内自然
 闫子忠                              0.56%    5,638,600
                人

 贾树民         境内自然             0.54%    5,486,223


                                                                                                             1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人

               境内自然
 梁卓荣                            0.47%   4,800,052
               人

               境内自然
 梁晓雲                            0.43%   4,334,859
               人

               境内自然
 谢锦华                            0.37%   3,755,000
               人

               境内自然
 杨丹                              0.36%   3,677,360
               人

               境内自然
 张林                              0.35%   3,572,297
               人

               境内自然
 王艳                              0.30%   3,084,773
               人

               境内自然
 王占涛                            0.30%   3,055,783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

 行动的说明               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无。
 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18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亿元,同比减少14.49%;实现净利润-7.61亿元,同比减少

874.91%。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1.91亿元,比年初减少13.51%;所有者权益30.48亿元,比年初

减少20.72%。公司净利润同比增亏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

值准备28,098.33万元;二是煤炭销量及售价同比下降;三是去产能奖补资金本期确认其他收益同

比减少12,688.00万元。四是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406.15万元。

     公司2020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13.89万吨,与上年同期551.50万吨相比减少37.61万吨,下降幅

度6.82%,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25元/吨,与上年同期315.62元/吨相比下跌9.37元/吨,下跌幅

度2.97%。煤炭销售收入157,377.48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6,686.58万元。公司2020年度在产煤矿

                                                                                                    1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西露天矿进行深部资源开采技术改造,报

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1,573,774,829.
 煤炭                                197,711,239.81      12.56%         -9.59%        -56.03%         -13.27%
                                72

 其他           267,885,556.15        69,697,681.19      26.02%        -35.14%         61.53%          15.5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
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61亿元,同比减少874.91%。公司净利润同比增亏的主要原因:一

是公司风水沟煤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80,983,323.45元;二是煤炭销量及售价

同比下降;三是去产能奖补资金本期确认其他收益同比减少126,879,994.60元。四是信用减值损失

同比增加84,061,529.30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0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

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

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

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原则、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

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折旧方法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50   年限平均法                       5        1.90-9.50

                                                                                        2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机器设备                     3-30    年限平均法                         5           3.17-31.67

运输设备                        10   年限平均法                         5                 9.50

其他设备                     5-20    年限平均法                         5           4.75-19.00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                       年限平均法            10-45                       0      2.22-10.00

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5                       0       1.82-5.0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         4.75-20.00

煤矿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40                  3-5         2.38-19.40

其他行业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35                  0-5         2.71-20.00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2020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2,609.43万元,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2,609.43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 22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2020年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
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致力于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深入
实施“2461”工作方略,全体员工勇于担当、团结奋进,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生产经
营稳定有序。
    1.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亿元,同比减少14.49%;实现净利润-7.61亿元,
同比减少874.91%。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1.91亿元,比年初减少13.51%;所有者权
益30.48亿元,比年初减少20.72%。公司净利润同比增亏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风水沟煤
矿资产组2020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8,098.33万元;二是煤炭销量及售价同比下
降;三是去产能奖补资金本期确认其他收益同比减少12,688.00万元。四是信用减值损
失同比增加8,406.15万元。
    公司2020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13.89万吨,与上年同期551.50万吨相比减少37.61万
吨,下降幅度6.82%,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6.25元/吨,与上年同期315.62元/吨相比
下跌9.37元/吨,下跌幅度2.97%。煤炭销售收入157,377.48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
16,686.58万元。公司2020年度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
570万吨,西露天矿进行深部资源开采技术改造,报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内外部形势
    (1)外部形势
    目前,我国能源结构面临大调整,可再生能源由替代能源逐步向主要能源发展。
从长远来看,煤炭行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一是“碳达峰”“碳中和”影响深远。“碳
达峰”“碳中和”承诺加速国家政策转向,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目前约为15%,
到2030年要增至25%左右。2020年,我国新增装机中清洁电力比重超过70%,煤电装机

