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21-06-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
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上市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被合并方财务顾问,根据《关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中中信建投及平庄能源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不存在
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根据平庄能源的说明,平庄能源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平庄能源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平庄能源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平庄能源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
计机构;
4、平庄能源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5、平庄能源聘请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经公关;
6、平庄能源聘请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税务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平庄能源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聘请第三方的情形;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财经公关公司、税务顾问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行为合法合规,符合
《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百川 冯 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