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 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 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 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 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 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 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98.86 亿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42%,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5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13.36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57 亿元、16.66 亿元和 20.85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 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 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重大 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 信用评级结果。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导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无法对发行人等级变化情况做出判断,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终 止评级。 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风险: 经营环境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大。公司主要业务与证券市场高度关联,经 济周期波动、国内证券市场持续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未 来收入有较大的波动性。 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公司全部债务稳步增长,一年内到期的短 期债务占比较高,需对公司的流动性保持关注。 内控和合规管理仍需不断加强。2018-2020 年,公司多次被采取监管措施, 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涉及保荐业务、内部控制、分支机构管理等方面,仍需不断加强内控及合规管理。 三、宏观经济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及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投 资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整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景气、行业政 策变化可能导致客户交易量的下降、市场投融资活动的减少、证券投资收益下降、 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萎缩等不利情况,从而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资本中 介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自营业务收入等各项业务收入 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分别为 1,154,879.48 万元、 272,179.48 万元、-449,899.90 万元和 919,019.7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波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波动与公司业务活动 及证券市场表现相关,存在波动风险。 五、新增借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92.53 亿元,借款余额为 672.21 亿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794.20 亿元,累计新增 借款金额 121.99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1.70%,超过 40%。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 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带来的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国内疫情防控有 效,生产生活趋于正常。但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如果持续得不到控制, 可能对世界经济及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全球经 济以及资本市场的变化也会对国内经济以及 A 股市场产生众多尚不能确定的影 响。若疫情持续得不到控制,对世界和国内经济、A 股市场产生更严重的不利影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响,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七、有息及短期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为 783.90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58.97%,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 507.17 亿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比例为 64.70%。发行人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负债规模及水平也具有行业属性,但因有 息及短期负债规模较大,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八、客户信用状况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11.48 亿元、73.44 亿元、 62.21 亿元和 42.28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20%、6.72%、4.63%和 2.58%。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 回购业务所融出的资金,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策略调整, 该类资产规模呈下降趋势,未来如果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质押担保物市场价 格急剧下跌,发行人仍存在该类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九、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 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 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本期债券是否满足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 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本期债券是否满足质押式回购条件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在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十二、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 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 862,316.51 万元,较上年增加 1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953.95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5,350.59 万元,较上年增加 14.99%;基本每股收益 0.44 元,较上年增加 15.7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 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 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 行的情形。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80 亿元(含)之短期公司 指 券、本次短期公司债券 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信证券、牵头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簿记管理人 华泰联合、联席主承销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的合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 指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经济实质上之前 原长江证券 指 身 湖北证券公司、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长江证 湖北证券 指 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2 月之前的企业名称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法律形式 石炼化 指 上之前身 长欣投资 指 湖北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证券 指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炼化之控股股东 海尔投资 指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高级管理人员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资本 指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长江期货 指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长江证券控 长证国际 指 股(香港)有限公司 长江资管 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创新 指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长信基金 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理益集团 指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资本 指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国华人寿 指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 融资融券 指 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 直接投资 指 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 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 工作日 指 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本次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 最近一期 指 2021 年 1-9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方便表述,在本募集说明书中 中国,我国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 区 境内 指 中国境内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 指 构、中登公司 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次债券的登记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流通货币 港币 指 港元,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直接加总数在尾数上可能 略有差异,这些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 义............................................................................................................................ 6 目 录............................................................................................................................ 9 一、与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12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3 第二章 发行条款 .......................................................................................................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20 二、认购人承诺................................................................................................... 22 第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 23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3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5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25 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概况................................................................................................... 26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2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37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39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4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7 七、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用途............................................................... 56 八、媒体质疑事项............................................................................................... 65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5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68 十一、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72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安排................................... 72 第五章 财务会计信息 ............................................................................................... 74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74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93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94 四、主要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07 五、管理层财务分析的简明结论性意见......................................................... 110 六、报告期末有息债务情况............................................................................. 134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35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39 九、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情况..................... 140 第六章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41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4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41 三、其他重要事项............................................................................................. 141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141 第七章 增信机制 ..................................................................................................... 144 第八章 税项 ............................................................................................................. 145 一、增值税......................................................................................................... 145 二、所得税......................................................................................................... 145 三、印花税......................................................................................................... 145 四、税项抵销..................................................................................................... 145 五、声明............................................................................................................. 146 第九章 信息披露安排 ............................................................................................. 147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47 二、定期报告披露............................................................................................. 147 三、重大事项披露............................................................................................. 148 四、本息兑付披露............................................................................................. 148 第十章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49 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49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151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167 第十一章 发行有关机构 ......................................................................................... 185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85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 系......................................................................................................................... 188 第十二章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89 第十三章 备查文件 ................................................................................................. 223 一、备查文件内容............................................................................................. 223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223 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一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 策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市场 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由于上市申请事宜需 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一定能够按 预期时间办理完成,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有活跃的交易。若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 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尽管公司已 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 公司本身的业务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 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 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期债 券承担担保责任,发行人拟依靠自身的经营现金收入、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与商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业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 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 或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过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 营过程中,公司亦将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承诺。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所处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可能不能获得足额资金偿还 债务本息,进而使投资者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不进行债项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对本公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 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虽然公司目 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不会发生 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 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融资的流 动性风险及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融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自有资金不足的同时出 现融资困难,将导致公司不能按期偿付债务甚至经营难以为继的风险。市场的流 动性风险是指资产缺乏活跃市场或没有合适的交易对手,导致资产不能以合理 的价格及时变现,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发行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由于信用 评级变动或履约能力变化导致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 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信用债投资业务、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 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限制性股票融资等新型融资类业务、信用产品投 资以及涉及承担或有付款承诺的业务。 3、净资本风险 目前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若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同时达到较高水平,因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某些不 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或不能达到净资本 的监管要求,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纪与证券金融业务风险 交易佣金作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证券买卖频率及交易佣金费率 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新兴加转轨期,证 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直接影响了证券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 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幅波动。同时,随着投资者结构日益机构化,投资理念 逐步成熟,市场交易活跃度存在下降的可能,进而可能给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 不利影响。 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等资本 中介业务,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若公司资本中介业务扩张速度过快,而风险控 制手段未及时到位,可能出现坏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尽管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 的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险指标管理及维 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严格的风险管控,但仍可能存在因 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质押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 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引起的法律纠纷风 险,进而使得公司存在相关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公司属于高风险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各项业务中的 高风险、高收益业务。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涉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 及金融衍生品的投资等。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001.67 万元、173,010.71 万元、 124,059.36 万元及 65,512.25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12%、24.60%、 15.94%及 9.85%,公司自营业务波动对收入的影响较大。2018 年,在二级市场大 幅下跌及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持续下降影响,2018 年公司股票自营及新三板做市 业务亏损,导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为负。2019 年,在国内二级市场行情回 暖、沪深市场主要股指回升,以及公司投资策略、规模结构、风险管理的综合作 用下,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1,061.08%。2020 年,国内二级市场 主要指数涨幅小于同期且分化,行情受新冠疫情影响也较为震荡,公司该类业务 收入同比下降 28.29%。 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在证券市场行情低 迷时,公司自营业务可能出现亏损。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成长期,证 券市场行情波动相对激烈,证券投资品种有待丰富,风险对冲机制和避险金融工 具有待健全。因此,公司自营业务存在受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亏损的风险。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客户主要集中于中小型企业,它们往往经营规模较小、经 营业绩不确定性较大、经营风险高,使得公司可能面临因保荐的企业上市后业绩 大幅下滑而引起的保荐风险。同时,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可能存在因对发行人 的尽职调查不完善、对发行人改制上市和融资方案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发行 人发行申请不予注册的情况发生,公司亦将遭受财务和声誉双重损失的风险。 在承销业务方面,公司可能存在因对发行人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 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 不符合投资者的需求,致使公司面临发行失败或承担包销责任的风险。 随着证券发行保荐制度的完善,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和风险也越来越大。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存在因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 而导致项目企业信息披露文件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重大疏漏,以 及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等而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处 罚的风险。 此外,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受市场走势和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大,发行政策与 发行节奏可能发生的变化也对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重要影响。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来拓展规模,并通过固 定管理费或投资收益获得收入。如果资产管理产品的设计、收益水平不符合客户 预期,将导致投资者购买意愿降低,还可能引致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部分遭受损失 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保险公司、银行、私募基金及其他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推出金融 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 而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提高资产管理收益水平,将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 入水平的持续增长。 5、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或受 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该业务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或受 托管理资金对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具有风险投资的高投入、高风 险、高收益的特点。尽管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上具有天然的项目选择、研究 和定价方面的优势,且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优势也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行业龙头 这一细分市场,形成了良好的项目储备机制,但是,该类业务仍然存在因受 IPO 发行市场波动、并购重组市场活跃程度、以及标的企业本身经营等方面的影响, 导致公司退出渠道不畅,进而形成亏损给公司或客户带来损失的风险。 6、金融创新风险 随着行业创新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类型不断推出,创 新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发展,但由于对创新业务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大小估计不 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可能会使证券投资活动的市场风险积聚,从而 导致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开展的金融创新业务有融资融券业务、期货 IB 业务、股指期 货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做 市商及场外业务等。公司在进行金融创新的探索过程中,要投入一定的财力、人 力和物力,创新之初往往会缺少实际投入产出的财务数据支持,会有一定的失败 率。同时,由于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大,业务创新很易于被其他竞争对手模仿而 使创新的收益低于预期。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带来的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国内疫情防控有效, 生产生活趋于正常。但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如果持续得不到控制,可能 对世界经济及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全球经济以 及资本市场的变化也会对国内经济以及 A 股市场产生众多尚不能确定的影响。 若疫情持续得不到控制,对世界和国内经济、A 股市场产生更严重的不利影响, 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 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 以进行控制和约束,但仍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在开展各项业 务的时候,存在因公司员工的信用、道德缺失造成违规的风险。 2、内控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 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也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公司在 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 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程,但因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 执行、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 险,进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所涉及的业务类型愈发多样化,公 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和优化。如果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导致公司在管理上无法有 效控制相应风险,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3、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证券公司业务和管理的诸多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包括集中交 易、网上交易、资金结算、三方存管、客户服务等。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可靠性和实用性,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 制定了完整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机制。但是信息系统和 通信系统仍可能出现故障、受到重大干扰或被潜在的不完善因素影响,从而使得 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日 益激烈、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都对公司信息技术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 公司信息系统不能满足证券业务的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风 险。 4、清算交收风险 清算交收风险是公司在进行资金、证券结算时面临的风险。证券市场的产品 众多、各类产品的交收规则不尽相同,加之涉及的结算对手方较多,在客观上决 定了清算交收工作的复杂性,增加结算环节出现差错的可能。公司若在结算业务 管理、资金划拨等环节出现问题,则可能出现清算交收失败而影响客户正常交易 的情形,公司由此可能面临投诉或诉讼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内部流程不完善、人为操作失误、信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贯穿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的各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个岗位、各项工作流程,具有覆盖面广、种类繁杂且贯穿始终的特点。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业务种类的日趋复杂、综合化经营及国际化等进程的推进, 如未能及时识别各条线和日常经营的关键操作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缓释措施, 可能导致公司因操作风险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损失。 (四)政策风险 证券行业在我国属于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在业务资格、产品和服务范 围及净资本等方面均受严格监管。中国证券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 能对本公司业务产生直接影响。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正处于不断调整和完 善的过程之中,如果监管政策出现变化或本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上述监管政策变 化,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部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其解释或指引可能难以同步推出,造 成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执行存在不确定,提高了本公司业务经营的难 度。此外,监管机构放宽对证券行业的管制,可能导致证券行业竞争加剧,从而 对本公司保持及提升不同业务线的市场份额及排名带来一定的挑战。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二章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审核及注册情况 2019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19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2021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1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含)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 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80 天。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确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 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3 日。 付息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实际支付金额为实际计息 天数/365*票面利率;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 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 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 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3 月 25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3 月 29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挂牌交 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来资金需求状况,本次债券发行已经由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 11 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 3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部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充足的资 金供应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随着发行人业务 范围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总体需求逐步增加,因此通过发 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对公司正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发行人发展规划,未来 3 年发行人要坚定“投研驱动”“科技赋能”两 大战略,全力打造投资管理平台、财富管理平台以及企业客户服务平台三大平台。 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融资融券等相关业务发展以及增 加公司流动性储备规模,防范流动性风险。 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固定收益类、权益类、 股权衍生品等交易业务、各类资本中介型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各种创新型业务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 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 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 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 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 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 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 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应 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 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净额为 30 亿元;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0 亿元全部计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 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30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项目 2021-9-30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总资产 16,356,136.49 16,656,136.49 300,000.00 总负债 13,294,201.25 13,594,201.25 300,000.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4.42% 75.04% 0.62% 流动比率 2.52 2.42 -0.10 速动比率 2.26 2.19 -0.07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规模 债券品种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案文件 募集资金用途 (亿元) 证监许可 公开公司债 22 长江 01 2022-01-17 2025-01-17 40.00 〔2021〕 偿还公司债券 2381 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核准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 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有关信息。 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angjia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83 注册资本:552,946.7678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52,946.767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24 日 统一信用社代码:91420000700821272A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邮政编码:430015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佳 电话号码:027-6579986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互联网网址:www.cjsc.com 电子信箱:inf@cjsc.com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 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的设立与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发行人系由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炼化”)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 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96 号), 于 2007 年 12 月吸收合并原长江证券后更名而来。