                                                                                2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历史性降至50%以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势必倒逼煤炭行业加快向生产自动化、
智能化,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利用清洁化、洁净化转变。二是新能源冲击巨大。当
前,绿色低碳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速度越来越快,风电、光电已经与火电同价上网
竞争。储能技术一旦突破,新能源发电对火电的挤兑效应将更加明显,而火电用煤占
比高达56%,煤炭行业面临的冲击挑战日益加剧。
     (2)内部困难
     在分析外部形势变化的同时,公司内部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资源接续矛盾
突出,长远上缺乏后续资源的储备。二是安全基础还不牢固,职工队伍整体安全意识
和安全素养还有差距,惯性思维、惯性管理、惯性操作还普遍存在。近年来,公司大
力倡导“零死亡”理念,积极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但是,安全工
作还存在死角,安全管理“零死亡”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部分矿井关闭退出,
平庄能源煤炭产能下降,富余职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减弱。2016年12月,西露天矿
上部可供露天可采资源已全部采终,深部剩余资源转入井工开采方式,2020年11月取
得采矿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尚未复产。公司所属古山矿列入国家2017
年去产能计划,于2017年底关闭退出。受上述两项因素影响,公司目前核定产能仅为
570万吨/年。由于公司仅有三个煤矿正常生产,同时又要承担两个关闭及停产煤矿的
各项费用,公司经济基础极其脆弱。
     3.经营管理方面
     2020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方针路线,推动“2461”工作方略深入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
     (1)经营管理务实高效
     公司聚焦“四重一要”,深化“清单式管理、说清楚机制”,推动年度各项重点任
务落地。依法治企持续推进,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各主体的决策权限,
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水平。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审核率100%。全面预算
融入管理,关键指标可控在控。强化资金安全管控,持续压降“两金”净额。开展计
划项目审计,促进合规管理。
     (2)智能化建设稳步推进
     公司加快井工矿装备升级换代,在产矿井下皮带集中控制系统投入使用,掘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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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机在老公营子矿成功应用,有效提高了安全系数和生产效率。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以技术为先导,持续开展设计优化、布局优化、系统优化,推进课题攻关、成果转化,
强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了六家矿、老公营子矿、西露天矿水、火、瓦斯治理等项目
研究。
    (3)安全环保态势平稳
    公司认真落实“一防三保”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运营,不遗余力保障
安全生产,实现公司职工及家属零感染。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完善“两
个清单”。加强风险分级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实质性
启动岗位标准作业流程,促使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2020年公司实现原煤生产百
万吨死亡率0,千人重伤率0。公司加强生态环保治理,矿山环境大幅改观,全年未发
生环保事件。
    (4)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公司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联动贯通,“三不腐”一体推进,涵养良好
政治生态。持续纠治“四风”,制止餐饮浪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赋
能。强化各类监督同向发力,聚焦疫情防控、选人用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等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把监督有效融入企业治理体系。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煤炭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能源结构面临大调整,“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加速国家政策转向,
可再生能源由替代能源逐步向主要能源发展。同时,国家强化节能减排和大气环境治
理,煤炭消费增速将受到抑制。另一方面,我国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恢复迅
速,2021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18.3%。从历史来看,煤炭消费与GDP变动基本一致,
呈较强相关性,预计2021年煤炭需求较2020年将小幅上涨。
    2.公司面临的风险
    2021年,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下:
    (1)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目前生产矿全部为井工矿,受井下自然条件、生产组织
特点等影响,安全风险较高,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
控体系,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注重提升系统保障能力,
定期开展重大灾害专项治理工作,努力保证各生产环节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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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环境保护风险。煤炭生产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如地表沉陷、排
放矸石污染环境、抽排地下水造成区域水位下降等。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
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公司要积
极承担社会责任,扎实推动采区塌陷治理和复垦工作,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努力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3)成本上升风险。由于公司所属各矿均为井工开采,受矿井开采向水平延伸,
井下开采条件复杂变化、安全和环保投入不断加大等因素影响,成本控制压力较大。
公司将继续加大成本管控力度,积极采取新技术,优化工作面布局,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和消耗水平,使成本增幅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4)西露天煤矿技术改造审批风险。目前,西露天煤矿已进入技术改造阶段,深
部剩余资源将转入井工开采方式。2015年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
字[2015]63号下发了“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技术改造方案的
批复”,同意西露天煤矿开采方式变更为井工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20
年11月,西露天煤已取得新的采矿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复产时间无法
确定。
     (5)资源枯竭风险。受国家去产能政策影响,公司所属古山煤矿已于2017年底关
闭并退出煤炭生产,西露天煤矿开采方式变更为井工开采方式后尚未复产。由于以上
原因,目前公司仅有六家矿、风水沟矿和老公营子矿三个煤矿正常生产,在产矿井核
定生产能力为570万吨/年。
     (6)富裕人员安置风险。由于煤矿关闭退出后导致大量富裕人员需重新安置,虽
然公司采取了以去产能指标与平庄煤业签订《产能置换指标及职工安置合作协议书》
协议,约定由平庄煤业负责安置部分富裕人员,但仍存在着富裕人员较多、年龄偏大,
工作技能较少及工作岗位不足等问题。公司将保证每一名职工在符合国家去产能政策
的前提下得到合理安置,实现矿区和谐稳定。
     (7)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风险
     根据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公司未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退市风险警示标准,但触及原规则暂停
上市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实施后相关过渡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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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1年主要目标安排
    公司2021年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安全
管理方面,杜绝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年。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不发生环保、廉政和稳定重大事故事件。生产
经营方面,煤炭销量达到520万吨,实现煤炭销售收入15.5亿元。
    由于当前煤炭市场波动较大,上述经营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根据公司实
际做出适当调整,因此本报告内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请投资者知悉并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4.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筑牢安全,护航发展
    牢记安全稳定是第一政治,坚决筑牢“零死亡”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定期开展全员、全系统、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加强动态
分级管理,持续排查“潜在安全隐患人员”,强化作业现场、外委施工特别是存在重大
风险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切实强化事故隐患
闭环消缺治理,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前。强力推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持续引
领规范全员作业行为,真正做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从而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固化经验、提升技能,减少“三违”、遏制事故。
    (2)深化改革,带动发展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实施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以改革的
强度确保发展的力度,以改革的深度确保发展的高度,以改革的广度确保发展的程度。
深化制度“立改废”,完成各类制度修订完善。强化制度刚性,狠抓宣贯执行。改变行
政化管理思维和方式,科学合理对基层单位授权放权,确保放到位、管得好。持续完
善审计监督、内控风险管理,促进法律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在法治轨道运行,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分配制度,重业绩,强激励,硬约束,
健全差异化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落实“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进一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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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企业活力。
     (3)创新驱动,支撑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坚持创新驱动,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需要与创新
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建设高质量生产管理平台,按照规划设计精细、生产组织精准、
工程质量控制精确、设备维护精良、灾害防治精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精进要求,切实
抓好生产接续、质量提升、装备升级、业务协同、智能矿山五大工程建设,推进生产
运营精益化。以技术为先导,持续开展设计优化、布局优化、系统优化,推进课题攻
关、成果转化,深化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应用,持续提升单产单进水平、劳动效率和
资源回收率,推动矿井生产安全、降本增效、高效发展。
     (4)提升管理,促进发展
     要持续深化“四重一要”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
方面,通过提升管理固根基、提质量、见效益、出成绩。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坚持
市场导向,舞好营销龙头,实施精准营销,创新营销模式,提升品牌形象。完善煤质
对标管理,做好提质增效文章。进一步完善长协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加强产销协同,
优化销售结构,力求销售均衡。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区域市场应变能力、管控能
力和增收创效能力。要着力实施低成本战略,树立全面成本管理思想,强化全员成本
管理理念,使成本管理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各环节、各岗位。
     (5)加强党建,引领发战
     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党支部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
社会号召力转化成核心竞争力,引领带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落
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责,把听党话跟党走作为天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狠抓政治建设质量。始终坚持聚焦基层抓党建、抓好党建强基层、建强基层促发展,
紧紧扭住党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三基建设”不放松。坚持抓党建从生
产经营出发、抓生产经营从党建入手,开展迎庆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推动党建工作
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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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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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向大会作 2020 年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不断改进和创新履行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对公司财务、重
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以及管理行为实施了有效的监督,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
运作和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现将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等十六项议案。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另外,公司所有监事还列席了 2020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开的每次会议,参加
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实施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董事会各项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未发现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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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内蒙古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2020年公司
继续开展了健全内部控制的工作,监事会参与了该项工作的全过程,审阅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系统梳理,帮助公司找出规范运作中存在的
一些问题,监督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总体评价,认为:
    1.公司的内控制度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覆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
控制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的内部控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在2018年继续完
善内部控制并取得实效。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拥有较
为健全的财务内控体系,同时监事会责成公司审计部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在年内对
公司的各分公司进行了巡回审计,对公司及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
建设性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
真审阅了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听取了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
员关于公司季度报告、半年报告以及年度报告的汇报,深入讨论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的
有关事项,研究可能影响财务状况的风险因素,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就监事会较
为关心的日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等问题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监事
会按照监管要求,对一些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某些方面虽无需发表
独立意见,但监事会仍本着审慎原则,与外审机构、高管层进行了有效沟通和探讨,
并出具了上述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2020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针对公司财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
况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一)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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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燃料和动力合计6,768.65万元(其中,电力4,021.32
万元,热力2,303.20万元,供水444.13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9,423.23
万元(其中材料销售8,295.68万元,煤炭销售1,127.55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代销
煤炭,获取手续费12,001.5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5,319.56万元。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公司所属煤矿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销售煤炭22,578.74万元。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物资、煤炭、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设备、大宗材料5,740.88万元,采购煤
炭588.67万元。
     4.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1月,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
了《金融服务协议》。上述协议,经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执行。截止2020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63,621.44万元,
2020年公司在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370.52万元,在国
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3.71万元。
     5.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为提高公司效益,实现人员分流,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
矿承包了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为5,091.12万元。
     (二)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内蒙古平庄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后相关关联交易安
排的承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承诺,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以上关
联交易事项。具体意见如下。
     1.关于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的意见。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
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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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销售煤炭的意见。公司向关联电厂销售煤炭是日
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属企业发生的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交易
有利于公司控制采购成本、保证物质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公司向国
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煤炭用于配煤销售,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扩大销售市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交易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
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
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于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交易有利于公司
提高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年,监事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大力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工作,强化监督职能,认真维护本公司及
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情况和财务状况,切实做好监督工
作,促进本公司治理结构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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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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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
告》,已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一)经营成果
     2020 年 完 成 商 品 煤 销 量 513.89 万 吨 , 盈 利 总 额-78,393.40 万 元 , 净 利 润
-76,063.35 万元。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同   比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84,166         215,367        -31,201             -14.49%

