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以
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电话
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7 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才玖、独立董事田轩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独
立董事王瑛、王建新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温
小杰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新华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1
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4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
讯网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相关内容。
(二)《公司 2018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独
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联席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2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六)《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联席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意见,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全文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七)《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八)《关于公司聘用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
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了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其他鉴证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3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九)《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须回避
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依照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原
则和程序,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陈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金才玖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
4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李新华、崔少华、戴敏云、孟文波、温小杰、王瑛、王
建新、田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
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联席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上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
会更改本次预计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预计方案之日止。
(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
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含税)。因公司于2018年3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
年9月17日进入转股期,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
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29,479,698股
计 算 , 共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110,589,593.96 元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5
3,391,260,709.38元结转以后年度。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十一)《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二)《公司 2018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三)《公司 2018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该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十四)《公司 2018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五)《关于制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与恐怖融资风
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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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与恐怖
融资风险管理制度》。本次制订的内容包括反洗钱管理的目标、基本
原则、反洗钱管理架构和履职保障、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和日常管理等,
能够较好地满足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运营需要。该制度于2019年4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风险偏好授权,具体方案如下:
(1)总量风险偏好:为鼓励公司做大做强,愿意承担一定程度
的风险水平;
(2)总量风险容忍度:风险总量不超过 2018 年末经审计合并净
资本的 80%;整体损失不超过 2018 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6%;
(3)大类资产配置授权方案:财务杠杆率不超过 6 倍;自营权
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 2018 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
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 2018 年末经审
计合并净资本的 300%;以自有资金投入信用业务总规模不超过 640
亿元。
2、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经营层 2019
年度风险限额授权方案,对子公司、业务部门及各业务条线进行分解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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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风险偏好授权方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
东大会更改本次授权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授权方案之日止。
需说明的是,上述指标值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监管规定、市场
情况及风险状况所综合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
对市场的判断。各业务实际规模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开展业务时的市场
环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后续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帮助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
会,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运营
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
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包括:
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境内全资子公司作
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
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本次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净
资产额的 4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与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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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不共用。
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各次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次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
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证券公司短期
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
次级债务、资产证券化、收益凭证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它品种。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
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但发
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
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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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5、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
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
级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
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
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价格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每
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
工具的发行价格。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
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
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
10
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
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
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
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
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
事宜。
11、决议有效期
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若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
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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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
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12、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
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发
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
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
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
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
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
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
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
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
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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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
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
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
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
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
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
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
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
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
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
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
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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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而定)。若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
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
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
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
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发
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仍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公司需
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十八)《关于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了该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管理层 2018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
项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了该专项说明。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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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十)《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
会推选邓玉敏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董事任职资格
已获监管机构核准,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邓玉敏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十一)《关于修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颁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相关规定,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进行
了修订。本次修订新增董事履职评价相关内容,对履职评价标准、结
果运用等进行了规定,有效满足监管规定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
公司薪酬考核管理体系。修订后的制度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全文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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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参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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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邓玉敏同志简历
邓玉敏,男,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水工分厂
技术员、代理书记、团委书记、副厂长、厂长、工会主席,中国三峡
总公司宜昌三峡工程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
长,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三峡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长江三峡能事达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邓玉敏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除在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邓玉敏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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