2007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股票简称更名为“长江证券”。 1、石炼化历史沿革 石炼化系依据原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68 号”文、中国石油化 工总公司(后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1997]办字 42 号文、[1997]办字 203 号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7]375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376 号”文批准,由石家庄炼油厂于 1997 年 7 月 24 日独家发起且以募集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石炼化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72,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60,000 万股,社会 公众股 12,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286 号”文批准,石炼化 发行的流通股股票于 1997 年 7 月 31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石炼 化”,股票代码为“000783”。石炼化在吸收合并原长江证券之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石化 920,444,333 79.73% 2 流通股股东 234,000,000 20.27% 合计 1,154,444,333 100.00% 2、原长江证券历史沿革 (1)原长江证券成立及股权演变 原长江证券前身为湖北证券,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批准于 1991 年 3 月 18 日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 1,700 万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 湖北省分行出资 1,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湖北信托投资公司出资 200 万元,中 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信托投资公司出资 2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湖北信托投资公 司出资 100 万元,中国银行湖北信托投资公司出资 100 万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湖北省分公司出资 100 万元。 1996 年 8 月,湖北证券按照《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股的 证券公司脱钩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并在此过程中申请增资 扩股至 1.6 亿元。1996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6]429 号”文批准了 上述增资申请,并同时批准湖北证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宜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于 1997 年完成。 1998 年 4 月,湖北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2 亿元之 决议。中国证监会于 1998 年 11 月 12 日以“证监机构字[1998]30 号”文批准了 增资扩股方案。 1999 年 4 月,湖北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3.02 亿元增加至 10.29 亿元之决议。中国证监会于 2000 年 2 月 24 日以“证监机构字[2000]31 号” 文批准了增资扩股方案,并同意湖北证券更名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 7 月,原长江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10.29 亿元增加 至 20 亿元之决议。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2 月 24 日以“证监机构字[2001]311 号”文批准了增资扩股方案。 原长江证券在被石炼化吸收合并之前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0,071,172 19.000% 2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76,028,960 13.800% 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0 9.500% 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00 7.120% 5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3,500,000 6.174% 6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99,897,985 4.994% 7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479,732 4.770% 8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95,000,000 4.750% 9 湖北省电力公司 95,000,000 4.750% 10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57,000,000 2.850% 11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47,500,000 2.370% 12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7,500,000 2.370% 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3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38,000,000 1.900% 14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07,244 1.735% 15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8,500,000 1.425% 16 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 28,500,000 1.425% 17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 24,225,000 1.210% 18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 0.950% 19 湖北宏源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 0.950% 2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 0.950% 2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2,658,800 0.630% 22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1,576,312 0.580% 23 湖北省出版总社 9,500,000 0.475% 24 郑州铁路局 9,500,000 0.475% 25 湖北安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9,500,000 0.475% 26 大连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500,000 0.475% 27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9,500,000 0.475% 28 武汉康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500,000 0.475% 29 中国石化集团荆门石油化工总厂 9,500,000 0.475% 30 浙江博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8,550,000 0.430% 31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600,000 0.380% 32 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7,179,515 0.360% 33 上海远达软件有限公司 5,276,018 0.260% 3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750,000 0.240% 35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4,750,000 0.240% 36 湖北新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4,426,100 0.220% 37 武汉伟鹏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 2,850,000 0.140% 38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947,500 0.097% 39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1,900,000 0.095% 合计 2,000,374,338 100.000% (2)原长江证券历次重组 ①原长江证券分立 2004 年 7 月 31 日,原长江证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 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分立方案的决议》。 2004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4]176 号”文批准原长 江证券以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两个公司。存续公司继续保留原长江证券名称,注 册资本及业务范围维持不变,同时分立新设长欣投资,承继被剥离出原长江证券 的非证券类资产。 湖北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欣投资”)于 2005 年 6 月 22 日领取了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为梅咏明,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住 所为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 6 号。长欣投资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物业管理;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 品(不含需持证经营和审批经营的产品)。 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验字[2005]027 号”验资报告载明,以 2005 年 5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从原长江证券剥离至长欣投资的资产总额合计 45,546.19 万元(含 负债 17,582.07 万元)。 ②收购大鹏证券经纪业务资产 2005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2 号”文的批准,原长江证 券托管了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 2005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 处置方案的函》批准,原长江证券与大鹏证券清算组签订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原长江证券出资 5,200 万元受让了包括大鹏证券 31 家证券营业部及所属服务部、与经纪业务相配套的职能部门等的全部证券类 资产;原长江证券负责安置大鹏证券 31 家证券营业部及所属服务部、金融销售 总部、信息技术部上海运维中心和深圳运维中心等部门所属的共计 689 名员工。 3、石炼化吸收合并原长江证券 2007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7]196 号”文核准了石炼化定 向回购股份、重大资产出售和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原长江证券等事宜,并同意石 炼化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方案主要内容之一:石炼化空壳化 ①重大资产出售 2007 年 1 月 23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 与石炼化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双方约定,中国石化以承担石炼化截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全部负债为对价,收购石炼化截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 的全部资产。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KPMG-A[2006]AR No.0656”审计报 告,石炼化截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的负债合计为 373,357.58 万元。根据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岳评报字[2006]B126 号”资产评估报告,石炼化截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计为 329,010.76 万元。 与收购资产相关的石炼化原有全部在册员工及该等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 等社会保险均由中国石化承继并安置;原应由石炼化承担的离退休员工费用改由 中国石化承继。 ②定向回购股份 2007 年 1 月 23 日,石炼化与中国石化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双方约定,石炼 化 以 1 元 的价 格向石 炼 化控 股股 东中 国石 化 定向 回购 其所 持有 的 石炼 化 92,044.43 万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定向回购股份完成后,中国石化不再持有石炼 化的股份。 (2)方案主要内容二:原长江证券借壳上市 2007 年 1 月 23 日,石炼化与原长江证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双方约定,石 炼化吸收合并原长江证券。具体内容要点如下: ①原长江证券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均并入石炼化,石炼化接收原长江证券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吸收合并完成后,原长江证券股东成为合并后的石 炼化股东,原长江证券注销法人资格。同时,石炼化的名称变更为“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②经交易双方协商,原长江证券整体作价 103.02 亿元,即原长江证券 100% 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权之价值为 103.02 亿元。石炼化流通股股份在 2006 年 12 月 6 日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7.15 元/股。据此,双方协商确定石炼化每股股份 的价格为 7.15 元。 ③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原长江证券各股东所可获得的石炼化股份数为由按其 持股比例计算的相应股权价格除以经协商确定的石炼化每股股份的价格即 7.15 元而确定。因此,原长江证券 100%股权共折合成石炼化股份 144,080.00 万股。 ④为充分保护石炼化中小股东之利益,在实施石炼化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原 长江证券过程中,海尔投资向石炼化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持有石炼化股 份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其持有的石炼化股票按照 7.15 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转让 给海尔投资以获得现金对价。 (3)方案主要内容三:石炼化股权分置改革 原长江证券的全体股东同意在实施上述交易的同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 对价,公司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付 1.2 股股份。 (4)方案核准及实施结果 上述方案已分别经石炼化股东大会、石炼化职工代表大会、原长江证券股东 大会的审议通过,并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7]118 号”文和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6 号”文的核准。 2007 年 12 月 14 日,石炼化向中国石化交割了其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的 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中国石化对交割的资产、负债、业务无异议全部接收。 2007 年 12 月 14 日,原长江证券向石炼化交割了其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 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石炼化对交割的资产、负债、业务无异议全部接收。 2007 年 12 月 19 日,石炼化完成迁址,并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167,480.00 万元。 石炼化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原长江证券后,石炼化总股本变更为 167,480 万 股,其中原长江证券股权共折合石炼化股份 144,080 万股,占吸收合并后石炼化 总股本的 86.03%。 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石炼化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262,080,000 股(由原流 通股股东所持 262,078,331 股和海尔投资所持被冻结的 1,669 股两部分构成),有 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412,720,000 股。该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股份锁定等义务。持有石炼化 1,490 股流通股的股东选择了现金选择权,该部分 股份全部由海尔投资受让。在获得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每 10 股获送 1.2 股)后, 该部分股份增加至 1,669 股。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海尔投资持有的上 述 1,669 股为予以冻结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石炼化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前后发行 人股东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吸收合并前 吸收合并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号 比例 比例 (股) (股)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20,444,333 79.73% - - 2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268,418,503 16.03% 3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194,939,330 11.64% 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34,183,285 8.0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 5 - - 100,637,463 6.01% 有限公司 6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87,219,135 5.21% 7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70,550,736 4.2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 8 - - 67,430,443 4.03% 司 9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 - 67,091,643 4.01% 10 湖北省电力公司 - - 67,091,643 4.01% 11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 40,254,986 2.40% 12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 33,545,821 2.00% 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33,545,821 2.00% 14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 26,836,657 1.6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15 - - 24,511,221 1.46% 公司 16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 - 20,127,493 1.20% 17 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 - - 20,127,493 1.20% 18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 - - 17,108,369 1.02% 19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 - 13,418,329 0.80% 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吸收合并前 吸收合并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号 比例 比例 (股) (股) 限公司 湖北宏源电力工程股份有限 20 - - 13,418,329 0.80% 公司 2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3,418,329 0.80% 2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8,939,997 0.53% 23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 8,175,514 0.49% 24 湖北省出版总社 - - 6,709,164 0.40% 25 郑州铁路局 - - 6,709,164 0.40% 湖北安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 26 - - 6,709,164 0.40% 司 27 大连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6,709,164 0.40%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 28 - - 6,709,164 0.40% 局 29 武汉康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6,709,164 0.40% 中国石化集团荆门石油化工 30 - - 6,709,164 0.40% 总厂 31 浙江博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6,038,247 0.36% 32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5,367,331 0.32% 33 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 - 5,070,373 0.30% 34 上海远达软件有限公司 - - 3,726,071 0.22% 3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3,354,582 0.20% 36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 - 3,354,582 0.20% 37 湖北新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 3,125,835 0.19% 武汉伟鹏房地产开发建筑有 38 - - 2,012,749 0.12% 限公司 39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1,375,378 0.08% 40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 - 1,341,833 0.08% 41 公司原流通股股东 234,000,000 20.27% 262,078,331 15.65% 合计 1,154,444,333 100.00% 1,674,800,000 100.00% 2007 年 12 月 27 日,石炼化完成重组后在深交所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长 江证券”。 3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4、2009 年配股 2009 年 5 月 6 日,长江证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74,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 的配股方案。该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2009 年第 83 次会议审核 通过,并于 2009 年 10 月 15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80 号”文核准, 公司向截至 2009 年 11 月 6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 10:3 的比例配售股 份,实际配售股份 496,433,839 股。该等新股中无限售条件的部分于 2009 年 11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注册资本变更为 2,171,233,839 元。 5、2011 年公开增发 2010 年 3 月 31 日,长江证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股, 募集不超过 90 亿元资金。该次发行申请已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审委第 210 次会议审核通过,并于 2011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1 号)的核准。2011 年 3 月,公司实际公开发行股份 2 亿股,募集资金净额 24.76 亿元。增发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371,233,839 元。该次公开增发完成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48,944,054 14.72% 2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3,421,129 10.69% 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1,400,000 7.23% 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30,828,701 5.52% 5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3,384,875 4.78% 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68,805 4.64% 7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85,846,588 3.62% 8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78,312,683 3.30% 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939,576 2.99% 10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33,133,735 1.40% 3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6、2014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 年 7 月 9 日,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3 年末 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 4,742,467,678 股,注册资本增至 4,742,467,678.00 元。 7、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6 月 1 日,长江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事宜,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20 亿元。2015 年 8 月 19 日,长江证券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事宜,发行价格由 15.25 元/股调整为 10.91 元/股。该次发行申请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员会 审核通过,并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0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8,700 万股新股。长江证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78,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1,072 万元,增发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至 5,529,467,678.00 元。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97,888,108 12.62% 2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06,842,458 9.17% 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32,925,399 6.02% 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1,000,000 4.54% 5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 236,649,134 4.28% 6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6,230,550 4.09% 7 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00 3.62% 8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3.62% 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879,152 2.46% 1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2,913,269 2.04% 合计 2,900,328,070 52.45% 3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8、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 年 3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 司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含)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 监许可[2017]1832 号”文核准。2018 年 3 月,公司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45 号”文同意,公司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证转债余额为 4,998,849,000 元,发行 人股本数增加至 5,529,623,307 股,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变化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变化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 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以上股东为新理益集团、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三家,分别持有公司 14.89%、 9.58%、6.02%的股份。新理益集团与公司第四大股东国华人寿实际控制人均为刘 益谦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为 19.27%;湖北能源和三峡资本实际控制人均为三峡 集团,合计持股比例 15.60%。目前,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未持 有或控制超过公司 50%以上的股权,且无法支配超过公司 30%以上的表决权,无 法决定超过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选任,无法单独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生重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823,332,320股,占总股本的14.89%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东路 85 号 19A 室 法定代表人 刘益谦 注册资本 60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从事电子信息科技、化 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 经营范围 产开发经营,百货、建筑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工艺品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的销售,医药投资。(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0 年 1 月 25 日 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529,609,894 股,占总股本的 9.58%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 96 号 法定代表人 朱承军 注册资本 650,744.9486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经营业务(法 经营范围 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成立日期 1993 年 03 月 09 日 3、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三大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332,925,399 股,占总股本的 6.02%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 号院 1 号楼二层 206-25 室 法定代表人 金才玖 注册资本 714,285.71429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经营范围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03 月 20 日 (三)本期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持有公司 823,332,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8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 35,414.9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0%,占新理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3.01%。 除上述情况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 权利限制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823,332,320 14.89% 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9,609,894 9.58% 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32,925,399 6.02% 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 242,173,322 4.38% 5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3.62% 6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78,000,000 3.22% 3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3,840,000 3.14% 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5,331,237 2.99% 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879,152 2.46% 10 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1.81% 10 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1.81%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海 证券业务 CNY30,000 100.00 控股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资产管理 CNY230,000 100.00 控股公司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 投资业务 CNY280,000 100.00 控股公司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武汉 股权投资 CNY200,000 100.00 控股公司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 期货业务 CNY58,784 93.56 控股公司 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控股 HK$147,041.36 85.90 控股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基金管理 CNY16,500 44.55 联营企业 公司该等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09-26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证券(限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简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末/度 (单位:万元) 总资产 90,146.12 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负债 36,888.84 所有者权益 53,257.28 营业收入 49,823.67 净利润 10,550.19 2、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09-16 注册资本 2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纯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汇一座 27 层 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0 年末/度 总资产 338,514.75 简要财务数据 负债 38,903.56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299,611.19 营业收入 49,969.78 净利润 24,672.86 3、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12-08 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邓忠心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住所 A7 栋 1-7 层 01 室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 经营范围 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简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末/度 (单位:万元) 总资产 153,495.73 4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负债 3,047.63 所有者权益 150,448.10 营业收入 9,256.14 净利润 3,983.75 4、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12-22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刚 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 A 办公楼 4 层 401 室 02 号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 经营范围 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0 年末/度 总资产 83,745.99 简要财务数据 负债 4,749.41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78,996.58 营业收入 9,250.44 净利润 6,262.25 5、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07-24 注册资本 58,78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山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号长城汇 T2 号写字楼第 27、28 层 许可项目:期货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债券市场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简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末/度 4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总资产 583,253.61 负债 489,282.45 所有权权益 93,971.16 营业收入 34,116.63 净利润 6,705.78 6、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1-11 股本 147,041.36 万港元 负责人 刘元瑞 住所 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1908 室 经营范围 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及贷款。 项目 2020 年末/度 总资产 94,448.10 简要财务数据 负债 31,680.00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62,768.10 营业收入 3,089.12 净利润 -2,705.63 7、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3-05-09 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元瑞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9 楼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0 年末/度 总资产 148,158.76 简要财务数据 负债 37,352.92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110,805.84 营业收入 67,725.83 4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净利润 17,875.35 注:发行人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均取自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合规管理办 法》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自律要求,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业务运作,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形 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 构,使各层级在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努力保障公司治理科 学、规范、透明、有效及运营规范。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4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决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等事项作出 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切实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提案、表决、决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 以达到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的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职权,以公司及股东 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 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与内部控制,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监 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决议、记录以及决议的 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执行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规定,以规范监事会的运作,确保监事会履行全 体股东赋予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 督。 4、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经营管 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努力实现股东利 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5、信息披露与保密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自 2011 年底被选定为深交所信息 披露直通车第一批试点公司以来,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原则,合法、合规地履行公司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深交所对主板上市公司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中连续 多年获得“A”(即优秀)的好成绩。 (三)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均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运行情况良好。