营业成本                               155,103         166,085        -10,982              -6.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179         20,321          -1,142             -5.61%

销售费用                                  5,000           5,244           -244             -4.65%

管理费用                                 60,915         58,546           2,369                 4.05%

财务费用                                 -3,302         -3,300                -2           -0.0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
                                           -307           8,099          -8406           -103.79%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29,744                 -      -29,744                      -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0            896                -                   -

其他收益                                  3,718         16,378          -12660            -77.30%

利润总额                               -78,393          -7,410        -70,983            -957.94%
- 34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所得税费用                            -2,330                 392       -2,722           -694.39%

净利润                               -76,063           -7,802        -68,261            -874.91%

每股收益(元)                            -0.75            -0.08        -0.67           -837.50%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同比下降 103.79%,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赤峰煤化工欠款,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 29,744 万元,主要是风水沟煤矿计提长期资
产减值准备。
       3. 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本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957.94%、净利润同比
下降 874.91%、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837.50%,主要是 1.本期煤炭平均售价降低,销量减
少,影响本期收入减少。2.风水沟矿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 奖补资金确认其他收益
同比减少。利润总额的下隆,同时影响净利润,每股收益下降。
       (二)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财务状况对照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比年初增减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总资产                          419,105               484,553           -65,448          -13.51%

流动资产                        282,552               316,482           -33,930          -10.72%

非流动资产                      136,552               168,071           -31,519          -18.75%

总负债                          114,342               100,138            14,204           14.18%

流动负债                        101,784                87,048            14,736           16.93%
非流动负债                       12,558                13,090               -532          -4.06%

股东权益                        304,762               384,415           -79,653          -20.72%

股本                            101,431               101,431                   0             0.00%

资本公积                        143,941               143,941                   0             0.00%

专项储备                         47,259                50,849            -3,590           -7.06%

盈余公积                         29,477                29,477                   0             0.00%

                                                                                        3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未分配利润                        -17,346               58,718            -76,064          -129.54%


         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资产结构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同    比
          项   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170,147            207,153            -37,006              -17.86%

应收票据                           15,062                   0           -31,922              -67.94%

应收帐款                           36,619            53,822             -17,203              -31.96%

应收款项融资                       47,840            46,984                    856              1.82%

预付账款                            3,131                 991              2,140             215.94%

其他应收款                          5,516               3,513              2,003              57.02%

存货                                4,238               4,018                  220              5.48%

固定资产                           60,459            72,415             -11,956              -16.51%

在建工程                               513              1,289               -776             -60.21%

无形资产                           37,560            60,684             -23,124              -38.11%

开发支出                               274                  -                  274                   -

长期待摊费用                       28,468            26,734                1,734                6.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79               6,949              2,330              33.53%

