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1-06-2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
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公司”),同时平庄能源拟将
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收益、应交税费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平庄能源
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龙源电力拟以现金购买国家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业务资产(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统计,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
围的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署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