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与股东间在业 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董事会、监事会及各职能部门 均独立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 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公司已取得了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各项业务资料,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能够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不存在 股东单位及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人力资源部,建立了独立的人员选聘、工资薪酬等体系和制度, 根据业务需要自主招聘人员、确定岗位和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与 股东单位完全分离。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开展证券业务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公司对资产拥有独立清晰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股东单位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公司依法独立经 营管理公司资产,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特许经营权、房产、经营设备及商标。公 司未对股东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产、资 金以及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部 门依照规章制度行使职能。公司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与第一大股东完全分开,不 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金融企业财务规 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 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 财务部门,由董事会任命财务负责人,并配备了独立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不存 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 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共用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 记,依法按财税制度规定缴纳各类税款,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任职状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态 日期 日期 数(股) 数(股) 金才玖 董事长 男 现任 2022-02-25 至届满 0 0 陈 佳 副董事长 男 现任 2016-12-12 至届满 0 0 李新华 董事 男 现任 2018-12-10 至届满 0 0 黄雪强 董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陈文彬 董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郝 伟 董事 男 现任 2021-05-21 至届满 0 0 赵 林 董事 男 现任 2020-05-20 至届满 0 0 董事 2018-12-10 至届满 0 0 刘元瑞 男 现任 总裁 2017-12-29 至届满 0 0 史占中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余 振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潘红波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田 轩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2018-05-21 至届满 0 0 监事长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宋望明 男 0 0 职工监事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俞 锋 监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邓 涛 监事 男 现任 2016-12-12 至届满 0 0 李 庚 职工监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邹 伟 职工监事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蔡廷华 职工监事 女 现任 2021-04-16 至届满 0 0 常务副总裁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胡曹元 男 首席信息官 现任 2019-06-14 至届满 0 0 副总裁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陈水元 男 财务总监 现任 2019-01-22 至届满 0 0 副总裁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李 佳 女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016-06-03 至届满 0 0 吴 勇 副总裁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周 纯 副总裁 男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副总裁 现任 2019-11-01 至届满 0 0 胡 勇 合规总监 女 现任 2019-06-28 至届满 0 0 首席风险官 现任 2021-04-29 至届满 0 0 肖 剑 副总裁 男 现任 2022-02-11 至届满 0 0 合计 - - - - - 0 0 注: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田轩先生因其任职单位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 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田轩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 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情形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田 轩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田轩 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教育经历、职业经历等情况如下: 1、董事简历 金才玖,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峡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央企投资协会监 事长。曾任宜昌地区(市)财政局预算科、宜昌市财务开发公司综合部经理,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主任 科员、筹资处主任会计师、综合财务处副处长、综合财务处处长,中国三峡总公 司改制办公室副主任,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 部主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云 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佳,男,1982 年出生,EMBA。现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兼资产管理中心不动产投资事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 手游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硕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上海康 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李新华,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中共湖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 省委委员。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曾任共青团湖北省委青 工部正科级干事,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 记、校长,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1 年 3 月至 2001 年 12 月兼任省团校党委书记)、党组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厅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副书记,襄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襄阳(樊)市 委副书记、市长,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 4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雪强,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新 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曾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十车间技术组助理工程师,上海住总(集团)总 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兼财务部副经理,中华网游戏集团财务总监,国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文彬,男,1986 年出生,EMBA。现任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首席投资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 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华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郝伟,男,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三峡资本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 峡绿色产业(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水科水电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葛洲坝电厂大江分厂保护班班员,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三峡电厂保护分部副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产业 规划助理、资本运营业务经理、综合业务高级经理、股权管理处处长,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资本运营处处长,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董事。 赵林,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现任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高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工会副主任、秘书一处副处长、总值班室副主任、秘书七 处副处长,湖北省农信联社办公室主任、宜昌办事处主任,孝感市农信联社理事 长,湖北省农信联社稽核监察处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湖 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宏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5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湖北省宏泰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刘元瑞,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江证券国际 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 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委员。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董 事。 史占中,男,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 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均瑶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 科学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 务理事、上海市科学技术预见专家、《中国科技论坛》杂志编委。曾任上海住总 (集团)总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上海中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日 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振,男,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 后。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世界经济系 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潘红波,男,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 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兼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华 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 主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专业高 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兴民智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轩,男,1978 年出生,金融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6),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卓越青年科学家获得者。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 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清 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 MBA 教育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创业 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主任、全球并购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首都党外人才高端智库专家,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 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和第一届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证 监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印第安纳大学凯雷商学院教授,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助理。 2、监事简历 宋望明,男,1967 年出生,民盟盟员,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长、工会副主席,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 北)有限公司监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北省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监事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孝 感分行科员、孝感城东支行副行长,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孝感营业部总经理助 理、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孝感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彭刘 杨路营业部总经理、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南方片区负责人、深圳深南 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燕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代表处主管、经纪业务总部 副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客户部筹备组负责 人、场外市场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裁,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董事。 5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俞锋,男,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武警上海总队二支 队十一中队文书,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所科员,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武 装部干事,共青团松江区洞泾镇委员会书记,松江区洞泾镇塘桥村党支部书记,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松江区洞泾镇工业贸易办主任,松江区洞泾镇 渔洋浜村党总支部书记,上海洞泾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江区洞泾镇 人民政府建设办主任,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涛,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城市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委员、董事,武汉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武汉市住宅建 设总公司出纳,武汉市住宅统建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处长,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 李庚,男,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监事、办公室总经理、兼任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监事。曾任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珞路营业部交易助理、行政助理,办公室秘书,营销管 理总部营销策划岗,零售客户总部渠道业务部主管,孝感营业部总经理,互联网 金融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金融产品中心总经理。 邹伟,男,198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监事、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渠道业务管 理岗,风险管理部市场风险管理岗、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核负责人,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 行董事,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蔡廷华,女,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 工监事、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岗、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监事。曾任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企划宣传岗、品牌与文化管理岗、企业文化建设岗。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5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刘元瑞,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总裁、董事;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江证券 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 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委员会主任 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 委员会委员。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 公司董事。 胡曹元,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裁兼首席信息官;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中国证券 业协会场外市场与衍生品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科技发 展委员会委员。曾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华中网络中心 NIC 部主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开发部经理、首席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 总部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总部主管、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运 营管理中心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内 核负责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江 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监事,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水元,男,1969 年出生,硕士,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监事会主席,中国证券业协 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 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 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 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董事。 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李佳,女,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总经理;兼任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 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中 国证券业协会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 业务主管,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北京分部副经理,长 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经理、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吴勇,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董事,中国 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薪酬与财 务委员会委员、债券发展委员会委员。曾任武汉工程大学教师,长江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开发部经 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零 售客户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首 席风险官兼内核负责人。 周纯,男,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任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长江成长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委员。曾任长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岗,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 经理、质量控制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监 事。 胡勇,女,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审计部总经理;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与廉 洁从业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会员自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曾任武汉证券公司财务部职员,中科信武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武 汉证管办机构监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机构 监管处主任科员、期货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副处 长(主持工作)、机构监管处处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5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肖剑,男,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武汉市安泰焊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主管,中国建 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上海证券业务部出市代表,大鹏证券上海金陵东路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上海五莲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金元证券上海徐虹北路 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上海后长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股东单位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 公司职务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姓名 投资总监兼资产管理中 陈 佳 副董事长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心不动产投资事业部总 经理 黄雪强 董事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郝 伟 董事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 赵 林 董事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高管 俞 锋 监事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邓 涛 监事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股东单位之外的其他关联单位主 要任职的情况如下: 任职人 在其他单位是否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员姓名 领取报酬津贴 三峡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3 月至今 否 金才玖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3 年 4 月至今 否 陈 佳 中手游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0 月至今 否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6 月至今 否 黄雪强 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2 月至今 否 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今 否 陈文彬 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首席投资官 2019 年 9 月至今 是 三峡绿色产业(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 年 11 月至今 否 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10 月至今 否 郝 伟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8 月至今 否 北京中水科水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长 2019 年 7 月至今 否 5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8 年 11 月至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021 年 12 月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0 年 8 月至今 否 赵 林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0 年 12 月至今 否 航天科工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 否 刘元瑞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1 年 4 月至今 否 教授、博士生导师、产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0 年 8 月至今 是 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至今 是 史占中 湖北均瑶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12 月至今 是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5 月至今 是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9 月至今 是 教授 2016 年 11 月至今 余 振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生导师 2017 年 5 月至今 是 副院长 2018 年 1 月至今 会计系主任 2018 年 3 月至今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生导师 2015 年 5 月至今 是 教授 2014 年 11 月至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至今 是 潘红波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至今 是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7 月至今 是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今 是 2020 年 6 月至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2022 年 1 月 副院长 2018 年 11 月至今 是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金融学讲席教授、金融 2014 年 8 月至今 是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副院长 2021 年 9 月至今 是 创业金融与经济增长研 田 轩 2014 年 9 月至今 是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究中心主任 全球并购重组研究中心 2018 年 9 月至今 是 主任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1 月至今 是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至今 是 宋望明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11 月至今 否 武汉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至今 否 邓 涛 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 2020 年 1 月至今 否 2012 年 11 月至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否 陈水元 2022 年 1 月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12 月至今 否 吴 勇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今 否 5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用途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构成情况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经纪及证券金融、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海外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408,661.51 61.47 503,109.16 64.63 358,663.38 51.00 316,000.22 72.32 证券自营业务 65,512.25 9.85 124,059.36 15.94 173,010.71 24.60 -18,001.67 -4.12 投资银行业务 67,452.74 10.15 83,201.80 10.69 90,248.21 12.83 59,110.81 13.53 资产管理业务 28,026.38 4.22 32,658.92 4.20 46,709.08 6.64 49,699.59 11.37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 13,963.76 2.10 18,506.58 2.38 18,808.41 2.67 7,213.68 1.65 投资管理业务 海外业务 1,554.05 0.23 3,089.12 0.40 3,786.62 0.54 9,009.54 2.06 其他 79,635.50 11.98 13,787.21 1.77 12,062.79 1.72 13,888.70 3.18 营业收入合计 664,806.19 100.00 778,412.15 100.00 703,289.20 100.00 436,920.87 100.00 1、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财富管理服务、研 究业务及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报告期内,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是 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最高。 2018 年,经济下行压力叠加外部不利环境,沪深指数跌幅较大,交易量进一 步萎缩,全年上证综指下跌 24.59%、深证成指下跌 34.42%,股票基金交易量进 一步下降 17.85%;2019 年,监管层循序渐进推动资本市场变革,随着科创板正 式启动、新证券法顺利通过、重组办法修订优化、新三板改革陆续落地等政策利 好持续释放,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宽。在此背景下,2019 年国内资本市场 行情回暖,上证综指上涨 22.30%,深证成指上涨 44.08%,创业板指上涨 43.79%。 交投活跃度回升,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同比增长 35.85%。2020 年以来, 5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二级市场走势先抑后扬,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深化转型,机构研究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公募基金分仓市场份额在 2018 年实现行业排名第一。但受市场整体股基交易量 萎缩、佣金率下滑,以及公司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业务随市场环境调整等因素影 响,2018 年,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019 年,二级市场 总体回升,受益于市场股基交易量大幅增长,公司该类业务同比增长 13.50%。 2020 年,受益二级市场交投活跃,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40.27%。 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占比的变化,主要系上半年市场好转影响,市场股基交 易量同比增长所致。2020 年公司股基交易额的市场份额为 1.83%;客户数量超 680 万户,托管证券市值超 10,000 亿元,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2、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 金融衍生品等自营交易和做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波动对收入的影响较大。2018 年,在二级市场大幅 下跌及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持续下降影响,2018 年公司股票自营及新三板做市业 务亏损,导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为负。2019 年,在国内二级市场行情回暖、 沪深市场主要股指回升,以及公司投资策略、规模结构、风险管理的综合作用下,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1,061.08%。2020 年,国内二级市场主要指 数涨幅小于同期且分化,行情受新冠疫情影响也较为震荡,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同 比下降 28.29%。 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坚守价值投资理念,加大投研投入,聚焦核心类资产、 关注企业价值成长,以股票为主、股指期货和可转债为辅,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执行灵活的仓位管理,平衡配置,优选投资品种,以绝对收益为目标,降低波动 率和回撤;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坚持票息策略,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根据趋 势变化调节风险敞口,提升组合信用资质,注重投研能力建设,搭建固定收益投 资辅助系统,提高科技赋能能力;衍生类投资业务以加强投研能力为核心宗旨, 坚持科技赋能为导向,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思想,以绝对收益和控制回撤为目 标,以独立开发的量化模型为策略指导,持续完善多策略投资框架,策略涵盖了 5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期权交易、股票量化、CTA 趋势跟踪、套利等多个方面。 3、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包括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 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通过长江保荐、债券业务部、中小企业金融部、创新融资 部等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稳步发展。其中,IPO 业务排名与发行规模有 较大幅度提升,2019 年 IPO 发行规模排名升至行业第 8 位,2019 年公司 ABS、 金融债、企业债等业务排名均较上年提升。2020 年基本与上年保持持平。 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比比较稳定,规模有所波动。 2018 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债券发行门槛提 升,公司债券承销收入同比下降。2019 年,公司 IPO 发行规模大幅增长,投资 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实现 52.68%的增长。2020 年,公司投行业务把握市场扩容机 会,业务规模和市场口碑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业务抢抓机遇,全 资子公司长江保荐全年过会及储备项目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债券承销业务稳步发 展,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对湖北投行团队展业影响,取得与市场增幅基本持平的业 绩。 4、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 理、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长江资管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分别下降 24.77%、 6.02%和 30.08%。主要系受资管新规及相应配套规则的落地实施,各类资产管理 业务加速调整。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证券行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分别同比下降 18.25%、12.90%、14.48%。 5、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或受托管 6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发展战略等,完成了 另类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平台的调整和搭建,下设长江资本和长江创新两家 子公司从事该类业务。长江资本主要从事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 咨询服务业务,长江创新主要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占比不高,收入有一定的波动。公司该类业务 布局稳健,立足于业务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已投项目情况良好,均有明确的退 出安排,优质项目储备充足。 6、海外业务 公司持有长证国际 85.90%的股权,通过长证国际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为客 户提供经纪、投行、保险、资产管理及期货等境外金融服务。长证国际的业务主 要通过 6 家子公司开展,分别为: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 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融资(香 港)有限公司、长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成立发展至今,已经初步形成“1+6”的集团经营架构和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海外业务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为提升长证国际资本 实力,奠定今后的业务发展基础,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在 2019 年 8 月和 11 月,分别完成了对长证国际 29,997.09 万港元和 49,968.04 万港元的增 资事项,持股比例增加至 85.90%。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状况 证券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行业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走势以及宏观经济 密切相关。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从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从监 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不断发展壮大。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规 范发展,证券行业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已经成 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并呈现出螺旋式增长的态势。 2018 年,宏观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投资及消费增速放缓,社会融资规模 增量收缩,信用违约事件频发;国际贸易摩擦扰动增加,人民币双向波动加剧, 6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整体经济有所承压。2018 年,一级市场融资规模对比 2017 年大幅收缩,股权融 资(不含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总规模 10,479.75 亿元,同比下降 31.81%,其中 IPO 融资规模 1,378.15 亿元,同比下降 40.11%,增发融资规模 7,523.52 亿元,同比 下降 40.78%。二级市场交投低迷,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量下降 17.85%;市场指数 震荡下行,上证综指下跌 24.59%,深证成指下跌 34.42%。在资本市场降杠杆、 去通道、严监管背景下,证券行业各项业务收入均受到较大影响。 2019 年,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提速。监管层密集发布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新 政,大力补齐直接融资短板。科创板正式开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和新三板改 革稳步推进、再融资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分拆上市新规放宽限制等一系列新政策、 新举措陆续推出,证券市场显著回暖。2019 年,上证综指累计上涨 22.30%,深 证成指上涨 44.08%。二级市场交投活跃度全面回暖,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金 额同比增长 35.85%。一级市场直接融资显著增长,根据 Wind 统计,A 股股权融 资规模为 15,413 亿元,同比上升 27.30%;IPO 募集资金额为 2,532 亿元,同比 上升 83.76%;IPO 家数 203 家,同比上升 93.33%。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 据,2019 年证券行业 133 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4.83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30.95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0 家券商实现盈利。 2020 年,资本市场改革力度进一步提升。新《证券法》修订实施、新三板精 选层加速推进、创业板注册制逐步推开、公募 REITs 试点起步、债券市场注册制 全面铺开、境外机构投资者新规落地。虽然新冠疫情对二级市场带来一定冲击, 但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将给证券公司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发展带 来新机遇。