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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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
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金融资产分类由原准则的“四分
类”更改为“三分类”,即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原准则的“已发生损失法”
更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
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
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在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对
2018 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重述,将新旧准则转换数据影响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在金融
资产分类、计量(含减值)、列报等方面的变化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较广泛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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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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