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8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上 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8 年 12 月 9 日(星期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星 期一)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9 人,代表股份 2,575,653,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80400%,其中中 小股东代表共 26 人,代表股份 1,019,493,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3743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11 人, 代表股份 946,801,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2279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 1,628,852,37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5760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选举李新华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75,653,5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六十五万三 千五百零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2,575,543,1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五十四万三千一百零四) 股 占 99.995714% 反对:109,800(十万九千八百)股 占 0.004263% 2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2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19,493,960(十亿一千九百四十九万三千九 百六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019,383,560(十亿一千九百三十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股 占 99.989171% 反对:109,800(十万九千八百)股 占 0.010770%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59% (二)《关于选举刘元瑞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75,653,5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六十五万三 千五百零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2,575,543,1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五十四万三千一百零四) 股 占 99.995714% 反对:109,800(十万九千八百)股 占 0.004263%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23% 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19,493,960(十亿一千九百四十九万三千九 百六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019,383,560(十亿一千九百三十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股 占 99.989171% 反对:109,800(十万九千八百)股 占 0.010770%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59% (三)《关于选举王一淮同志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75,653,5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六十五万三 千五百零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2,575,514,8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五十一万四千八百零四) 股 占 99.994615% 反对:138,100(十三万八千一百)股 占 0.005362%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2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19,493,960(十亿一千九百四十九万三千九 百六十)股,意见如下: 4 同意:1,019,355,260(十亿一千九百三十五万五千二百六十)股 占 99.986395% 反对:138,100(十三万八千一百)股 占 0.013546%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59%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75,653,5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六十五万三 千五百零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2,575,557,4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五十五万七千四百零四) 股 占 99.996269% 反对:96,100(九万六千一百)股 占 0.003731% 弃权:0(零)股 占 0.0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19,493,960(十亿一千九百四十九万三千九 百六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019,397,860(十亿一千九百三十九万七千八百六十)股 占 99.990574% 5 反对:96,100(九万六千一百)股 占 0.009426% 弃权:0(零)股 占 0.000000% (五)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75,653,5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六十五万三 千五百零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2,575,490,4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四十九万零四百零四)股 占 99.993668% 反对:95,500(九万五千五百)股 占 0.003708% 弃权:67,600(六万七千六百)股 占 0.00262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19,493,960(十亿一千九百四十九万三千九 百六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019,330,860(十亿一千九百三十三万零八百六十)股 占 99.984002% 反对:95,500(九万五千五百)股 占 0.009367% 弃权:67,600(六万七千六百)股 占 0.006631% 6 (六)审议《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75,653,5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六十五万三 千五百零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2,575,557,404(二十五亿七千五百五十五万七千四百零四) 股 占 99.996269% 反对:95,500(九万五千五百)股 占 0.003708%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2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19,493,960(十亿一千九百四十九万三千九 百六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019,397,860(十亿一千九百三十九万七千八百六十)股 占 99.990574% 反对:95,500(九万五千五百)股 占 0.009367% 弃权:600(六百)股 占 0.000059%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谭四军、贡嘉文出席了本次会议 7 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书》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