对证券业而言,政策的边际放松叠加增量资金入市将极大改善行业整 体经营环境。制度变革和发展创新的有序推进,短期内将给券商传统业务和创新 业务发展带来新机遇,证券公司的整体业绩或有所回升。长期来看,证券业继续 推进转型、业务资本化、客户机构化以及管理智能化等趋势将愈加明显。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较长时间以来证券行业高度依赖零售经纪及投资银行等传统收入,价格成为 主要竞争手段,行业竞争异常激烈。目前证券行业正在酝酿转型与分化,未来可 能通过创新改变现有的竞争格局。当前,行业的竞争呈现以下特点: 6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传统业务竞争加剧,盈利模式逐渐多元化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鼓励创新类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 控和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但由于创新类 业务受限于市场成熟度以及政策环境,各证券公司的创新类业务开展比较有限, 业务种类相对单一,不同证券公司之间的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主要收入来 源依旧为经纪、自营、投行三大传统业务,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突出。经纪业务 方面,证券公司佣金率竞争加剧,经纪业务的竞争正从单纯的通道服务竞争转向 专项理财和服务能力的竞争;自营业务方面,其规模受到资本金的限制,业绩与 市场走势息息相关,自营业务的波动性较高;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 业务优势明显,随着中小板和创业板融资总量的不断扩大,以及科创板与创业板 注册制的推出,各证券公司加大对中小型、以及科创板项目的储备和争夺力度, 竞争更加激烈,对于券商投行的定价能力和销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投行 由传统通道服务模式向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转型。随着融资融券、国债期货、股 指期货等创新业务推出,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证券公司盈利 模式将逐渐多元化,创新业务在未来盈利增长中的重要性将不断显现。 2、行业集中度提高、逐步分化,客观上有利于现存公司 证券行业的集中度呈提升趋势,部分优质证券公司抓住机会通过收购兼并、 托管、重组等方式实现了低成本扩张,扩大了市场份额,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 全国性大型证券公司与在某些区域市场、细分市场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型证券公司 共存的行业格局日益显现。此外,由于证券行业在整个金融业中处于重要地位, 客观上要求进行严格监管,设置行业准入管制和资本进入壁垒,结合金融创新对 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的提高等制约因素,导致证券行业集中度和进入门槛不断提高, 现有证券公司面临新进入者竞争的压力相对较小。 3、行业开放加速,国际化和混业竞争迅速加剧 一方面,证券行业国际化竞争不断加剧,目前我国已经有多家外资参股证券 公司,在机制、资本、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对内资证券公 司构成冲击;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向证券业渗 透,越来越多地参与证券业务,混业竞争形式加剧。 6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公司将秉承“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遵循“稳中求进”的发展主基调, 围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顺应证券业发展的趋势,坚持以人才和 资本为核心,以金融科技和研究为驱动,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兼顾 长期和短期利益,持续改革体制与机制,强化业务和协同能力建设,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 1、坚定综合型券商之路,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专业创造价值、管理提升效益”,公司将全力提升总部能力与投研能力, 把专业能力打造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出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 供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经纪业务将持续丰富产品供给,夯实免费基础服务,做 大做强收费服务,以服务增值增效,全面提升客户体验;资本中介业务将加强统 筹管理、强化风险审核,实现项目经验模型化、业务流程系统化、业务决策科学 化;投行业务将深入开发培育核心客户、企业客户,加快推进存量项目获批及发 行,顺应时势提升项目质量、充实项目储备;资管业务将完善产品线整合及布局, 调整业务结构,加快布局“固收、量化、主动权益”等方向;投资业务将以研究 能力为驱动,以专业化运营管理为保障,确定以提升投研能力、建立投资业务优 势为公司核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业务做大做强。 2、坚持内生发展,持续推进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整固和扩张并重。公司坚持整固和扩张并举的业务策略,以业务发展为 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市场化的考核体系,树立正确的绩效导向 和用人导向。二是激励和约束并重。从职级体系和薪酬体系入手,持续完善激励 机制,不断优化考核体系,在加强激励的同时加强约束。三是放权和监督并重。 在业务经营上给予充分授权,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前台部门立足自身,强化专业 理念、提高业务能力;中后台部门着力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服务、支持、管理能 力,在严格规范、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帮助业务部门作出专业判断,提出专业建议, 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3、完善合规风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6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在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组合风险管理的水平,强化精细化管理, 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建立健全风险计量指标体系,持续打造全覆盖、可 监测、能计量、有分析、能应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持续优化合规管理系统、 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强数据治理,完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系 统建设。持续开展合规内控检查抽查、业务风险排查,抓早抓小,防范风险于未 然。持续推进子公司垂直管理,加强子公司制度、体系、机制、系统、队伍、文 化建设,实行穿透式统一管理。强化合规队伍建设,加强合规专员考核及培训, 筑牢合规管理第一道防线。 (五)发行人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 公司拥有较齐全的证券业务资质,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资格、证券投资 咨询业务资格、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券(限股 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直接投资业务资格、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资格、主办券商做市业务资格 等。 八、媒体质疑事项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公司规范管理和业务发展等 需要制定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2018年、2019年、2020年,中审众环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在各审计基准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 持续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加强合规培训与监督检查, 6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 度建立情况如下: (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完善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 度》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控制系统。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 核算、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按照制度规定对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 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内控、合规管理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风控合规管理制度与合规管 理制度,包括:《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应 急计划》、《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规范》、《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合规考核及问责管理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工 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控人员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合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这些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促进公司将 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触角延伸到公司各项业务中,涵盖至业务开展事前、事中、 事后等阶段。 同时,公司全面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切实提升子公司合规 风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对子公司风控管理的支持力度,对子公司人员招 聘、干部管理、教育培训、跟岗交流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支 持;强化数据连通,夯实管理基础;逐步将公司合规管理平台、风险信息管理平 台、财务共享平台、流动性管理平台、管理报表平台延伸至各子公司,逐步实现 数据共享,增强个性化分类指导,确保公司统一管理理念规则落到实处。 6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另外,公司加强反洗钱管理。反洗钱工作继续贯彻“风险为本”原则,组织 开展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评估,顺利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组织的专项复评, 同时,通过多项举措加强管理,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在健全制度层面。制定公 司《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实 施细则等内控制度,适应监管形势变化与公司实际。在系统监控层面。升级改造 反洗钱系统,完成反洗钱检查数据接口开发,及时将可疑交易报送至新版报送端 口;开发完成非经纪业务反洗钱管理系统;新增疑似场外配资监控模型、对敲交 易监控模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监控模型等可疑交易监控指标,扩大可疑交易监 控范围。在客户管理层面。组织全面开展非经纪业务与经纪业务客户身份识别整 改工作,强化对高风险业务、高风险客户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反洗钱检 查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明确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 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则负 责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四)资金运营内控、资金管理运营及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坚持资金统一管理运作,强化资金头寸和现金流量管理,通过信息化 平台动态计算未来各个期限的资金缺口,评估资金支付能力;发行人建立了优质 流动性资产储备机制,多元化配置流动性资产,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防范流动 性风险;发行人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预测资金缺口及最短生存期,评 估风险承受能力,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发行人定期进行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 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提高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发行人凭借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及良好的信用水平,能够在发生应急事 件时,启动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通过外部融资、调整公司业务规模等手段, 有效化解应急风险事件。 6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一)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影响本期债 券发行的处罚的情况。2018 年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的行政处 罚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1、2018 年度 2018 年 3 月 9 日、3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及机构部分别作出《关于对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8〕40 号)、《关于对朱 明、夏莲文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 12 个月措施的事先告知书》(机构 部函〔2018〕563 号),对长江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朱明、夏莲文采取上述监管措 施。长江保荐总裁与合规总监已按时前往证监会接受了监管谈话,并采取了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及加强内控管理等整改措施。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 5 万 股,违反了《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2018 年 4 月 18 日、5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湖北证监局分别下发《关于对新理益集团有 限公司的监管函》(深证函〔2017〕343 号)及《关于对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14 号)。新理益集团已将该次违规收益上缴至 公司并加强了相关交易的内部系统风险控制设置以及相关的复核和检查,督促员 工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已向股东单 位再次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各方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 情况再次发生。 2018 年 4 月 24 日,湖北证监局分别作出《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3 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李佳采 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8〕12 号),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采取上述监管措 施。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向湖北证监 局提交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长证字〔2018〕 259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按时前往湖北证监局接受了监管谈话。 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8 年 8 月 24 日,上海证监局作出《关于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86 号),对长江保荐采取上述监管措 施。长江保荐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问责处理及加强内控管理等措施。 2018 年 9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分别作出《关于对程荣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18〕81 号)、《关于对张丽丽、王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82 号),对程荣峰、张丽丽、王初采取上述监管措施。长江保荐对上述 人员进行了问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海证监局对长江保荐下发《监管关注函》(沪证监机 构字〔2018〕469 号),指出该公司存在未及时报送原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董 事会秘书)倪阿荣、合规总监周鸣华离任审计报告的问题。长江保荐进行了全面 自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问责措施。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措施的决定》(〔2018〕90 号)、《关于对长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 (〔2018〕91 号)、《关于对孙玉龙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和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 有关文件 12 个月措施的决定》(〔2018〕92 号),对长江保荐及原首席风控官、合 规总监、合规负责人孙玉龙采取上述监管措施。长江保荐召开董事会免去了孙玉 龙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职务,并重新选拔合格人选担任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同时成立整改小组,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整改。 2、2019 年 2019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关于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2 号),指出长江保荐 业务部门未配备合规管理人员,且合规部门检查流于形式,未有效履行合规管理 职责,要求长江保荐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持续合规经营。长江保荐已开展自纠整 改工作,包括在各业务部门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重新梳理合规检查的重点内 容与检查方法,加大合规检查频率,丰富合规检查形式,拓宽合规检查的深度和 广度,切实开展日常合规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已督促长江保荐深化整改,并定期向公司报告整改情况,要求该子公司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19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作出《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21 号),指出公司在对境外 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二是对境外子公司 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三是对境外 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存在不足,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予以改正,并向该 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于湖北证监局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强化落实,包括完善报告机制、健全责 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内部问责等,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境外子公 司法人治理机制和内控管理。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公司已按要求及时报 送整改报告。 2019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关于对李明 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168 号)、《关于对长江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西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 169 号),分别指出李明鸿在担任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西路营业部负 责人期间,同时担任上海九投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 私聊”首席顾问;营 业部原负责人违规兼职,个别无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人员通过网络开展期货行 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问题。 长江期货于 2019 年 1 月已免除李明鸿营业部负责人职务,但在收到上述行 政监管措施后,认真梳理,积极开展自纠整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现任营 业部负责人提交不违规兼职的书面承诺;健全员工兼职核查机制;2019 年 10 月 删除“长江大讲堂”系列全部视频;对营业部全员进行合规培训;对营业部制作 视频的设备和场所进行清理;修订完善《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居间业务管理实 施细则》,禁止员工近亲属、公司员工出资设立或兼职的机构成为公司居间人; 召开合规专题会议,对营业部的违规问题进行通报、反思;组织开展合规自查自 纠等。 3、2020 年 7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0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作出《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46 号),指出公司深圳分公 司下属部分营业部异常交易监控分析不到位,个别经纪人存在违规代客理财的情 况,且在经纪人合同有效期间,担任多家公司法人、股东或高管,营业部对此未 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监控,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 〔2003〕260 号)第三十七条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 2 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 制定整改方案,督导深圳分公司加强对所辖营业部的管理监督职责,切实组织落 实整改,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严格监控账户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营 业部证券经纪业务规范运营。 2020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作出《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154 号),指 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 工执业行为,对营业部办公场所的电子设备使用情况监督失效,存在营业部员工 长期使用办公场所电子设备进行代客理财下单操作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 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目前, 公司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4、2021 年至今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长江证券 (上海)资管管理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长江资管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 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根据《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长江资管 改正。长江资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和投资决策流程,提升合规管 理有效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杨忠、吴迪采取监管谈话措 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长江资管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 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杨忠作为长江资管总经理、吴迪作 为长江资管合规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杨忠、吴迪采取监管 谈话措施。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及 任职资格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历及声明均已在交易所备案,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 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安排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7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制度,制定了《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单位报送信 息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报告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信息管理 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监管部 门要求,尽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公司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二个月内,分别向深交所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 度,检查考核相关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因信息披露事宜受到监管 部门、机构的谴责或处罚。公司已向投资者提供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进 行了较为有效的沟通。 关于本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 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 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7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五章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中财务数据来自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未经审计的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 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以上报 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对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中审众环对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010066 号”、“众环审 字〔2020〕010066 号”、“众环审字〔2021〕0100423 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告了未经审计的 2021 年三季度报告。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2018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 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 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公司据此 调整可比期间列报项目,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收益 24,056,813.49 2,4056,813.49 22,872,063.99 22,872,063.99 营业外收入 63,958,605.06 -2,4056,813.49 39,901,791.57 39,452,669.91 -22,872,063.99 16,580,606.92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变更事项发生。 7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二)2019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相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统称“原金融工 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经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 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同时,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1)嵌入衍生 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 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2)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将在其他综 合收益中确认。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 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 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 7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以下是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①首次执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要求的变化 对本公司无影响。 ②在首次执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原金融资产账 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 值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目价 则列示的账目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1.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25,139,943,896.71 -6,080.70 25,139,937,816.01 结算备付金 5,039,339,762.11 5,039,339,762.11 融出资金 14,826,437,927.31 -35,679,775.51 14,790,758,151.8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48,117,847.21 -266,045,874.48 10,882,071,972.73 应收利息 1,040,986,228.20 1,040,986,228.20 存出保证金 1,060,821,202.73 1,060,821,202.73 其他资产-贷款 617,220,411.83 -8,939,613.34 608,280,798.49 其他资产-应收票据 3,176,677.20 3,176,677.20 债权投资 47,136,000.00 47,136,000.00 转入自:应收款项 47,136,000.00 应收款项: 427,489,942.74 -52,436,000.00 375,053,942.74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 -5,300,000.00 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债权投资(新 - 47,136,000.00 金融工具准则)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59,303,533,896.04 -5,300,000.00 -310,671,344.03 58,987,562,552.01 资产合计 7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目价 则列示的账目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8,587,133,234.84 -8,587,133,234.84 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 -3,105,201,602.21 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3,129,944,453.01 (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新金融工具准 -2,351,987,179.62 则) 其他债权投资(新金融 5,046,826,105.31 5,046,826,105.31 工具准则)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916,881,652.30 益的金融资产(原金融 工具准则)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原金融工具准 3,129,944,453.01 则)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新 2,351,987,179.62 2,351,987,179.62 金融工具准则)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原金融工具准 2,351,987,179.62 则)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8,587,133,234.84 -1,188,319,949.91 7,398,813,284.93 金融资产合计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9,505,040,056.49 -29,505,040,056.49 资产(原金融工具准 则) 7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目价 则列示的账目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 -27,588,158,404.19 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1,916,881,652.30 (新金融工具准则)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金 30,698,660,006.40 10,676,286.57 30,709,336,292.97 融工具准则)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7,588,158,404.19 益的金融资产(原金融 工具准则) 转入自:应收款项(原 5,300,000.00 金融工具准则)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原金融工具准 3,105,201,602.21 则) 衍生金融资产 6,673,970.68 6,673,970.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9,511,714,027.17 1,193,619,949.91 10,676,286.57 30,716,010,263.65 资产合计 注:摊余成本进行重新计量的均为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影响,下表同。 在首次执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 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目价 则列示的账目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1.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20,018,699,263.39 20,018,699,263.39 结算备付金 4,812,909,070.95 4,812,909,070.95 融出资金 14,514,151,076.33 -35,563,306.12 14,478,587,770.21 7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目价 则列示的账目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78,411,220.86 -254,545,682.08 9,323,865,538.78 应收款项 191,285,652.91 191,285,652.91 应收利息 845,467,622.79 845,467,622.79 存出保证金 243,208,208.72 243,208,208.72 其他资产-长期应收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50,234,132,115.95 -290,108,988.20 49,944,023,127.75 资产合计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13,182,961,926.64 -13,182,961,926.64 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 -7,720,523,324.32 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3,129,944,453.01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新金融工具准 -2,332,494,149.31 则) 其他债权投资(新金融 5,046,826,105.31 5,046,826,105.31 工具准则)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916,881,652.30 益的金融资产( 原金融 工具准则)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原金融工具准 3,129,944,453.01 则)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新 2,332,494,149.31 2,332,494,149.31 金融工具准则)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原金融工具准 2,332,494,149.31 则) 7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目价 则列示的账目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值(2019 年 1 月 月 31 日) 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13,182,961,926.64 -5,803,641,672.02 7,379,320,254.62 金融资产合计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0,682,846,673.87 20,682,846,673.87 资产(原金融工具准 则)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 -18,765,965,021.57 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1,916,881,652.30 ( 新金融工具准则)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金 26,486,488,345.89 26,486,488,345.89 融工具准则) 转入自: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8,765,965,021.57 益的金融资产( 原金融 工具准则) 转入自: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原金融工具准 7,720,523,324.32 则) 衍生金融资产 6,177,177.94 6,177,177.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6,492,665,523.83 20,689,023,851.81 5,803,641,672.02 资产合计 ③在首次执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原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 的减值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8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 则列示的账目价 准则列示的账 计量类别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目价值(2019 月 31 日) 年 1 月 1 日) 贷款和应收款项(原金融 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新金融 工具准则) 货币资金 6,080.70 6,080.70 融出资金 157,437,033.13 35,679,775.51 193,116,808.64 应收款项 62,293,080.91 -22,684,000.00 39,609,080.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8,781,497.19 266,045,874.48 424,827,371.67 债权投资 11,784,000.00 11,784,000.00 其他资产—贷款 127,637,208.17 8,939,613.34 136,576,821.51 小计 506,148,819.40 -10,900,000.00 310,671,344.03 805,920,163.43 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原金 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197,099.50 -93,197,099.50 其他债权投资 3,667,339.80 3,667,339.80 小计 93,197,099.50 -93,197,099.50 3,667,339.80 3,667,339.80 合计 599,345,918.90 -104,097,099.50 314,338,683.83 809,587,503.23 在首次执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减 值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 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列示的账 准则列示的账 计量类别 目价值(2018 重分类 重新计量 目价值(2019 年 12 月 31 年 1 月 1 日) 日) 贷款和应收款项(原金 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 8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按原金融工具 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列示的账 准则列示的账 计量类别 目价值(2018 重分类 重新计量 目价值(2019 年 12 月 31 年 1 月 1 日) 日)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 金融工具准则) 融出资金 72,173,078.27 35,563,306.12 107,736,384.39 应收款项 28,629,931.72 28,629,931.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1,461,626.19 254,545,682.08 406,007,308.27 小计 252,264,636.18 290,108,988.20 542,373,624.38 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原 金融工具准则)/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新金融工具准 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112,099.50 -54,112,099.50 其他债券投资 3,667,339.80 3,667,339.80 小计 54,112,099.50 -54,112,099.50 3,667,339.80 3,667,339.80 合计 306,376,735.68 -54,112,099.50 293,776,328.00 546,040,964.18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上述调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增递延所得 税资产 77,131,316.32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 2,844,983.82 元。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累积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28,359,922.32 元,其中调减留存收益 194,104,053.77 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 34,255,868.55 元;累积调减少数股东权益 2,814,803.55 元。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上述调整,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 产 72,527,247.05 元。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累积调减股东权益 217,581,741.15 元, 其中调减留存收益 274,158,128.14 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 56,576,386.99 元。 (2)执行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以下简称“财会 36 号文件”),要求已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参照该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会 36 号文件”对部分 8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 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信用减值 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删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利息”等项目,“利 息净收入”项目包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该财务报表 格式的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分别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 行。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 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及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 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 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新增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的披露要求。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 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对 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 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 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 组的,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权益性投资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 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8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在衔接规定方面,“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分别要 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进 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需进行 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变更事项发生。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36 号)的规定变 更财务报表格式,首次执行日对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具体影响项目及金额见 下述调整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 25,139,943,896.71 25,151,963,325.19 12,019,428.48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16,636,218,037.99 16,644,507,499.87 8,289,461.88 结算备付金 5,039,339,762.11 5,041,315,523.50 1,975,761.39 其中:客户备付金 4,147,717,714.05 4,149,347,024.81 1,629,310.76 融出资金 14,826,437,927.31 15,035,482,107.22 209,044,179.91 衍生金融资产 6,673,970.68 4,382,279.89 -2,291,690.79 存出保证金 1,060,821,202.73 1,060,865,892.34 44,689.61 应收款项 427,489,942.74 375,053,942.74 -52,436,000.00 应收利息 1,040,986,228.20 不适用 -1,040,986,228.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48,117,847.21 10,908,004,328.10 -240,113,519.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9,505,040,056.49 不适用 -29,505,040,056.49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31,238,671,617.67 31,238,671,617.67 债权投资 不适用 47,136,000.00 47,136,000.00 8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87,133,234.84 不适用 -8,587,133,234.84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5,183,035,654.58 5,183,035,654.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2,351,987,179.62 2,351,987,179.62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7,157,742.60 524,289,058.92 77,131,316.32 其他资产 796,029,878.65 788,937,233.43 -7,092,645.22 资产总计 99,494,682,887.42 99,180,635,340.35 -314,047,547.07 负债: 短期借款 695,883,383.91 696,151,128.36 267,744.45 应付短期融资款 8,314,400,000.00 8,441,613,347.89 127,213,347.89 拆入资金 3,900,000,000.00 3,902,620,305.57 2,620,305.57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1,506,330,062.13 1,506,330,062.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488,238,264.24 不适用 -1,488,238,264.24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762,910,018.62 13,780,618,490.19 17,708,471.57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316,183,811.04 21,317,625,702.12 1,441,891.08 应付利息 486,336,749.72 不适用 -486,336,749.72 应付债券 17,373,619,478.80 17,600,034,192.83 226,414,714.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061,308.60 31,906,292.42 2,844,983.82 其他负债 3,341,229,855.36 3,348,090,527.58 6,860,672.22 负债合计 72,696,108,402.03 72,613,235,580.83 -82,872,821.20 股东权益: 其它综合收益 53,260,906.01 19,005,037.46 -34,255,868.55 盈余公积金 1,625,567,934.32 1,598,152,121.51 -27,415,812.81 一般风险准备 3,530,956,616.60 3,480,038,038.70 -50,918,577.90 未分配利润 4,404,752,301.39 4,288,982,638.33 -115,769,66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547,195,050.56 26,318,835,128.24 -228,359,922.3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51,379,434.83 248,564,631.28 -2,814,803.55 股东权益合计 26,798,574,485.39 26,567,399,759.52 -231,174,725.8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99,494,682,887.42 99,180,635,340.35 -314,047,547.0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8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 20,018,699,263.39 20,028,175,759.16 9,476,495.77 其中:客户存款 13,394,238,306.81 13,400,459,511.26 6,221,204.45 结算备付金 4,812,909,070.95 4,814,870,563.46 1,961,492.51 其中:客户备付金 3,894,372,332.58 3,896,001,643.34 1,629,310.76 融出资金 14,514,151,076.33 14,719,828,804.65 205,677,728.32 衍生金融资产 6,177,177.94 3,885,487.15 -2,291,690.79 存出保证金 243,208,208.72 243,252,741.69 44,532.97 应收利息 845,467,622.79 不适用 -845,467,622.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78,411,220.86 9,346,627,720.28 -231,783,500.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0,682,846,673.87 不适用 -20,682,846,673.87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26,831,257,489.37 26,831,257,489.37 债权投资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182,961,926.64 -13,182,961,926.64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5,183,035,654.58 5,183,035,654.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2,332,494,149.31 2,332,494,149.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4,046,798.06 426,574,045.11 72,527,247.05 其他资产 142,759,914.94 142,870,992.65 111,077.71 资产总计 88,974,512,784.68 88,665,747,237.60 -308,765,547.08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8,314,400,000.00 8,441,613,347.89 127,213,347.89 拆入资金 3,900,000,000.00 3,902,620,305.57 2,620,305.57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1,328,578,397.89 1,328,578,397.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310,486,600.00 不适用 -1,310,486,600.0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699,403,826.62 13,717,022,418.23 17,618,591.61 代理买卖证券款 17,065,168,646.73 17,066,610,537.81 1,441,891.08 应付利息 508,627,750.57 不适用 -508,627,750.57 应付债券 17,458,326,262.62 17,707,389,601.91 249,063,339.29 8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他负债 16,959,321.22 18,353,992.53 1,394,671.31 负债合计 63,824,149,802.52 63,732,965,996.59 -91,183,805.93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 -60,492,792.66 -3,916,405.67 56,576,386.99 盈余公积 1,625,567,934.32 1,598,152,121.51 -27,415,812.81 一般风险准备 3,209,264,664.30 3,154,433,038.68 -54,831,625.62 未分配利润 3,501,850,303.34 3,309,939,613.63 -191,910,689.71 股东权益合计 25,150,362,982.16 24,932,781,241.01 -217,581,741.1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8,974,512,784.68 88,665,747,237.60 -308,765,547.08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三)2020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 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 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 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按照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 2020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 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股 东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 8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及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二十一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 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近年来, 证券行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软件产品开发提速,加快了对目前使用软件 的升级换代和更新。公司经评估软件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为更加客观、合理 地反映公司软件的使用情况,使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更加接近其实际使用寿命,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将软件的摊销年限由 5 年变更为 3 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假设公司保持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软件不变,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 2020 年度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3,716 万元,分别减少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83 万元。 3、2020 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日对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的具体影响项目及金额见下述调整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 应收款项 353,821,762.02 352,832,371.64 -989,39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4,879,035.63 484,631,634.19 -247,401.44 资产总计 109,342,996,659.95 109,341,759,868.13 -1,236,791.82 负债: 应付款项 375,126,023.13 357,235,440.83 -17,890,582.30 合同负债 不适用 18,159,316.30 18,159,316.30 负债合计 81,190,688,073.28 81,190,956,807.28 268,734.00 8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5,056,285,107.98 5,054,991,861.30 -1,293,246.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964,591,890.81 27,963,298,644.13 -1,293,246.6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87,716,695.86 187,504,416.72 -212,279.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152,308,586.67 28,150,803,060.85 -1,505,525.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342,996,659.95 109,341,759,868.13 -1,236,791.82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负债: 应付款项 197,523,493.92 186,166,188.92 -11,357,305.00 合同负债 不适用 11,357,305.00 11,357,305.00 3、2020 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四)2021 年 1-9 月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 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初始确认 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 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选择简化处理,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 期损益。 8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 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 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 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此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 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不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 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 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本公司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的加权平均值为 4.10%-4.18%。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调节信息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大经营租赁 495,813,747.67 393,293,328.90 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减: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起租的 11,547,102.15 11,547,102.15 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经营租 15,999,568.00 13,934,353.80 赁付款额 9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其中:短期租赁 451,237.71 228,219.05 剩余租赁期少于 12 个 15,548,330.29 13,706,134.75 月的租赁 调整后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468,267,077.52 367,811,872.95 上述调整后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按 430,142,902.57 338,145,285.33 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租赁负债 430,142,902.57 338,145,285.33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 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资产: 应收款项 -22,506,314.39 -21,001,144.87 使用权资产 454,265,849.28 359,535,792.78 其他资产 -1,678,186.95 -241,743.53 负债: 预计负债 147,619.05 147,619.05 租赁负债 430,142,902.57 338,145,285.33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79,680.19 少数股东权益 -29,493.49 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公司原采用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除外)方式取得的资产及支付义务需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导致资产、 负债同时增加,但未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变更事项发生。 3、2021 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对合并报表、母公 9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司报表的具体影响项目及金额见下述调整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 应收款项 489,155,658.73 466,649,344.34 -22,506,314.39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454,265,849.28 454,265,849.28 其他资产 218,763,304.91 217,085,117.96 -1,678,186.95 资产总计 134,409,613,584.04 134,839,694,931.98 430,081,347.94 负债: 预计负债 500.00 148,119.05 147,619.05 租赁负债 不适用 430,142,902.57 430,142,902.57 负债合计 105,156,204,422.99 105,586,494,944.61 430,290,521.62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5,645,921,392.53 5,645,741,712.34 -179,680.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29,083,435,536.33 29,083,255,856.14 -179,680.1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69,973,624.72 169,944,131.23 -29,493.49 股东权益合计 29,253,409,161.05 29,253,199,987.37 -209,173.6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4,409,613,584.04 134,839,694,931.98 430,081,347.9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 应收款项 388,848,315.84 367,847,170.97 -21,001,144.87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359,535,792.78 359,535,792.78 其他资产 158,668,525.81 158,426,782.28 -241,743.53 资产总计 126,833,498,719.61 127,171,791,623.99 338,292,904.38 负债: 预计负债 500.00 148,119.05 147,619.05 租赁负债 不适用 338,145,285.33 338,145,285.33 负债合计 98,715,989,198.33 99,054,282,102.71 338,292,904.38 9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6,833,498,719.61 127,171,791,623.99 338,292,904.38 4、2021 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报表范围符 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新增 33 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因清算减少 2 个纳 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018 年度,因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减少子公司包括: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 北)有限公司、十堰市长证郧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兴宁产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荆州长江新兴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2019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新增 8 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因清算减少 8 个纳 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三)2020 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新增 15 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因清算减少 9 个纳 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020 年度,子公司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Changjiang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和 Changjiang Securitie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已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四)2021 年 1-9 月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 年 1-9 月,公司新增 13 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因清算减少 5 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9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货币资金 4,522,373.22 3,451,301.24 3,302,492.87 2,513,994.39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3,540,845.35 2,636,478.87 2,252,073.61 1,663,621.80 结算备付金 729,291.84 563,848.63 426,236.45 503,933.98 其中:客户备付金 622,490.55 490,453.47 349,271.35 414,771.77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3,152,383.36 2,985,827.39 1,957,932.83 1,482,643.79 衍生金融资产 1,528.28 656.91 723.06 667.40 存出保证金 283,146.75 236,589.07 168,164.21 106,082.12 应收款项 101,326.99 48,915.57 35,382.18 42,748.99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04,098.6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2,788.71 622,103.21 734,368.05 1,114,811.78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950,504.01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36,797.18 3,349,773.95 3,232,911.11 不适用 债权投资 - - 1,935.99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58,713.32 其他债权投资 3,393,281.85 1,660,000.38 593,561.33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00.68 252,255.77 246,641.03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长期股权投资 127,776.88 129,492.29 105,254.82 96,605.33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13,742.17 26,330.29 26,836.60 28,033.16 在建工程 732.48 270.01 255.93 30.93 使用权资产 45,763.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7,984.45 10,465.71 15,317.52 13,888.93 9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商誉 7,176.70 7,176.70 7,778.53 8,392.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762.19 74,077.91 48,487.90 44,715.77 其他资产 18,147.34 21,876.33 30,019.25 79,602.99 资产总计 16,356,136.49 13,440,961.36 10,934,299.67 9,949,468.29 短期借款 - - - 69,588.34 应付短期融资款 717,903.22 500,085.70 418,844.26 831,440.00 拆入资金 573,507.68 490,170.11 466,265.18 39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44,430.55 7,893.78 19,030.38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48,823.83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388.42 1,482.92 527.25 1,610.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07,571.72 2,008,506.24 1,239,100.20 1,376,291.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4,379,614.45 3,313,142.68 2,725,734.99 2,131,618.38 代理承销证券款 8,250.00 - 70,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273,205.34 251,066.58 186,019.12 103,060.38 应交税费 36,972.04 70,933.60 62,241.62 21,091.60 应付款项 90,902.42 46,265.98 37,512.60 73,052.23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8,633.67 合同负债 4,459.68 3,607.26 不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负债 - - - - 预计负债 14.81 0.05 - 10.20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4,199,137.83 3,755,939.47 2,831,962.58 1,737,361.95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230.35 10,968.45 8,344.44 2,906.13 其他负债 597,081.86 55,557.60 53,486.17 334,122.99 负债合计 13,294,201.25 10,515,620.44 8,119,068.81 7,269,610.84 股本 552,994.83 552,962.33 552,956.34 552,947.97 其他权益工具 92,917.78 92,961.77 92,969.90 92,981.51 其中:优先股 - - - - 9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金 1,040,830.75 1,045,098.12 1,045,010.07 1,047,336.25 减:库存股 - - - - 其它综合收益 6,413.59 -298.83 13,284.72 5,326.09 盈余公积金 200,811.48 200,811.48 182,233.76 162,556.79 一般风险准备 454,341.70 452,216.55 404,375.88 183,130.51 交易风险准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69,965.15 未分配利润 699,419.58 564,592.14 505,628.51 440,47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047,729.73 2,908,343.55 2,796,459.19 2,654,719.51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4,205.51 16,997.36 18,771.67 25,137.94 股东权益合计 3,061,935.24 2,925,340.92 2,815,230.86 2,679,857.4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6,356,136.49 13,440,961.36 10,934,299.67 9,949,468.2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64,806.19 778,412.15 703,289.20 436,920.87 利息净收入 115,247.90 128,065.09 79,117.07 47,275.5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88,973.59 434,231.89 333,760.41 272,030.0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96,057.35 305,001.47 194,115.65 158,925.39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 63,544.08 79,400.34 86,145.14 55,145.09 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 18,743.81 33,164.11 41,032.75 46,652.85 收入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5,727.79 185,426.83 202,010.19 185,705.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1,961.93 7,073.13 7,744.76 3,827.25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 不适用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收益 5,930.21 6,660.84 5,632.31 3,278.3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1,738.63 13,508.54 73,198.28 -91,877.50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6 -178.44 -126.28 291.88 9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30,624.33 10,632.81 9,679.03 20,205.3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44.67 64.60 18.19 11.74 填列) 二、营业支出 373,531.34 494,035.30 471,366.64 413,792.06 税金及附加 4,575.66 5,719.51 4,379.66 3,923.26 业务及管理费 347,066.32 433,376.31 404,407.57 358,796.77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1,248.36 信用减值损失 -3,619.26 46,315.17 53,203.42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79.82 601.83 654.41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25,428.80 8,022.47 8,721.58 19,823.6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91,274.85 284,376.86 231,922.56 23,128.81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56.80 1,013.43 4,567.43 3,465.17 减:营业外支出 339.14 2,436.20 2,524.28 1,775.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91,392.51 282,954.09 233,965.71 24,818.5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0,905.89 74,327.25 75,694.92 2,121.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20,486.63 208,626.84 158,270.79 22,696.98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220,486.63 208,626.84 158,270.79 22,696.9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919.70 208,537.74 166,580.00 25,720.2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566.92 89.10 -8,309.20 -3,023.22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533.78 -14,834.88 11,683.98 -31,843.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6,712.43 -13,666.42 11,384.21 -32,979.92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8,594.96 4,109.13 10,261.65 -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 1,768.51 - 综合收益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8,594.96 4,109.13 8,493.15 不适用 变动 9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5,307.39 -17,775.55 1,122.56 -32,979.92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217.69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5,703.57 -18,269.33 -3,115.25 不适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4,696.79 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 - 不适用 合收益的金额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692.19 7,612.73 3,491.25 不适用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88.37 -7,118.96 746.56 1,934.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178.65 -1,168.46 299.77 1,136.82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7,020.40 193,791.96 169,954.77 -9,146.1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 226,632.13 194,871.32 177,964.21 -7,259.73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388.27 -1,079.36 -8,009.44 -1,886.39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38 0.30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6 0.30 0.0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净增加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 - - 不适用 产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715,139.49 821,278.00 686,890.34 678,825.41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3,000.00 24,000.00 76,000.00 185,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510,135.39 856,529.27 208,599.46 629,042.72 9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872,039.12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1,066,349.33 587,280.95 593,857.02 - 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9,723.34 45,344.35 120,769.41 127,934.0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4,347.56 2,334,432.57 1,686,116.24 2,492,841.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64,742.63 净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380,826.64 958,496.31 54,030.53 不适用 产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74,438.05 1,023,358.11 446,039.52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 - - - 129,722.97 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122,250.04 145,632.69 120,958.74 137,949.74 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238,378.90 237,766.90 207,714.69 218,471.9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3,896.75 142,092.97 82,614.27 68,708.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455,537.40 276,985.49 502,578.99 218,366.23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5,327.78 2,784,332.47 1,413,936.76 1,337,96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19,019.78 -449,899.90 272,179.48 1,154,879.48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352.34 21,047.87 19,879.53 125,620.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524.18 10,241.44 39,224.92 53,574.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59.83 53.65 71.27 不适用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83.91 现金 9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936.35 31,342.97 59,175.72 179,279.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151.86 43,904.40 11,203.06 29,653.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02,994.63 16,703.67 17,940.59 15,782.67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146.49 60,608.06 29,143.65 45,43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0,210.13 -29,265.10 30,032.07 133,843.02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68.50 2,69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68.50 2,696.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584.55 - 309,971.2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806,406.26 3,410,741.58 2,039,808.00 2,418,7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6,406.26 3,454,326.13 2,039,876.50 2,731,392.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60,965.00 2,470,555.55 1,515,495.69 3,418,716.8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04,386.74 210,616.98 103,584.61 259,717.34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 350.50 227.04 526.47 461.20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2,506.34 87.90 166.00 299.1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7,858.08 2,681,260.43 1,619,246.30 3,678,733.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28,548.18 773,065.70 420,630.20 -947,340.96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90.13 -8,465.93 924.76 3,306.