合     计                         419,105            484,553            -65,448              -13.51%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应收票据:本期同比下降 67.94%,主要是应收票据到期收款。。
       2.应收帐款:本期同比下降 31.96%,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回款较好。
       3.无形资产:本期同比下降 38.11%,主要是风水沟矿采矿权计提减值准备。
         负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负债增减变化表

- 36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额单位:万元
                                                                         同   比
     项    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应付票据                       7,162            11,724              -4,562            -38.91%

应付账款                      21,474            26,421              -4,947            -18.72%

预收账款                       2,320             5,999              -3,679            -61.33%
合同负债                       9,210                   -             9,210                     -

应付职工薪酬                  10,373            12,325              -1,952            -15.84%

应交税费                       4,040            14,568             -10,528            -72.27%

其他应付款                    46,009            16,010              29,999            187.38%

其他流动负债                   1,197                   -             1,197                     -

长期应付款                         951               951                  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208             6,930              -1,722            -24.85%

预计负债                       6,167                 888             5,279            594.48%

递延收益                           233           4,321              -4,088            -94.61%

负债合计                     114,343           100,138              14,205             14.19%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应付票据:本期同比下降 38.91%,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兑付。
    2.预收帐款:本期同比下降 61.33%,主要是预收煤款减少。
    3.应交税费:本期同比下降 72.27%,主要是收入减少,税费降低。。
    4.其他应付款:本期同比增长 187.38%,主要是应付平煤往来款项净额培加。
    5.预计负债:本期同比增长 594.48%,主要是本期计提弃置费用。


    (三)现金流量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16.36 亿元,较期初减少 3.99
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 亿元。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于现
金流出。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 亿元,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3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72             -22,167               7,395            33.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98             -18,735              -6,363           -33.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20,286                     -                  -


         (四)主要财务比率
     2020 年公司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下跌,销量减少,影响本期收入,风水沟煤矿长期
资产计提减值,影响了盈利状况,公司盈利能力指标下降;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较同期
昀有不同幅度的变动,公司由于没有外部借款,指标相对处于比较安全的状态,债务
风险较低。
                                主要财务比率分析指标对照表
                    项     目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

                         净资产收益率                    %              -22.07             -1.95      -20.12

   盈利能力指标          总资产报酬率                    %              -17.35             -1.47      -15.88

                         资本保值增值率                  %               79.27             92.43      -13.16
                         总资产周转率                    次                0.41             0.35        17.14

   资产周转指标          流动资产周转率                  次                0.53             0.53         0.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3.48             2.88        20.83

                         资产负债率                      %               27.28             20.67         6.61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                 2.78             3.64      -23.63

                         速动比率                        -                 2.73             3.59      -23.96


     二、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规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条件和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
实稳健的原则,提出 2021 年生产经营目标:煤炭销量达到 520 万吨,实现煤炭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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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入 15.5 亿元。
    以上生产经营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
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3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760,633,530.2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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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 2021 年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登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1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不超过11,000万元;向平
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18,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
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6,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
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2021年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元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
的煤炭销售额。预计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15,000
万元,向其购买煤炭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向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提供生产服务,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6,000
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4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1-02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4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本公
司”或“公司”)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重新
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物资采购协议》、《煤炭代销协议》,合同
约定期限均为3年。上述四个协议,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执行。
     2021年,本公司预计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合计11,000万元(其中,
电力6,000万元,热力3,000万元,供水1,000万元,煤炭采购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
销售产品、商品合计18,000万元(其中材料销售15,000万元,煤炭销售3,000万元);
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
务6,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1,000万元。
     2020年,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燃料和动力合计6,768.65万元(其中,电力4,021.32
万元,热力2,303.20万元,供水444.13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9,423.23
万元(其中材料销售8,295.68万元,煤炭销售1,127.55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代销
煤炭,获取手续费12,001.5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5,319.56万元。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正在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
下属企业包括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协商签署《2021年煤炭买卖合同》,其中与平
庄能源所属煤矿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万元的煤炭销售额,其他为代平庄煤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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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公司所属煤矿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销售煤炭22,578.74万元。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煤炭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公司预计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包括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国能
(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设备、大宗材料
等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国能销售集团锡林浩特能源销售
有限公司等公司购买煤炭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国能物资内蒙
古有限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
    2020年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设备、大宗材料5,740.88万元,采购煤
炭588.67万元。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效益,实现人员分流,公司向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
矿派出采掘队提供生产服务,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为6,000万元。
    2020年,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开展劳务
承包业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091.12万元。
    5.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
了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凡进先生、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
先生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表
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平庄煤业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1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
                                                     截     至
                             关联    关联交   签订
  关联交                                             2021 年 3
                             交易    易定价   金额             上年发
      易         关联人                              月 31 日
                             内容      原则   或预             生金额
    类别                                             已 发 生
                                              计金
                                                     金额
                                                额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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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市场价
                                电力   或协议    6,000   1,162.37    4,021.32
                                         价
                                       市场价
                                热力   或协议    3,000     757.94    2,303.20
                                         价
                 平庄煤业
                                       市场价
                                供水   或协议    1,000      31.42      444.13
                                         价
                                       市场价
                                煤炭
                                       或协议    1,000        0.00        0.00
                                采购
                                         价
                       国能销
                       售集团
                                       市场价
                       锡林浩   煤炭
                                       或协议    3,000        0.00     588.67
                       特能源   采购
                                         价
                       销售有
   向关联
                       限公司
   人采购
                       国能物
   材料、燃
                       资内蒙   材料
   料和动                              询比价            1,303.09    4,727.40
                       古有限   采购
   力
                         公司
              国家能     国能
              源集团     (北
              下属企   京)配   材料
                                       询比价              265.48      790.71
                业     送中心   采购
                       有限公
                                                15,000
                           司
                       国能信
                       控互联   材料
                                       协议价                 0.00      30.23
                       技术有   采购
                       限公司
                       神华天
                       泓贸易   材料
                                       询比价               45.93      172.36
                       有限公   采购
                           司
                                                                     13,078.0
                   小计                         29,000    3566.23
                                                                            2
   向关联                              市场价
                                材料
   人销售        平庄煤业              或协议   15,000    1574.80    8,295.68
                                销售
   产品、商                              价