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236,067.70 285,434.77 723,766.51 344,687.73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12,129.65 3,726,694.88 3,002,928.37 2,658,240.64 余额 1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248,197.35 4,012,129.65 3,726,694.88 3,002,928.37 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货币资金 3,647,572.22 2,828,082.24 2,748,576.54 2,001,869.93 其中:客户存款 3,196,030.38 2,360,520.84 2,044,208.27 1,339,423.83 结算备付金 716,234.15 576,109.51 415,479.59 481,290.91 其中:客户备付金 598,638.73 474,888.40 326,541.58 389,437.23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3,149,440.45 2,982,596.19 1,951,660.69 1,451,415.11 衍生金融资产 1,257.07 306.56 668.80 617.72 存出保证金 52,794.12 39,864.45 36,122.02 24,320.82 应收款项 79,240.51 38,884.83 22,644.52 19,128.57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4,546.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3,938.72 480,978.88 558,169.25 957,841.12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68,284.67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62,369.61 3,047,816.82 3,055,620.59 不适用 债权投资 - - -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318,296.19 其他债权投资 3,393,281.85 1,660,000.38 593,561.33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000.00 250,162.95 244,680.25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长期股权投资 692,718.41 666,334.39 640,943.88 402,315.84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12,470.85 24,994.84 25,190.68 26,096.00 在建工程 732.48 270.01 255.93 30.93 使用权资产 37,116.49 - - - 10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无形资产 6,585.89 8,989.04 13,294.31 11,716.04 商誉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257.58 62,091.93 36,678.54 35,404.68 其他资产 6,236.85 15,866.85 13,219.75 14,275.99 资产总计 14,857,247.26 12,683,349.87 10,356,766.65 8,897,451.28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717,903.22 500,085.70 418,844.26 831,440.00 拆入资金 573,507.68 490,170.11 466,265.18 39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40,913.13 - 5,080.64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31,048.66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836.80 628.38 457.72 1,560.4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35,140.47 1,980,516.52 1,228,838.03 1,369,940.38 代理买卖证券款 3,805,226.99 2,852,196.50 2,380,336.49 1,706,516.86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70,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231,895.58 209,041.90 150,183.44 84,577.61 应交税费 28,227.51 57,290.91 50,186.83 14,280.80 应付款项 54,898.91 18,179.91 19,752.35 54,648.68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0,862.78 合同负债 1,918.28 1,334.34 不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负债 - - - - 预计负债 14.81 0.05 - 10.20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4,198,484.37 3,754,694.60 2,845,632.69 1,745,832.63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35,121.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54.10 5,618.29 3,977.25 - 其他负债 2,100.60 1,841.72 1,805.08 1,695.93 负债合计 11,935,543.55 9,871,598.92 7,641,359.96 6,382,414.98 股本 552,994.83 552,962.33 552,956.34 552,947.97 其他权益工具 92,600.68 92,644.52 92,652.62 92,664.19 其中:优先股 - - - - 1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1,042,150.92 1,041,918.67 1,041,861.39 1,041,805.1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9,813.70 2,012.91 8,557.48 -6,049.28 盈余公积 200,811.48 200,811.48 182,233.76 162,556.79 一般风险准备 397,435.84 397,435.84 360,280.40 162,556.79 交易风险准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58,369.67 未分配利润 625,896.25 523,965.19 476,864.69 350,185.03 股东权益合计 2,921,703.71 2,811,750.95 2,715,406.69 2,515,036.3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857,247.26 12,683,349.87 10,356,766.65 8,897,451.2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27,046.93 639,002.40 609,725.88 299,090.41 利息净收入 102,846.56 104,347.97 55,217.55 39,959.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5,130.26 339,291.91 226,470.02 179,835.1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 280,156.37 289,276.68 179,698.98 141,984.15 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 14,420.66 33,378.13 33,910.67 25,069.03 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 - - - - 净收入 投资收益 112,241.85 177,702.66 220,134.46 161,374.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6,663.91 7,615.81 7,005.14 6,957.77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 不适用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收益 1,759.02 2,547.80 2,761.72 1,038.4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542.19 15,290.25 105,177.85 -83,462.35 汇兑收益 -17.70 -251.81 -128.91 249.23 其他业务收入 536.46 73.71 72.84 77.44 资产处置收益 8.30 -0.09 20.35 19.35 二、营业支出 287,213.77 396,260.59 327,591.62 279,592.75 10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税金及附加 3,712.89 4,716.00 3,480.69 3,235.07 业务及管理费 283,289.71 347,498.25 317,592.61 264,628.87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722.08 信用减值损失 135.15 44,040.52 6,511.60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76.01 5.82 6.72 6.72 三、营业利润 239,833.17 242,741.81 282,134.26 19,497.66 加:营业外收入 458.74 874.66 3,862.91 2,372.51 减:营业外支出 255.91 2,229.41 2,420.36 1,669.04 四、利润总额 240,036.00 241,387.06 283,576.82 20,201.13 减:所得税费用 55,155.81 55,609.86 59,391.32 -3,382.07 五、净利润 184,880.19 185,777.20 224,185.50 23,583.2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84,880.19 185,777.20 224,185.50 23,583.2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7,800.79 -6,544.57 8,949.13 -22,782.49 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8,594.96 4,112.02 8,573.12 -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8,594.96 4,112.02 8,573.12 不适用 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6,395.75 -10,656.60 376.00 -22,782.49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 - - -217.69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15,703.57 -18,269.33 -3,115.25 不适用 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2,564.80 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 - -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金额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 692.19 7,612.73 3,491.25 不适用 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不适用 10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2,680.98 179,232.63 233,134.62 800.7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处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资产净增加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 - - - 不适用 资产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600,223.31 690,439.96 538,370.69 548,340.59 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3,000.00 24,000.00 76,000.00 185,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408,450.21 803,893.45 223,125.68 598,317.13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867,167.81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 952,908.06 471,733.27 673,560.03 - 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760.51 3,658.29 87,263.90 55,748.1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1,342.09 1,993,724.97 1,598,320.31 2,254,573.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不适用 346,322.39 支付净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 766,423.50 877,503.36 355,277.64 不适用 资产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74,840.59 1,026,891.85 470,460.73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 - - -- 235,885.36 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15,821.42 140,258.36 115,214.90 130,290.2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194,725.55 193,559.03 167,004.29 173,141.32 的现金 10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077.79 105,156.65 61,109.00 50,990.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4,576.58 166,877.82 124,463.46 114,453.71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8,465.43 2,510,247.07 1,293,530.02 1,051,08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22,876.66 -516,522.10 304,790.29 1,203,490.23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 23,844.98 22,662.3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847.69 32,866.67 104,975.90 60,223.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52.40 31.87 64.24 不适用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78.12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00.09 82,898.54 128,885.12 82,963.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703.54 70,700.00 233,070.86 223,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00,580.98 13,343.40 13,561.34 11,748.15 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284.53 84,043.40 246,632.19 234,74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4,384.44 -1,144.86 -117,747.07 -151,784.25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806,392.80 3,410,352.20 2,038,558.00 2,425,7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6,392.80 3,410,352.20 2,038,558.00 2,425,725.00 10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60,965.00 2,436,971.00 1,445,907.35 3,057,17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204,034.51 216,134.14 100,248.39 254,755.75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9,734.52 87.90 166.00 26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4,734.03 2,653,193.04 1,546,321.74 3,312,19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31,658.77 757,159.16 492,236.26 -886,465.75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17.70 -251.81 -128.91 249.23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960,133.29 239,240.39 679,150.56 165,489.46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3,401,551.79 3,162,311.40 2,483,160.83 2,317,671.37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4,361,685.08 3,401,551.79 3,162,311.40 2,483,160.83 物余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 74.42 71.12 65.41 6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5.51 5.26 5.06 4.80 净资产(元) 流动比率(倍) 2.52 2.91 3.24 2.27 速动比率(倍) 2.26 2.62 3.10 2.12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8 2.35 2.12 1.1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利润率(%) 43.81 36.53 32.98 5.29 营业费用率(%) 52.21 55.67 57.50 82.12 净利润率(%) 33.17 26.80 22.50 5.19 EBITDA(万元) 512,489.93 514,466.67 460,242.18 303,063.1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11 7.61 9.25 6.2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61 2.45 2.20 1.16 10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应收账款周转率 8.13 16.17 17.08 8.71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 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21 年 1-9 月 7.61% 0.40 0.3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20 年度 7.58% 0.38 0.36 净利润 2019 年度 6.35% 0.30 0.30 2018 年度 0.99% 0.05 0.05 2021 年 1-9 月 7.45% 0.39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2020 年度 7.44% 0.37 0.3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6.14% 0.29 0.29 2018 年度 0.85% 0.04 0.04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 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 冲销 部 -58.93 -177.51 -154.23 -212.93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5,036.58 5,408.63 4,867.78 4,408.7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单 独进行减 值测试的 应收 款 -6.55 - - -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 -0.05 10.20 -10.20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114.88 71.60 2,969.90 794.22 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84.04 1,414.66 2,322.49 1,420.00 10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20.83 19.88 -3.20 4.54 后) 合计 4,594.22 3,868.13 5,374.36 3,555.26 注:①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②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以负数填写; (四)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报告期内,母公司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达标,没有发生主要风 险控制指标触及预警标准、不符合监管标准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 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0 号),该修订 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项目 监管标准 预警标准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净资本(万元) ≥20,000 ≥24,000 2,290,626.84 2,165,874.98 2,173,317.78 2,210,668.85 净资产(万元) —— —— 2,921,703.71 2,811,750.95 2,715,406.69 2,515,036.30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 —— 1,155,117.25 1,077,181.52 990,784.24 926,206.52 之和(万元) 风险覆盖率 ≥100% ≥120% 198.30% 201.07% 219.35% 238.68% 资本杠杆率 ≥8% ≥9.6% 17.98% 20.38% 24.59% 27.48%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20% 152.02% 186.45% 206.84% 330.70% 净稳定资金率 ≥100% ≥120% 142.39% 149.32% 176.84% 135.28% 净资本/净资产 ≥20% ≥24% 78.40% 77.03% 80.04% 87.90% 净资本/负债 ≥8% ≥9.6% 28.17% 30.86% 41.87% 47.28% 净资产/负债 ≥10% ≥12% 35.94% 40.06% 52.31% 53.79%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 ≤100% ≤80% 15.99% 24.96% 21.63% 19.83% 其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 及其衍生品/净资 ≤500% ≤400% 246.07% 206.71% 161.26% 139.53% 本 注:2021 年 9 月末和 2020 年末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 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5 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 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0 号)等规定计算,2019 年末数据亦根据相同口径调整计 算。 10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管理层财务分析的简明结论性意见 公司各项业务由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合并口径的财务 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此,为 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公司管理层财务分析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 据为主。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逐步上升状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 别为 9,949,468.29 万元、10,934,299.67 万元、13,440,961.36 万元和 16,356,136.49 万元。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较 2018 年末增加 984,831.38 万元,增幅为 9.90%。 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2,506,661.69 万元,增幅为 22.92%,主要 是 2020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投资业务的发展带来融出资金和其他债权投 资资产的增长。公司 2021 年 9 月末总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2,915,175.13 万元, 增幅为 21.69%,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资产的增长。报告期内, 公司资产总额的变动主要系不同市场行情和环境下,公司资本中介等重资金业务 的经营策略和规模会发生变化,公司主要通过融资规模的调整来匹配公司业务需 求,同时,不同市场行情下,客户资金存款和结算备付金的变动也会影响公司资 产总额。 资产结构方面,公司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金融会计准 则适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会计准则适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新金融 会计准则适用)、其他债权投资(新金融会计准则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新 金融会计准则适用)。公司主要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资产流动性较高,资产结构 和资产质量良好。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522,373.22 27.65 3,451,301.24 25.68 3,302,492.87 30.20 2,513,994.39 25.27 1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中:客户资金 3,540,845.35 21.65 2,636,478.87 19.62 2,252,073.61 20.60 1,663,621.80 16.72 存款 结算备付金 729,291.84 4.46 563,848.63 4.20 426,236.45 3.90 503,933.98 5.06 其中:客户备付 622,490.55 3.81 490,453.47 3.65 349,271.35 3.19 414,771.77 4.17 金 拆出资金 - - - - - - - - 融出资金 3,152,383.36 19.27 2,985,827.39 22.21 1,957,932.83 17.91 1,482,643.79 14.90 衍生金融资产 1,528.28 0.01 656.91 0.00 723.06 0.01 667.4 0.01 存出保证金 283,146.75 1.73 236,589.07 1.76 168,164.21 1.54 106,082.12 1.07 应收款项 101,326.99 0.62 48,915.57 0.36 35,382.18 0.32 42,748.99 0.43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4,098.62 1.05 买入返售金融资 422,788.71 2.58 622,103.21 4.63 734,368.05 6.72 1,114,811.78 11.20 产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2,950,504.01 29.65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36,797.18 20.40 3,349,773.95 24.92 3,232,911.11 29.57 不适用 - 债权投资 - - - - 1,935.99 0.02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858,713.32 8.63 产 其他债权投资 3,393,281.85 20.75 1,660,000.38 12.35 593,561.33 5.43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 6,100.68 0.04 252,255.77 1.88 246,641.03 2.26 不适用 - 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7,776.88 0.78 129,492.29 0.96 105,254.82 0.96 96,605.33 0.9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固定资产 113,742.17 0.70 26,330.29 0.20 26,836.60 0.25 28,033.16 0.28 在建工程 732.48 0.00 270.01 0.00 255.93 0.00 30.93 0.00 使用权资产 45,763.02 0.28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形资产 7,984.45 0.05 10,465.71 0.08 15,317.52 0.14 13,888.93 0.14 商誉 7,176.70 0.04 7,176.70 0.05 7,778.53 0.07 8,392.77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762.19 0.44 74,077.91 0.55 48,487.90 0.44 44,715.77 0.45 1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资产 18,147.34 0.11 21,876.33 0.16 30,019.25 0.27 79,602.99 0.80 资产总计 16,356,136.49 100.00 13,440,961.36 100.00 10,934,299.67 100.00 9,949,468.29 100.00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公司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2,513,994.39 万元、3,302,492.87 万元、3,451,301.24 万元和 4,522,373.22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5.27%、30.20%、25.68%和 27.65%,其中以客户存款 为主。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8 年末增加 788,498.48 万元,同比增长 31.36%, 主要系国内证券二级市场回暖,交易量提升,带来客户资金存款增加;2020 年 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增加 148,808.37 万元,增幅为 4.51%,变动不大; 2021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增加 1,071,071.98 万元,增幅为 31.03%。 主要系客户资金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0.78 0.00 0.72 0.00 0.71 0.00 0.81 0.00 银行存款 4,519,459.93 99.93 3,448,269.34 99.91 3,300,782.75 99.95 2,495,760.89 99.27 其中:自有资金 979,305.28 21.65 812,517.77 23.54 1,050,014.91 31.79 835,324.31 33.23 客户资金 3,540,154.65 78.28 2,635,751.57 76.37 2,250,767.84 68.15 1,660,436.58 66.05 其他货币资金 2,912.51 0.07 3,031.18 0.09 1,709.41 0.05 18,232.69 0.73 其中:自有资金 2,221.81 0.05 2,303.88 0.07 403.64 0.01 15,047.47 0.60 客户资金 690.70 0.02 727.30 0.02 1,305.77 0.04 3,185.22 0.13 合计 4,522,373.22 100.00 3,451,301.24 100.00 3,302,492.87 100.00 2,513,994.39 100.00 2、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公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 构的款项,专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结算履约担保作用。 1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分别为 503,933.98 万元、426,236.45 万元、 563,848.63 万元和 729,291.8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06%、3.90%、 4.20%和 4.46%。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结算备付金呈波动态势,主要系用于清 算交收的客户备付金影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客户备付金 622,490.55 85.36 490,453.47 86.98 349,271.35 81.94 414,771.77 82.31 公司备付金 106,801.29 14.64 73,395.16 13.02 76,965.10 18.06 89,162.20 17.69 合计 729,291.84 100.00 563,848.63 100.00 426,236.45 100.00 503,933.98 100.00 3、融出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分别为 1,482,643.79 万元、1,957,932.83 万元、 2,985,827.39 万元和 3,152,383.3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4.90%、17.91%、 22.21%和 19.27%。 融出资金是指公司除资金拆借、买入返售证券业务等以外向客户融出的款项, 主要受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影响,与股票市场行情波动关联。最近三年及一期, A 股二级市场交易量呈波动趋势,股票指数方面,2018 年经济下行压力叠加外 部不利环境,沪深指数跌幅较大,交易量萎缩。2019 年国内资本市场行情回暖, 交投活跃度回升,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同比增长 35.85%。2020 年二级市 场交投较 2019 年活跃,市场双边股基交易量 441 万亿元,同比增长 61%;市场 主要证券指数均实现上涨,其中创业板指累计上涨 64.96%,深证成指累计上涨 38.73%,上证综指累计上涨 13.87%,证券行业整体业绩有所提升。 受该等行情影响,2019 年末融出资金净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475,289.04 万元, 增幅为 32.06%。2020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净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1,027,894.56 万 元,增幅为 52.50%,系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规模增加。 2021 年 9 月末,公司融出资金净值较 2020 年末增加 166,555.97 万元,增幅为 5.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的组成情况如下: 1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 3,160,677.97 100.26 2,994,017.32 100.27 1,952,551.30 99.72 1,454,323.06 98.09 资金 孖展等境外融资 11,397.59 0.36 11,800.13 0.40 15,333.87 0.78 39,755.08 2.68 限制性股票融资 - - - - 505.27 0.03 3,973.86 0.27 股权激励行权融资 - - - - - - 335.49 0.02 减:减值准备 19,692.20 0.62 19,990.06 0.67 10,457.61 0.53 15,743.70 1.06 融出资金净值 3,152,383.36 100.00 2,985,827.39 100.00 1,957,932.83 100.00 1,482,643.79 100.00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114,811.78 万元、734,368.05 万元、622,103.21 万元和 422,788.7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20%、 6.72%、4.63%和 2.58%。 质押式回购是证券行业资本中介业务的重要品种,2018 年以来,证券市场 信用违约事件增多,公司战略性收缩了股票等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逐年减少。2019 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较于 2018 年末减少 380,443.73 万元,降幅为 34.13%;2020 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较于 2019 年末减少 112,264.84 万元,降幅为 15.29%;2021 年 9 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相较于 2020 年末减少 199,314.50 万元,降幅为 32.04%,主要原因为质押式回 购规模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业务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物类别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约定购回式证券 - - 2,000.00 - 股票质押式回购 373,945.15 497,064.61 647,354.06 717,675.85 债券质押式回购 118,103.57 201,921.66 136,714.60 349,449.95 债券买断式回购 - - - 63,564.13 小计 492,048.72 698,986.27 786,068.66 1,130,689.93 加:应计利息 334.25 887.88 1,397.93 - 1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标的物类别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减:减值准备 69,594.26 77,770.94 53,098.54 15,878.15 合计 422,788.71 622,103.21 734,368.05 1,114,811.78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公司执行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本公司证券自营投资的债券、基金、股票等。2018 年末公司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为 2,950,504.01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29.65%。 2018 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8-12-31 项目 公允价值 投资成本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2,945,915.51 3,034,027.02 其中:债券 2,268,801.56 2,272,101.47 基金 452,977.28 453,258.27 股票 181,472.98 265,996.43 其他 42,663.69 42,670.85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4,588.50 5,482.32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基金 4,588.50 5,482.32 股票 - - 其他 - - 合计 2,950,504.01 3,039,509.34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 年公司执行原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 858,713.32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8.63%,2018 年末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其他项核算的主要是对证金公司的专户投资。 2018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1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类别 2018-12-31 债券 387,907.78 股权 98,127.06 基金 11,688.68 集合理财产品 94,622.27 银行理财 214.27 信托计划 - 其他 266,153.26 合计 858,713.32 7、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以及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新金融工具 准则。公司金融资产列报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投资。 公司主要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3,232,911.11 万元、3,349,773.95 万元和 3,336,797.1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 别为 29.57%、24.92%和 20.40%。 2020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相较于 2019 年末增加 116,862.84 万元,降幅 为 3.61%;2021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相较于 2020 年末减少 12,976.77 万 元,降幅为 0.39%。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如下: 1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9-01-01 项目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债券 1,477,231.64 1,501,869.57 1,770,292.04 1,795,251.72 2,164,046.58 2,136,111.17 2,205,269.00 2,162,099.01 基金 532,318.78 523,206.67 355,964.27 343,775.60 592,178.67 589,344.69 469,254.46 470,642.70 股 票 / 602,202.25 579,598.36 523,816.94 486,169.41 322,306.91 336,176.97 276,648.66 358,867.92 股权 券商资 664,299.23 662,479.29 607,357.75 605,090.89 95,588.60 93,374.34 125,830.60 125,207.25 管产品 银行理 46,520.48 46,222.00 46,389.33 46,224.00 39,316.52 38,998.00 214.27 214.27 财产品 信托计 - - - - - - 7,868.00 7,868.00 划 其他 14,224.80 13,499.56 45,953.62 43,822.14 19,473.83 15,680.00 38,782.17 39,502.85 合计 3,336,797.18 3,326,875.45 3,349,773.95 3,320,333.76 3,232,911.11 3,209,685.16 3,123,867.16 3,164,401.99 其中: 融出证 16,217.15 10,142.57 13,261.30 9,104.40 7,667.84 6,316.06 2,567.93 2,762.04 券 注: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 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上 述 2019 年 1 月 1 日数据系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数据按新准则调整的结果,不需调整 2018 年年报数据,下同。 (2)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投资。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分别为 593,561.33 万元、1,660,000.38 万元和 3,393,281.8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43%、 12.35%和 20.75%。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相较于 2019 年末增加 1,066,439.05 万元,增幅 为 179.67%;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相较于 2020 年末增加 1,733,281.47 万元,增幅为 104.41%。该类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其他债权投资中的企 业债账面价值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1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9-01-01 项目 账面价值 初始成本 账面价值 初始成本 账面价值 初始成本 账面价值 初始成本 国债 - - - - 10,143.83 10,111.42 - - 金融债 15,400.65 15,000.00 151,115.26 152,063.24 53,506.51 52,727.97 52,799.25 50,925.20 同业存单 - - 319,073.19 316,473.69 - - - - 企业债 2,056,255.97 2,010,021.11 1,189,811.93 1,183,598.26 529,910.99 517,181.14 460,235.88 444,092.66 地方政府 - - 1,321,625.23 1,319,050.99 - - 5,268.44 5,100.08 债 合计 3,393,281.85 3,344,072.10 1,660,000.38 1,652,135.19 593,561.33 580,020.53 518,303.57 500,117.95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投资。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分别为 246,641.03 万元、252,255.77 万元和 6,100.6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分别为 2.26%、1.88%和 0.04%。 2020 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较于 2019 年末增加 5,614.74 万元,增幅 为 2.28%;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较于 2020 年末减少 246,155.09 万元,降幅为 97.58%,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规模减少。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9-01-01 项目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证金公司专 - - 246,162.95 234,703.00 240,680.25 234,703.00 229,249.41 234,703.00 户投资 非交易性权 6,100.68 6,100.68 6,092.82 6,092.82 5,960.79 6,075.83 5,949.30 5,949.30 益工具投资 合计 6,100.68 6,100.68 252,255.77 240,795.82 246,641.03 240,778.83 235,198.72 240,652.30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269,610.84 万元、8,119,068.81 万元、 10,515,620.44 万元和 13,294,201.25 万元。证券公司资金业务的重要性在不断提 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负债的变化,匹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市场行 情和环境的变动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呈上升状态。 1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负债结构方面,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和应付债券。 单位:万元、%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 - - - 69,588.34 0.96 应付短期融资款 717,903.22 5.40 500,085.70 4.76 418,844.26 5.16 831,440.00 11.44 拆入资金 573,507.68 4.31 490,170.11 4.66 466,265.18 5.74 390,000.00 5.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44,430.55 0.33 7,893.78 0.08 19,030.38 0.2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8,823.83 2.05 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衍生金融负债 1,388.42 0.01 1,482.92 0.01 527.25 0.01 1,610.14 0.02 卖出回购金融资 2,307,571.72 17.36 2,008,506.24 19.10 1,239,100.20 15.26 1,376,291.00 18.93 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4,379,614.45 32.94 3,313,142.68 31.51 2,725,734.99 33.57 2,131,618.38 29.32 代理承销证券款 8,250.00 0.06 - - 70,000.00 0.86 - - 应付职工薪酬 273,205.34 2.06 251,066.58 2.39 186,019.12 2.29 103,060.38 1.42 应交税费 36,972.04 0.28 70,933.60 0.67 62,241.62 0.77 21,091.60 0.29 应付款项 90,902.42 0.68 46,265.98 0.44 37,512.60 0.46 73,052.23 1.00 应付利息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8,633.67 0.67 合同负债 4,459.68 0.03 3,607.26 0.03 不适用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预计负债 14.81 0.00 0.05 0.00 - - 10.20 0.00 长期借款 - - - - - - - - 应付债券 4,199,137.83 31.59 3,755,939.47 35.72 2,831,962.58 34.88 1,737,361.95 23.90 租赁负债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230.35 0.12 10,968.45 0.10 8,344.44 0.10 2,906.13 0.04 其他负债 597,081.86 4.49 55,557.60 0.53 53,486.17 0.66 334,122.99 4.60 负债合计 13,294,201.25 100.00 10,515,620.44 100.00 8,119,068.81 100.00 7,269,610.84 100.00 1、应付短期融资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分别为 831,440.00 万元、418,844.26 1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万元、500,085.70 万元和 717,903.2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44%、 5.16%、4.76%和 5.40%。应付短期融资款是公司调整负债规模的一个重要手段, 2018 年公司主要通过期限小于 1 年的柜台收益凭证和短期公司债调节应付短期 融资款的规模。2019 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412,595.74 万元, 降幅为 49.62%,主要系公司调整债券长短期结构,减少了该类短期负债所致。 2020 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81,241.44 万元,增幅为 19.40%, 主要系收益凭证的发行规模增加所致。2021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217,817.52 万元,增幅为 43.56%,主要系收益凭证的发行规模增加所 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债券名称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柜台收益凭证 - 717,903.22 500,085.70 418,844.26 331,440.00 短期公司债 长证 1701 - - - - 短期公司债 长证 1802 - - - 200,000.00 短期公司债 长证 1803 - - - 300,000.00 合计 - 717,903.22 500,085.70 418,844.26 831,440.00 2、拆入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 390,000.00 万元、466,265.18 万元、 490,170.11 万元和 573,507.6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36%、5.74%、 4.66%和 4.31%。银行间市场也是公司短期资金的重要融资渠道,报告期内公司 根据资金需求情况,随市调整拆入资金的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拆入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间市场拆入资金 525,000.00 490,000.00 466,000.00 390,000.00 转融通融入资金 48,000.00 加:应计利息 507.68 170.11 265.18 - 1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计 573,507.68 490,170.11 466,265.18 390,000.00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 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分别为 1,376,291.00 万元、1,239,100.20 万元、2,008,506.24 万元和 2,307,571.72 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8.93%、15.26%、19.10% 和 17.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呈波动上升趋势。2019 年末 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137,190.80 万元,降幅为 9.97%; 2020 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769,406.04 万元,增幅 为 62.09%,主要系银行间市场回购业务规模增加所致。2021 年 9 月末公司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299,065.48 万元,增幅为 14.89%,主要系 银行间市场回购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标的物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物类别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债券 2,306,014.66 2,006,456.05 1,238,269.18 1,116,125.38 信用业务债权收益权 - - - 260,000.00 其他 - - - 165.62 加:应计利息 1,557.06 2,050.19 831.03 - 合计 2,307,571.72 2,008,506.24 1,239,100.20 1,376,291.00 4、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2,131,618.38 万元、2,725,734.99 万元、3,313,142.68 万元和 4,379,614.45 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款占负债总额的比 重分别为 29.32%、33.57%、31.51%和 32.94%。代理买卖证券款为公司接受客户 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代理买卖证券 款余额变动与股票交易的活跃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主要受到客户股票交易活跃程 1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度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普通经纪业务 个人 2,784,510.14 2,469,511.98 2,062,407.45 1,549,730.94 机构 1,057,400.25 470,247.30 318,358.03 335,853.16 信用业务 个人 396,134.01 334,455.58 325,253.37 228,547.54 机构 141,061.28 38,541.49 19,456.55 17,486.73 加:应计利息 508.77 386.33 259.60 - 合计 4,379,614.45 3,313,142.68 2,725,734.99 2,131,618.38 5、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 1,737,361.95 万元、2,831,962.58 万 元、3,755,939.47 万元和 4,199,137.83 万元,应付债券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3.90%、34.88%、35.72%和 31.59%。作为长期负债的品种,2018 年-2021 年 9 月,公司应付债券的规模呈增长趋势,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减少短期资 金压力。 2019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8 年末增加 1,094,600.63 万元,增幅为 63.00%, 主要系 2019 年发行人新发行了五期证券公司债;2020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9 年末增加 923,976.89 万元,增幅为 32.63%,主要系 2020 年发行人新发行了五期 证券公司债。2021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20 年末增加 443,198.36 万元,增 幅为 11.80%,主要系新发行两期公司债券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公司债券 2,908,884.47 2,767,344.43 1,019,804.57 496,215.01 次级债券 812,255.63 310,181.12 828,798.63 499,923.00 可转换公司债券 477,997.73 464,934.55 443,289.46 421,133.17 1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柜台收益凭证 - 213,479.37 344,669.14 130,090.77 资产支持证券 - - 195,400.79 190,000.00 合计 4,199,137.83 3,755,939.47 2,831,962.58 1,737,361.95 (三)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合并口径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64,806.19 778,412.15 703,289.20 436,920.87 营业支出 373,531.34 494,035.30 471,366.64 413,792.06 营业利润 291,274.85 284,376.86 231,922.56 23,128.81 利润总额 291,392.51 282,954.09 233,965.71 24,818.55 净利润 220,486.63 208,626.84 158,270.79 22,696.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919.70 208,537.74 166,580.00 25,720.20 注: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业务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 408,661.51 61.47 503,109.17 64.63 358,663.38 51.00 316,000.22 72.32 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65,512.25 9.85 124,059.36 15.94 173,010.71 24.60 -18,001.67 -4.12 投资银行业务 67,452.74 10.15 83,201.80 10.69 90,248.21 12.83 59,110.81 13.53 资产管理业务 28,026.38 4.22 32,658.92 4.19 46,709.08 6.64 49,699.59 11.37 另类投资及私募 股权投资管理业 13,963.76 2.10 18,506.58 2.38 18,808.41 2.67 7,213.68 1.65 务 海外业务 1,554.05 0.23 3,089.12 0.40 3,786.62 0.54 9,009.54 2.06 其他 79,635.50 11.98 13,787.20 1.77 12,062.79 1.72 13,888.70 3.18 营业收入合计 664,806.19 100.00 778,412.15 100.00 703,289.20 100.00 436,920.87 100.00 1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会计口径分类的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115,247.90 17.34 128,065.09 16.45 79,117.07 11.25 47,275.53 10.8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88,973.59 58.51 434,231.89 55.78 333,760.41 47.46 272,030.09 62.2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96,057.35 44.53 305,001.47 39.18 194,115.65 27.60 158,925.39 36.3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63,544.08 9.56 79,400.34 10.20 86,145.14 12.25 55,145.09 12.6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8,743.81 2.82 33,164.11 4.26 41,032.75 5.83 46,652.85 10.68 投资收益 135,727.79 20.42 185,426.83 23.82 202,010.19 28.72 185,705.49 42.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11,961.93 1.80 7,073.13 0.91 7,744.76 1.10 3,827.25 0.88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收益 5,930.21 0.89 6,660.84 0.86 5,632.31 0.80 3,278.31 0.7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738.63 -1.77 13,508.54 1.73 73,198.28 10.41 -91,877.50 -21.03 汇兑收益 -3.66 0.00 -178.44 -0.02 -126.28 -0.02 291.88 0.07 其他业务收入 30,624.33 4.61 10,632.81 1.37 9,679.03 1.38 20,205.34 4.62 资产处置收益 44.67 0.01 64.60 0.01 18.19 0.00 11.74 0.00 营业收入合计 664,806.19 100.00 778,412.15 100.00 703,289.20 100.00 436,920.87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A 股市场总体呈波动趋势。二级市场方面,2018 年,经济 下行压力叠加外部不利环境,沪深指数跌幅较大,交易量进一步萎缩,全年上证 综指下跌 24.59%、深证成指下跌 34.42%,股票基金交易量进一步下降 17.85%; 2019 年资本市场行情回暖,上证综指上涨 22.30%,深证成指上涨 44.08%,创业 板指上涨 43.79%,交投活跃度回升,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同比增长 35.85%。 2020 年二级市场交投较 2019 年活跃,市场双边股基交易量 441 万亿元,同比增 长 61%;市场主要证券指数均实现上涨,其中创业板指累计上涨 64.96%,深证 成指累计上涨 38.73%,上证综指累计上涨 13.87%。 一级市场方面,IPO 审核政策与发行节奏的变化、再融资新规的推出等影响 着 A 股股权融资规模。2018 年,股权融资市场依旧处于下滑态势,IPO 审核发 行节奏大幅放缓,A 股股权融资规模同比下降 29.71%。2019 年以来,随着科创 1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板的开启,以及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的稳步推进,带来 IPO 融资规模大幅增长, 股权融资市场整体回暖,根据 Wind 统计,2019 年 A 股股权融资规模为 15,413 亿元,同比上升 27.30%;IPO 募集资金额为 2,532 亿元,同比上升 83.76%;IPO 家数 203 家,同比上升 93.33%。2020 年,IPO 融资规模进一步增长,根据 Wind 统计,2020 年 A 股股权融资规模为 16,677 亿元,同比上升 8.20%;IPO 募集资 金额为 4,699.63 亿元,同比上升 85.57%;IPO 家数 362 家,同比上升 44.22%。 受市场行情和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 入分别为 436,920.87 万元、703,289.20 万元、778,412.15 万元和 664,806.19 万元,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0.96%、10.68%和 12.66%;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5,720.20 万元、166,580.00 万元、208,537.74 万元和 219,919.70 万元,2019 年- 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547.66%、 25.19%和 13.85%。 2019 年,二级市场交投较去年活跃,沪深市场主要证券指数大幅回升,证券 行业整体业绩表现显著好转,公司财富管理、投资及投行等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 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2020 年,二级市场交投情绪活跃,沪深市场主要证券指 数震荡中上行,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大幅提升 40.27%,带动公司收入上涨 10.68%。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1)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财富管理服务、研 究业务及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报告期内,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是 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最高。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深化转型,机构研究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公募基金分仓市场份额在 2018 年实现行业排名第一。但受市场整体股基交易量 萎缩、佣金率下滑,以及公司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业务随市场环境调整等因素影 响,2018 年,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019 年,二级市场 1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总体回升,受益于市场股基交易量大幅增长,公司该类业务同比增长 13.50%。 2020 年,受益二级市场交投活跃,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40.27%。 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占比的变化,主要系上半年市场好转影响,市场股基交 易量同比增长所致。2020 年公司股基交易额的市场份额为 1.83%;客户数量超 680 万户,托管证券市值超 10,000 亿元,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2)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 金融衍生品等自营交易和做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波动对收入的影响较大。2018 年,在二级市场大幅 下跌及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持续下降影响,2018 年公司股票自营及新三板做市业 务亏损,导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为负。2019 年,在国内二级市场行情回暖、 沪深市场主要股指回升,以及公司投资策略、规模结构、风险管理的综合作用下,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1,061.08%。2020 年,国内二级市场主要指 数涨幅小于同期且分化,行情受新冠疫情影响也较为震荡,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同 比下降 28.29%。 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坚守价值投资理念,加大投研投入,聚焦核心类资产、 关注企业价值成长,以股票为主、股指期货和可转债为辅,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执行灵活的仓位管理,平衡配置,优选投资品种,以绝对收益为目标,降低波动 率和回撤;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坚持票息策略,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根据趋 势变化调节风险敞口,提升组合信用资质,注重投研能力建设,搭建固定收益投 资辅助系统,提高科技赋能能力;衍生类投资业务以加强投研能力为核心宗旨, 坚持科技赋能为导向,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思想,以绝对收益和控制回撤为目 标,以独立开发的量化模型为策略指导,持续完善多策略投资框架,策略涵盖了 期权交易、股票量化、CTA 趋势跟踪、套利、场外衍生品等多个方面。 (3)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包括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 1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通过长江保荐、债券业务部、中小企业金融部、创新融资 部等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稳步发展。其中,IPO 业务排名与发行规模有 较大幅度提升,2019 年 IPO 发行规模排名升至行业第 8 位,2019 年公司 ABS、 金融债、企业债等业务排名均较上年提升。2020 年基本与上年保持持平。 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比比较稳定,规模有所波动。 2018 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债券发行门槛提 升,公司债券承销收入同比下降。2019 年,公司 IPO 发行规模大幅增长,投资 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实现 52.68%的增长。2020 年,公司投行业务把握市场扩容机 会,业务规模和市场口碑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业务抢抓机遇,全 资子公司长江保荐全年过会及储备项目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债券承销业务稳步发 展,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对湖北投行团队展业影响,取得与市场增幅基本持平的业 绩。 (4)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 理、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长江资管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分别下降 24.77%、 6.02%和 30.08%。主要系受资管新规及相应配套规则的落地实施,各类资产管理 业务加速调整。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证券行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分别同比下降 18.25%、12.90%、14.48%。 (5)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或受托管 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发展战略等,完成了 另类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平台的调整和搭建,下设长江资本和长江创新两家 子公司从事该类业务。长江资本主要从事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 咨询服务业务,长江创新主要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 12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占比不高,收入有一定的波动。公司该类业务 布局稳健,立足于业务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已投项目情况良好,均有明确的退 出安排,优质项目储备充足。 (6)海外业务 公司持有长证国际 85.90%的股权,通过长证国际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为客 户提供经纪、投行、保险、资产管理及期货等境外金融服务。长证国际的业务主 要通过 6 家子公司开展,分别为: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 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融资(香 港)有限公司、长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成立发展至今,已经初步形成“1+6”的集团经营架构和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海外业务的下滑主要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为提升长证国际资本 实力,奠定今后的业务发展基础,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在 2019 年 8 月和 11 月,分别完成了对长证国际 29,997.09 万港元和 49,968.04 万港元的增 资事项,持股比例增加至 85.90%。 2、营业支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4,575.66 1.22% 5,719.51 1.16 4,379.66 0.93 3,923.26 0.95 业务及管理费 347,066.32 92.91% 433,376.31 87.72 404,407.57 85.79 358,796.77 86.71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1,248.36 7.55 信用减值损失 -3,619.26 -0.97% 46,315.17 9.38 53,203.42 11.29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 79.82 0.02% 601.83 0.12 654.41 0.14 不适用 不适用 失 其他业务成本 25,428.80 6.81% 8,022.48 1.62 8,721.58 1.85 19,823.67 4.79 合计 373,531.34 100.00 494,035.30 100.00 471,366.64 100.00 413,792.06 100.00 (1)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支出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 别为 358,796.77 万元、404,407.57 万元、433,376.31 万元和 347,066.32 万元,占 1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营业支出的比重分别为 86.71%、85.79%、87.72%和 92.91%。2019 年、2020 年、 和 2021 年 1-9 月,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分别增长 12.71%、7.16%和 15.7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在 2019 年度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系公司收 入、利润大幅提升,与收入利润挂钩费用增加所致。2021 年 1-9 月,公司业务及 管理费上涨 15.70%,主要系与收入相关的浮动职工薪酬和运行成本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 2018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 31,248.36 万元,2018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7 年增加 23,684.09 万元,主要系境外子公司财务借贷业务及公司资本中介业 务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计提直投项目减值准备。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分别为 53,857.83 万元、46,917.00 万元和-3,619.26 万元。2019 年信用减值损 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相比增加 22,609.47 万元,增幅 72.35%,主要系境外子公司财务借贷业务及公司资本中介业务计提减值准备增加 所致。2020 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有所降低。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019.78 -449,899.90 272,179.48 1,154,879.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210.13 -29,265.10 30,032.07 133,84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548.18 773,065.70 420,630.20 -947,340.9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90.13 -8,465.93 924.76 3,306.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6,067.70 285,434.77 723,766.51 344,687.73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54,879.48 万元、 272,179.48 万元、-449,899.90 万元和 919,019.78 万元。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包括:二级市场 1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行情回暖,公司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融出资金净增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 减少债券回购和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回购业务净流入现金减少。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购买和处置金融 资产,以及融出资金规模净增加导致的现金流出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3,843.02 万元、 30,032.07 万元、-29,265.10 万元和-110,210.13 万元。公司该类现金流量净额的变 化,主要系投资支付或收回现金的差额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7,340.96 万元、 420,630.20 万元、773,065.70 万元和 428,548.18 万元。 2018 年,公司控制风险,缩减了证券金融等业务规模,负债减少,筹资活动 形成负的现金流;2019 年,市场行情回暖,公司也增加了资金业务规模和负债。 2019 年通过增加债务规模,筹资活动形成了 420,630.20 万元的净现金流。2020 年,在货币政策宽松背景下,公司抓住有利时机增加债务规模、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筹资活动产生净现金流 773,065.70 万元。 根据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现金流可以保证业务经营需要和 支付到期债务。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小。 (五)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4.42 71.12 65.41 65.72 流动比率(倍) 2.52 2.91 3.24 2.27 速动比率(倍) 2.26 2.62 3.10 2.12 利息保障倍数(倍) 2.48 2.35 2.12 1.1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到期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5.34 5.26 5.06 4.80 净资产(元/股)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 券款)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等方面比较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维持了适当的杠杆经营水平,确保 公司负债的规模及期限结构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需求。目前公司无到期未偿还的 债务,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强,流动性风险可控,面临的财务风险较低。公司长短 期负债搭配合理,与资产结构匹配情况良好。 公司一贯重视流动性管理,强调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机结合。 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多元化的融资工具运用,动态的资产负债表管理,实现资 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之间在期限、结构等方面的合理匹配,保持适度的流动性,达 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公司严格规范资金操作管理,制定合理的资金划拨流 程及审批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和防范资金操作风险,另一方 面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体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各业务条线确定了规模 限额和风险限额,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监控系统及压力测试机制,动态监控 流动性风险指标,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 公司信誉良好,在境内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具有较好的资信水平,与各大银 行保持合作关系,可以合理的成本通过信用拆借工具、债券质押回购工具、发行 短期融资券及其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外部融资,用以应对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波动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渠道较为畅通。因此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 偿债风险较低。 (六)公司未来业务目标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 用途/(四)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部分。 (七)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1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公司治理规范高效,核心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 清晰,保障了公司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为公司战略实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拓 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连续十一年在深交 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中获得 A 类评价。报告期内,公司遵循“稳中求进”的发展 主基调,坚定回归本源、锚定主业,业务资格不断完善,各项主营业务均呈现良 好发展势头。公司积极践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经营思路,以“控风险、建 合规、抓管理、立战略”为着力点,全面强化专业能力建设,谋求持续稳健的高 质量发展;以“内生增长”为人才培养理念,打造具有“长江基因”的人才,不 断完善梯队建设,队伍管理显著强化,有效提升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活力。 2、研究水平保持领先,投行业务影响力持续增强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驱动策略,坚定不移提升投研能力,确立了突出的行业优 势地位:2018 年公募佣金市占排名第一,2019 年、2020 年排名第二。2020 年, 公司荣获新财富“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大奖及 8 个行业最佳分析师第 1 名。报 告期内,研究业务稳居行业前列,各项指标齐创历史新高。 公司坚持打造“精品投行、特色投行”品牌影响力,牢牢把握科创板、创业 板、精选层改革机遇,为企业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助力直接融资市场做大 做强,持续通过深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客户建立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和 根据地,在军工、化工、台企、设计四大行业已具备一定的市场口碑和行业优势。 报告期内,完成 IPO 主承销项目 11 个,市场排名第 7 位,IPO 主承销金额 52.98 亿元。 3、金融科技全面赋能,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 公司积极发挥金融科技优势,不断加大金融科技在服务保障、运营支持等多 方面应用,服务前台业务发展,优化中后台管理,促进全面高质量发展。报告期 内,公司持续推进金融科技技术深化应用,助力提升前台核心业务能力和后台管 理能力,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化产品和平台,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强化 IT 核心能力构建,推进平台化、敏捷化和产品化,打造数字化转型的技术驱动轮, 1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推进智能投研、智能投资、智能投行、数字化风控、数字化财富管理等重点业务 数字化场景实现,充分服务前台业务发展;构建公司级数字化集中运营体系及协 作机制,推动公司技术架构向中台架构转型,以客户为中心,以流程为基础,以 数据为驱动,强化中台对前台的响应和支持。 4、风控体系全面覆盖,贯彻落实实质合规 公司秉承经营风险的管理理念,坚持合规管理“实质重于形式”,构建了与 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规范化、系统化的合规风控管理流 程,有效覆盖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和业务条线,贯穿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公司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动态平衡。各项主要风控 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指标,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管理 以主动管理向弹性管理转型升级为方向,提升合规能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战 略支持;以并表管理为抓手,夯实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加速提升公司风险管理 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改善债务资产质量;持续深化子 公司垂直管理,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推动母子公司一体化发展。 5、深化服务实体经济,社会责任奋力担当 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担当,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股权 投资、民营企业纾困等方面持续发力,致力于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 化金融服务,大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发挥资本市场在推动 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的枢纽作用。努力搭建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企业服 务平台,深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客户,陪伴优质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坚定做社会责任的践行者、倡导者、传播者,在守法、合规创造财富的 同时,感恩回馈社会,彰显“责任券商”的使命与担当。依托国内首家成立的证 券公司慈善基金会—“湖北省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持续开展公益慈善事业; 积极投身精准脱贫攻坚战,建立“造血式”扶贫长效机制,在全国 20 余个贫困 县推进了 400 余个金融扶贫项目,帮扶融资额超过 90 亿元,规模位于行业前列; 积极参与对上市民企的纾困支持行动,集团母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并带动政府及社 会资金发起设立系列资产管理计划,目前存续 69 只,规模合计达 175.56 亿元, 纾困累计投出规模超过 150.86 亿元。 1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报告期末有息债务情况 1、有息债务总余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 7,798,120.45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717,903.22 9.16 拆入资金 573,507.68 7.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40,913.13 0.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07,571.72 29.44 应付债券 4,199,137.83 53.57 合计 7,839,033.58 100.00 2、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应付短期 交易性金融 卖出回购金 合计 项目 短期借款 拆入资金 应付债券 融资款 负债 融资产款 金额 占比 1 年(含)以内 - 717,903.22 573,507.68 40,913.13 2,307,571.72 1,431,838.65 5,071,734.40 64.70 1 年-2 年(含) - - - - - 1,061,950.06 1,061,950.06 13.55 2 年-3 年(含) - - - - - 1,604,963.69 1,604,963.69 20.47 3 年-4 年(含) - - - - - - - - 4 年以上 - - - - - 100,385.43 100,385.43 1.28 合计 - 717,903.22 573,507.68 40,913.13 2,307,571.72 4,199,137.83 7,839,033.58 100.00 3、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的融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3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债务 5,490,548.73 70.04 质押债务 2,348,484.85 29.96 合计 7,839,033.58 100.00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速动比率为 2.26;公司无 到期未偿还债务,现金流量情况良好,融资能力强,不存在重大的有息债务集中 偿付风险。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及其他资产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业务运营产生,遵循平等互 惠关系,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8 年至 2021 年 9 月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 易”、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二)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并完善了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程序及定价机制如下: 1、决策权限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 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供借款。 13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 关联交易未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 行;已经执行但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公司有权终止并采取合适手段处理。 2、决策程序 (1)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关联交易的核查机制。