- 44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品                                   市场价
                              煤炭
                                     或协议    3,000     539.50    1,127.55
                              销售
                                       价
           国家能   元宝山
                                     市场价
           源集团   发电有    煤炭
                                     或协议    3,000     151.03    4,224.54
           下属企   限责任    销售
                                       价
             业       公司
                                                                   13,647.7
                小计                          21,000    2265.33
                                                                          7
                                     市场价
              平庄煤业        劳务   或协议    1,000        0.00        0.00
向关联                                 价
人提供                               市场价
           国电建投内蒙古
劳务                          劳务   或协议    6,000    1495.22    5,091.12
             能源有限公司
                                       价
                小计                           7,000    1495.22    5,091.12
                                     市场价
              平庄煤业        劳务   或协议    6,000     885.23    5,319.56
                                       价
                     国能物
                                     市场价
                     资内蒙
                              劳务   或协议                 0.00        0.00
                     古有限
                                       价
接受关                 公司
联人提     国家能 国能信
                                     市场价
供的劳     源集团 控互联
                              劳务   或协议    1,000        0.00        0.00
务         下属企 技术有
                                       价
             业      限公司
                     国能信
                                     市场价
                     息技术
                              劳务   或协议                 0.00     594.38
                     有限公
                                       价
                         司
                 小计                          7,000     885.23    5,913.94
接受关                        煤炭   市场价
                                                                   12,001.5
联人委        平庄煤业        代销   或协议   14,000   2,863.40
                                                                          0
托代为                                 价
销售其
                                                                   12,001.5
产品、商        小计                          14,000   2,863.40
                                                                          0
品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4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           关联                      实际发生
          关联          实际发     预计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交易           交易                      额占同类
            人          生金额     金额               金额差异      及索引
  类别           内容                      业务比例
                                                        (%)
                                             (%)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告
                                                                    编号:
                                                                  2020-040
                                                                  。公告名
                                                                  称:修订
                 电力   4,021.32   6,000   100.00%    -32.98%     2020 年日
          平庄
                                                                  常关联交
          煤业
                                                                  易预计的
                                                                  公告。公
                                                                  告披露的
                                                                    网站名
                                                                  称:巨潮
 向 关                                                            资讯网。
 联 人           热力   2,303.20   3,000   100.00%    -23.23%         同上
 采 购           供水    444.13    1,000   100.00%    -55.59%         同上
 材料、   平庄
                            0.00
 燃 料    煤业
 和 动    国能
 力       销售
          集团
                 煤炭
          锡林                     1,000   100.00%    -41.13%        同上
                 采购
          浩特            588.67
          能源
          销售
          有限
          公司
          国能
          物资
          内蒙   材料
                        4,727.40   25,00   14.33%                    同上
          古有   采购                                 -77.03%
                                     0
          限公
            司
          国能   材料     790.71            2.40%                    同上
- 46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   采购
      京)
      配送
      中心
      有限
      公司
      国电
      物流   材料
                        0.26           0.00%                   同上
      有限   采购
      公司
      国能
      信控
      互联   材料
                       30.23           0.09%                   同上
      技术   采购
      有限
      公司
      神华
      天泓
             材料
      贸易            172.36           0.52%                   同上
             采购
      有限
      公司
      国能
      宁夏
      煤业
      集团   材料
                       11.50           0.03%                   同上
      报业   采购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国
      神华
      能源   材料
                        8.42           0.03%                   同上
      股份   采购
      有限
      公司
                    13,098.2   36,00
      小计                                      -63.62%
                        0        0
向 关        材料              12,00
                    8,295.68           25.14%   -30.87%        同上
联 人 平庄   销售                0
销 售 煤业   煤炭
                    1,127.55   4,000   0.72%    -71.81%        同上
产品、       销售



                                                                            4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商品    元宝
         山发
         电有   煤炭
                       4,224.54           2.68%                  同上
         限责   销售
         任公
           司
         国电
         双辽
                煤炭   13,266.5
         发电                             8.43%                  同上
                销售          5
         有限
         公司
         国电
         电力
         朝阳   煤炭
                       1,018.02           0.65%                  同上
         热电   销售
         有限
         公司
         国电
         东北
         电力
         有限   煤炭              35,00
                       1,780.09           1.13%   -35.49%        同上
         公司   销售                0
         沈西
         热电
           厂
         国电
         电力
         发展
         股份
         有限   煤炭
                        791.89            0.50%                  同上
         公司   销售
         大连
         开发
         区热
         电厂
         国电
         吉林
         龙华   煤炭
                       1,046.17           0.66%                  同上
         吉林   销售
         热电
           厂
         国电   煤炭    451.48            0.29%                  同上
- 48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吉林   销售
        江南
        热电
        有限
        公司
                      32,001.9   51,00
        小计                                        -37.25%
                          7        0
        国电
        建投
向 关   内蒙
               劳务
联 人   古能          5,091.12   7,000   25.69%     -27.27%        同上
               输出
提 供   源有
劳务    限公
          司
        小计          5,091.12   7,000              -27.27%
        平庄
               劳务   5,319.56   6,000   91.08%     -11.34%        同上
        煤业
        神华
        信息
        技术   劳务    594.38            90.53%                    同上
接 受   有限
关 联   公司
人 提   神华
                                 1,000              -34.43%
供 的   和利
劳务    时信
        息技   劳务     61.3             9.34%                     同上
        术有
        限公
          司
        小计          5,975.24   6,000               -0.41%
接 受   平庄   代销   12,001.5   14,00
                                         100%       -14.28%        同上
关 联   煤业   商品       0        0
人 委
托 代
为 销                 12,001.5   14,00
       小计                                         -14.28%
售 其                     0        0
产品、
商品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平庄煤业及国家能源集团下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属企业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14,000 万元,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68,168.03 万元,差异为-40.20%。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根据历年各类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预计当年的
的说明(如适用)
                      日常交易金额,因市场变化及生产经营需求改变,导致
                                                                                4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了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了较大差异。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该等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异的说明(如适用)
                          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法定
                                         注册资本
   关联人          住所         代表                          经营范围
                                         (万元)
                                  人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
国家能源投资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10,209,466.1   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
集团有限责任 安 定 门 西 滨 河 王祥喜
                                        15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
公司         路 22 号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内蒙古平庄     内蒙古自治区
                                              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
煤业(集团)   赤峰市元宝山 徐 晓 235,419.264
                                              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
有限责任公     区平庄镇哈河 惠              8
                                              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
司             街中段
                                              目,开展经营活动。
国能销售集     内蒙古自治区                   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
团锡林浩特     锡林郭勒盟锡 张 海             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化
                                        3,000
能源销售有     林浩特市楚办 峰                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
限公司         善斯尔街                       学品及危险化学品)。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
                                              营项目:物资配送(不含运
                                              输)、采购、仓储(不含危险
               内蒙古自治区
                                              品、须经审批除外);机械电
国能物资内     呼和浩特市赛
                             任 大            子产品、电力成套设备及备
蒙古有限公     罕区兴安南路             1,000
                             名               品备件,黑色金属、有色金
司             33 号(黄金支
                                              属(不含需经行政审批项
               队对面)
                                              目),化工产品(不含杀鼠剂
                                              等有毒、危险、爆炸化学品
                                              及原料),橡胶制品、润滑油
- 50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销售;电力设备、设施、
                                           工程设备成套服务和技术咨
                                           询服务,汽车销售(不含小
                                           轿车),苗木销售;硫酸、盐
                                           酸、次氯酸钠溶液;甲醛溶
                                           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
                                           液;氩、氧、氮、氯、氨(液
                                           化的);硫磺、煤焦油、甲醇、
                                           乙醇、异丙醚、石脑油、苯
                                           酚的批发。
                                           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
                                           产品、办公用品、电力设备、
                                           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医疗器械(Ⅱ、
                                           Ⅲ类)、金属制品、针纺织品、
                                           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
                                           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
                                           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
             北京市丰台区
国能(北京)                               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仪
             西四环南路 曹 孔
配送中心有                      5,288.48
             101 号 6 层 山                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限公司
             6048 号
                                           设备、工艺美术品、汽车及
                                           配件;供应链管理;会议服
                                           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
                                           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5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
                                                 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
                                                 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
                                                 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
               北京市昌平区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
国 能 信 控 互 未来科技城英
                             高 彦               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
联 技 术 有 限 才北二街 9 号         14,382.3113
                             超                  品、五金交电。(市场主体依
公司           国电新能源院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307 号楼 2 层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
                                                 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
                                                 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
                                                 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
                                                 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机械
                                                 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外);
                                                 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
                                                 开发后的产品(不得从事实
              北京市海淀区                       体店铺经营);遥感地质勘查
国 能信 息 技
              彩和坊路 6 号   张骐    155812.80 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术有限公司
              1905 室                            地质环境监测服务;土壤污
                                                 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染地
                                                 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服务;
                                                 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
                                                 护监测;环境与生态监测检
                                                 测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工
                                                 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经
                                                 营电信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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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绘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销售食品;普通货物道路运
                                              输(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
                                              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业户除
                                              外);销售医疗器械(Ⅱ、Ⅲ
                                              类)、煤炭(不在北京从事实
                                              物煤的储存和销售)、纺织
                                              品、服装、日用品、家具、
                                              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
                                              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仪器仪表、
                                              计算机耗材、工艺美术品、
                                              汽车及配件、办公用品、有
                                              色金属、木材、金属制品、
               北京市丰台区                   矿产品、润滑油、润滑脂、
神华天泓贸 西 四 环 南 路 曹 孔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2188.74615
易有限公司 101 号 6 层 山                     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
               6047 号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供应链管理;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
                                              询;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
                                              售食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
                                              项目:火力发电、销售;供
元 宝 山 发 电 内蒙古自治区                   热;火电机组检修、维护;
                            仁 义
有 限 责 任 公 赤峰市元宝山           247,580 电控设备安装;热力管道工
                            明
司             区云杉路                       程;防腐保温工程;化工设
                                              备检修、维护;电力设备加
                                              工制造、安装、调试、修理;

                                                                               5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房屋、机械设备租赁;粉煤
                                                             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及
                                                             开发利用;废旧物资销售;
                                                             电力信息咨询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
                                                             项目:主营电力、热力以及
国电建投内                                                   与发电有关的中水、石膏、
           伊旗乌兰木伦 刘 文
蒙古能源有                                        413,460.00 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
           镇布连办事处 亮
限公司                                                       售;煤炭销售;工程煤销售;
                                                             兼营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
                                                             与销售。


       关联方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万元)如下:
                                                                    主营业务
           关联人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收入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8,807,863.12    73,612,638.83   54,271,849.41   5,774,029.06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3,144,195.46       829,139.26    1,029,083.46     -242,222.39
公司
国能销售集团锡林浩特能源销售
                                      25,750.70        2,645.22      391,556.18         506.57
有限公司
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                15,941.56        2,659.57        25,537.44      3,381.51
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180,912.47         15,166.28     299,940.91       9,415.14
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108,593.18         33,718.39       66,695.94      2,992.71
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89,027.01       228,599.56        94,772.33      6,447.02
神华天泓贸易有限公司                  34,281.02        6,878.54        45,830.66      1,010.82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34,787.38         7,265.07      201,929.80         865.68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1,412,228.00       600,235.00      446,998.00     124,700.0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平庄煤业持有本公司 61.42%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平庄煤业主营业务收入稳定,经营状
况良好,有较强的业务经验和能力,具备长期履约能力。
       (2)国能销售集团锡林浩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国能物资内蒙古有限公司、国能(北
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元宝
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实质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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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国务院国资委直
属大型国有企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信誉良好,有
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营业务收入稳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长期履
约能力。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
实,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双方发生的煤炭代销、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均根据本公司
与平庄煤业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双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
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并以货币资金方式按市场或协议价格进行结算。
       (二)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近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电厂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商签署煤
炭买卖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数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涉及由
公司所属煤矿供货的已签署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煤种、数量及供货时间
矿别       品种         数量       Ad %   Mt %   St ,d %   Vdaf %     粒度 mm    Q net,ar ( Kcal / Kg )
                        (万吨)
                                                                                (基准热值)

风水沟矿   混(末)煤          4   <30    <26    ≦1.6     >40        <50       2000-2200

       数量 4 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价格:100 元/吨。
       3.运输方式:乙方汽运自提。
       4.数、质量验收方式:数量以矿方汽车衡检斤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质量检
验以矿方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5.解决本协议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赤峰市仲裁委
                                                                                             5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员会仲裁。
     6.协议有效期及份数: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本协议一式六份,
买方 3 份,卖方 3 份。
     (三)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物资及劳务采购采用市场价或协议价进行交易,
并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以货币资金方式进行结算。
     (四)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国电建投察哈素煤矿派出采掘队提供生产服务,国电建投对公
司采掘队的掘进进尺和原煤产量进行月度考核,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人
员工资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了保证本公司煤炭生产的正常进行,平庄煤业将五个生产矿及销售公司、物
资供应公司、设备租赁站等核心经营性资产置入本公司。本公司不再设置水电、供暖、
医疗、通讯、物业服务等部门,本公司生产经营及生活所需上述服务由平庄煤业负责,
此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减少相关支出。平庄煤业不再保留设备租赁站
与机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所使用的租赁设备在本公司设备租赁站租
赁,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平庄煤业不再设置物资采购业务部门,煤炭生
产等所需物资委托本公司的物资供应公司代为采购。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
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的煤炭委托本公司煤炭销售公司代为销售,非
经本公司同意,平庄煤业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在平庄煤业整体上市前,上
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向平庄煤业销售煤炭主要是用于锅炉运转及配煤销售,
在煤质不稳定的情况下,有利于保障销售收入。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
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
稳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
炭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
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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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企业采购煤炭用于配煤销售,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扩大销售市场。
    4.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
公司效益,实现减员分流。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1.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2.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4.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5.关于煤炭销售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平庄煤业销售煤炭主要是用于锅炉运转及配煤销售,在煤质不稳定的情况
下,有利于保障销售收入。
    (二)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5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煤炭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
业采购煤炭用于配煤销售,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扩大销售市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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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截 止 2020 年 期 末 , 公 司 在国 家 能 源 集 团 财 务有 限 公 司 的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为
163,621.44 万元,2020 年公司在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370.52 万元,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3.71 万
元。预计公司 2021 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 4,500 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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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1-02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
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资金管理、委托贷款、票据
承兑及贴现、存款、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上述协议,经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截止 2020 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163,621.44 万元,2020 年
公司在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370.52 万元,在国家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3.71 万元。预计公司 2021 年在财务
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 4,500
万元。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2021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
案时,关联董事郭凡进先生、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由非
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平庄煤业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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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预计公司 2021 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 4,5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4.94 亿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存款利息收入为 542.78 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截至 2020 年 期 末 , 公 司 在国 家 能 源 集 团 财 务有 限 公 司 的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为
163,621.44 万元,2020 年公司在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
370.52 万元,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33.71 万元。
2020 年未发生贷款业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 2 层 7 单元 201、20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2H211000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本外币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
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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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
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公司 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 53.94 亿元,同业款项 150.77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830.73 亿元。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35.47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 35.1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3.18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5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0.20 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

     (1)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周转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服务(包括履约保函、额度共享等
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

     (2)通过资金结算系统为公司及成员单位搭建资金结算网络,协助公司实现对直
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3)办理公司内部转账结算,提供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4)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公司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
委托投资;

     (6)为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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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吸收公司的存款;

    (8)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9)对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0)承销或分销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

    (11)金融咨询服务: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
信息咨询服务;

    (12)其他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
款等)并收取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和(或)其他服务费用;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
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
质服务;

    (13)在财务公司未来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可以向公司提供外汇存
款、贷款、结算及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定价政策: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国有
四大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下
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对公司的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
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
的利率。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交易限额: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
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 40 亿元,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
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40 亿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9 日。

    (2)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且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存在预期对本公司的金融支持,且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
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
价原则公允,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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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财务报表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
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其中风水沟煤矿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28,098.33
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959.13 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686.62 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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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1-02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公司对财务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
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
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对可能
发生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资产组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表:
                                                           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项目                       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利润绝对值比例

固定资产减值(年末清查盘
                                                  959.13                                1.26%
点)

固定资产(资产组)                             11,052.01                               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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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建工程(资产组)                                     75.32

无形资产(资产组)                                 14,648.54

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组)                              2,322.46

存货                                                  686.62                                0.90%

合计                                               29,744.08                               39.1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基于资产组减值测试形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
为基准日,分别对风水沟煤矿、六家煤矿、西露天煤矿三家分公司长期资产(包括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做为资产组进行了资产组减值测试。
由于公司所属风水沟煤矿经营业绩不佳,导致长期资产出现减值,公司聘请北京中同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对长 期 资 产 执 行 减 值 测 试 , 根 据评 估 报 告,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8,098.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052.01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648.54
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5.32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2,322.46万元);占2020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36.94%。
       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计提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
为基准日,各分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部分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的固定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959.13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
1.26%。
       3、存货清查盘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
日,各分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对部分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686.6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0.9%。
       (三)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29,744.08万元,减少当期利
润总额29,744.08万元,减少当期净利润29,744.08万元。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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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
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没
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
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
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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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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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 部 控 制 审计 报 告




                                                                   XYZH/2021BJAA16122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内蒙
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平庄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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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平庄能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祝善




                                              中国注册会计师:苏俊超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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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变更为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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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 第六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
  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区玉龙大街西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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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四、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 2020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执行 7.2 万元/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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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五、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谢晓川先生现任六家煤矿通风区瓦检班副班长、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根据2020年职工监事谢晓川先生履职情况,薪酬拟定于22.40万元/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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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张海升)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我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0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从而维护了公司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1.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本人未对董事会会议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还出席了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本人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作为
专业的财务工作者,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分析,对公司的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把关,确保信息披
露的准确性;对企业的融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郭凡进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
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
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郭凡进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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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提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还监督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执行。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学习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审查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8,020,964.0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587,176,758.3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①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②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③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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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④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
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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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核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核查,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取得
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
       聘请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务部修订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后,能更好地反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8)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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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我们认真阅读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并对平庄能源董事会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平庄能源内部控制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将督促董事会在2020年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19年1-12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原则,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该等差
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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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
    2)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
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3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6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
告的独立意见
    1)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
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资质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
机构的要求。
    2)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存款利率不低于商
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制订了存款
风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良好,未发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国电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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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综上,2020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务部修订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5)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9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6)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①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②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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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③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④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⑤关于煤炭销售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平庄煤业销售煤炭主要是用于锅炉运转及配煤销售,在煤质不稳定的情况
下,有利于保障销售收入。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修订,表决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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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
《金融服务协议》,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
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
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认为财务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运行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
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公司对在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公平、公正。我们同意公司出具
的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关于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制定的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认为
该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地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
出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具有可行性。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3.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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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2020年任职期间内的
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
论、提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
部、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
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一年来,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须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报告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稳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
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本人在 2020 年度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我
在今后将继续关心和支持平庄能源的生产与发展,为平庄能源发展做出我的贡献。
    谢谢大家。
    联系方式:cfzhs@163.com

                                                            独立董事:张海升

                                                             2021 年 4 月 28 日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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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彭继慎)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我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0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从而维护了公司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1.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本人未对董事会会议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还出席了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本人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作为
煤炭行业学术研究者,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宏观形势认真
分析国内外煤炭市场状况,从公司生产经营上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
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郭凡进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
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
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郭凡进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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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还监督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执行。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学习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审查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8,020,964.0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587,176,758.3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①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②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③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④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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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
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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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核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核查,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取得
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
       聘请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务部修订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后,能更好地反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8)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并对平庄能源董事会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8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平庄能源内部控制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将督促董事会在2020年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19年1-12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原则,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该等差
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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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
    2)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
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3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6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
告的独立意见
    1)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
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资质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
机构的要求。
    2)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存款利率不低于商
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制订了存款
风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良好,未发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国电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2020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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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务部修订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5)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9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6)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①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②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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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③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④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⑤关于煤炭销售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平庄煤业销售煤炭主要是用于锅炉运转及配煤销售,在煤质不稳定的情况
下,有利于保障销售收入。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修订,表决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
                                                                               9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融服务协议》,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
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
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认为财务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运行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
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公司对在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公平、公正。我们同意公司出具
的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关于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制定的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认为
该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地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
出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具有可行性。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3.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开展工作,研究了非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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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资格进行了认真
审查。
    一年来,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须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稳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
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
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本人在 2020 年度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我在今后将继
续关心和支持平庄能源的生产与发展,为平庄能源发展做出我的贡献。
    谢谢大家。
    联系方式:pengjishen@163.com

                                                            独立董事:彭继慎

                                                             2021 年 4 月 28 日




                                                                               9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孙晓东)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我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0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从而维护了公司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1.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本人未对董事会会议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还出席了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本人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肩负
着公司和股东的重托,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分析,对公司的年度
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把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从而维护
了公司利益,维护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郭凡进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
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
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郭凡进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提名郭凡进先生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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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还监督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执行。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学习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审查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8,020,964.0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587,176,758.3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①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②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③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④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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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
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
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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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核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核查,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取得
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
       聘请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务部修订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后,能更好地反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8)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并对平庄能源董事会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9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平庄能源内部控制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将督促董事会在2020年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19年1-12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原则,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该等差
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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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
    2)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
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3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6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
告的独立意见
    1)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
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资质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
机构的要求。
    2)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存款利率不低于商
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制订了存款
风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良好,未发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国电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2020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
                                                                                10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务部修订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5)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2020 年 1-9 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16)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
有关情况向平庄能源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①关于综合服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
政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②关于设备租赁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
府定价,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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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③关于煤炭代销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炭代销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④关于物资采购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
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⑤关于煤炭销售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平庄煤业销售煤炭主要是用于锅炉运转及配煤销售,在煤质不稳定的情况
下,有利于保障销售收入。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签署的煤炭销售合同,有利于公司在煤炭市场不稳
定的情况下,保障煤炭销售收入。公司代平庄煤业销售部分,按销售量定额收取煤炭
代销费,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物资及劳务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
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承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
效益、实现人员分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修订,表决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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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融服务协议》,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有一定促
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此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
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核实了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认为财务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运行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
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公司对在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公平、公正。我们同意公司出具
的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关于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制定的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认为
该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地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
出解决措施及资金保全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具有可行性。
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3.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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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员会 2019 年工作会议,对 2019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提
出合理建议并形成了薪酬分配意见。
    一年来,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须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稳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
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本人在 2020 年度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我在今后将继
续关心和支持平庄能源的生产与发展,履行好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谢谢大家。
    联系方式:sxd5258@163.com

                                                            独立董事:孙晓东

                                                              2021 年 4 月 28 日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