各单位与关联人开展关联交 易前,应通过关联交易合规审查程序确保该交易符合监管机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 关联交易的限制性规定,并与法律合规部确认该交易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各 类关联交易需经关联交易审批流程,经法律合规部及合规总监审核通过后方可进 行 (2)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必须采取必要的回避措 施: ①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②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③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予以回避,但上述有 关联关系的董事有权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 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3)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 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 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 13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 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 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 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时,公司有 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董事在向董事会报告关联关系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接受其他董事的质 询,如实回答其他董事提出的问题;在董事会对该等关联关系有关事项表决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其他董事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会议程序对该等关 联关系有关事项进行表决。 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退场回 避,不参与该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票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董事无法回避时,董事会在征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后,可 以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作详细说明。未出席会议的关联 董事不得授权其他董事表决,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董事表决。 (5)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 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第(4)条所规定的 披露。 (6)董事在履行第(4)条规定的义务时,应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作出书面 陈述,由董事会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确定董事在有关交易中是否构成关 联人士。董事会会议在不将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进行审议 表决,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应写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计入 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 (7)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 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1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 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关联股东在股东大 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 联股东回避;如会议主持人需要回避,到会股东应当要求会议主持人及关联股东 回避并推选临时会议主持人(临时会议主持人应当经到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数半数以上通过),非关联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对会议主持人及关 联股东要求回避的申请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加投票表决时,其持有的股 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票数,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交易方股东无法回避且征得监管部门同意后,关联股东可 以参加表决,但应对非关联交易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股东会决 议公告中详细说明,只有非关联人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形 成有效决议。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为被要求回避、 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就此作出决议。如异议者仍不 服的,可在召开股东大会后向监管部门投诉或以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申请处理。 (8)对于报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须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 意见。 (9)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应及时通过董 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10)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获赠 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 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评估或审计, 但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公司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全体 1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 保。 (13)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对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关联交易控制职责, 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可 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3、定价机制 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 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 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对于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 事项,公司将不对其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四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92.53 亿元,借款余额为 672.21 亿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794.20 亿元,累计新增 借款金额 121.99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1.70%,超过 40%。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13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及受限原因 账面余额 申购、赎回证券存出的货币资金 11.75 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351,584.84 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的其他债权投资 1,845,052.90 为融资融券业务而转让过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17.15 为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93,099.27 为债券借贷业务而设定质押的其他债权投资 310,129.42 合计 2,616,095.3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1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六章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所涉资信评级的,主 体评级结果均为 AAA 级,不存在与本次主体评级结果有差异的情形。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本期债券无评级。 三、其他重要事项 无。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范围内授信情况,各类授信额度合计 900.25 亿元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各类授信额度总额为 208.16 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含已兑付债券)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含已兑付 债券)如下: 单位:年、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 债券品种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日还本付息情况 证券公司债 长证 1801 2018-03-09 2018-12-09 0.75 - 5.40 按时还本付息 可转债 长证转债 2018-03-12 2024-03-12 6 49.96 1.5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长证 1802 2018-04-16 2019-04-11 0.9863 - 4.90 按时还本付息 证券公司债 长证 1803 2018-11-27 2019-05-27 0.5 - 3.75 按时还本付息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C1 2019-03-14 2022-03-14 3 30.00 4.24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14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 债券品种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日还本付息情况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01 2019-04-17 2022-04-17 3 17.00 4.15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02 2019-05-21 2021-05-21 2 - 4.10 按时还本付息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03 2019-07-22 2021-07-22 2 - 4.00 按时还本付息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04 2019-10-28 2021-10-28 2 - 4.00 按时还本付息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1 2020-02-24 2023-02-24 3 40.00 3.2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3 2020-03-23 2023-03-23 3 23.00 3.2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4 2020-07-30 2022-07-30 2 30.00 3.53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5 2020-09-21 2023-09-21 3 42.00 3.99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6 2020-11-09 2021-11-14 1.0137 - 3.40 按时还本付息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01 2021-01-11 2024-01-11 3 41.00 3.74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C1 2021-06-08 2024-06-08 3 30.00 3.87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C2 2021-07-12 2024-07-12 3 20.00 3.83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02 2021-08-18 2024-08-18 3 20.00 3.2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03 2021-08-18 2026-08-18 5 10.00 3.58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注 1:长证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批文取得 批文到期 募集资金用 债券名称 获批额度 剩余额度 交易场所 时间 时间 途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 2021 年 1 2023 年 1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80 亿元 30 亿元 金及偿还有 深交所 月 29 日 月 28 日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息债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 2021 年 7 2023 年 7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280 亿元 160 亿元 金及偿还有 深交所 月 16 日 月 15 日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息债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 2022 年 1 2024 年 1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80 亿元 80 亿元 金及偿还有 深交所 月5日 月4日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息债务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年、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 债券品种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日还本付息情况 可转债 长证转债 2018-03-12 2024-03-12 6 49.96 1.5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14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 债券品种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日还本付息情况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C1 2019-03-14 2022-03-14 3 30.00 4.24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19 长江 01 2019-04-17 2022-04-17 3 17.00 4.15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1 2020-02-24 2023-02-24 3 40.00 3.2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3 2020-03-23 2023-03-23 3 23.00 3.2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4 2020-07-30 2022-07-30 2 30.00 3.53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0 长江 05 2020-09-21 2023-09-21 3 42.00 3.99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01 2021-01-11 2024-01-11 3 41.00 3.74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C1 2021-06-08 2024-06-08 3 30.00 3.87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C2 2021-07-12 2024-07-12 3 20.00 3.83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02 2021-08-18 2024-08-18 3 20.00 3.20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证券公司债 21 长江 03 2021-08-18 2026-08-18 5 10.00 3.58 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注 1:长证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六)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公司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346亿元, 假设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 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2021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合计)的比例为113.00%。 14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七章 增信机制 不适用。 14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八章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 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次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 2016 年 5 月 1 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及其附件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 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及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 投资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 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 应缴纳印花税。对公司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 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 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次公司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 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 本次公司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公司债券,并且投 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 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九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经制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 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 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2)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公告的审核、披露程序: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公告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室起草,经相 关单位和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复核,报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监事长)审 批后,由董事会秘书室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披露。 (3)重大事件的报告、审核和披露流程: ①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各单位在知悉或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当及时向董事 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室书面报告,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收到书面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室根据重大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协助前款 人员或单位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和格式要求准备信息披露所需资料; ③各单位所提供资料应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确认,如有必要提交公司办 公会审议的还需履行办公会决策程序; ④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起草公告文稿,经相关单位和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复 核,报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监事长)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室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 重大事件遵循持续披露原则,对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按 本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应持续给予关注。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 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 14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 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 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业 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1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章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 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 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 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 给付日起 9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 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 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 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 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 事项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 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4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违约情形及认定第 6 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 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违约情形及认定第 6 项外的其他违 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 行。 (3)提前清偿。发行人出现未按期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回售、赎回、分期 偿还款项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开持有人会议要求发行人全额提前清偿,但募集 说明书另有约定或持有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当发行人发生本条约定的持有人会议有权要求提前清偿情形,且持有人会议 决议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持有人会议决议 生效日起 9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消除负面情形或经持有人会议豁免触发提前清偿义务 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提前清偿责任。 (4)支付投资者等为采取违约救济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 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 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及范围为。 (三)争议解决方式 1、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 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 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 向本期债券的交易所在地深圳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5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 生争议,不同文本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 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已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凡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 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如下: 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期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 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组 成。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应当配合受 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 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 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 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1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一)总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期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 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组 成。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应当配合受 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 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 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 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 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并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 约束。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 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 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等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 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由会议召集人自行 承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 外。 15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2.2 条约 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2.2 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 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 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 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 其执行安排;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募集资金用途;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 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 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 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 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 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 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 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 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4)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 15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 子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 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 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 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 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以下统称提议 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 合《债券持有人会议》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 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 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1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1】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 相关工作。 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 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 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 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4、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 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5、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6、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 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 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 人(如有)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 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15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7、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 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 债券持有人选择: (1)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 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 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2)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 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 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 意见行事。 8、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 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 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3.2.1 条的约定,且同次持 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 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4.2.6 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 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9、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 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10、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 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 15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 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 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 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11、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 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 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 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 票方式等信息。 12、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反 馈环节,征询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 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13、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 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14、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 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 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15、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 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 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3.1 条的约定。 16、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 不可抗力的情形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 意取消。 15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 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 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最 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 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17、因出席人数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持有人会 议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 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1)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2)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3)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 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 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 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15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 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 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 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 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 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 安排。 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 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 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 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15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2)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3)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 他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 进行沟通协商; (4)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9、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10、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 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2)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3)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4)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 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 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11、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 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 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 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12、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 16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 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 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1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 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14、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3.2.5 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 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 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 案投“弃权”票。 15、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2.2 条约定权限范围 内的重大事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1)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2)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 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3)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 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4)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5)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 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6)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 实现本款第(1)至(5)项目的; (7)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16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6、除《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2.2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 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 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召 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17、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 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 持有人会议》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18、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 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 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 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 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 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19、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 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 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20、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票、 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16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 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 地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 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 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 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 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 关系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 理人不得拒绝。 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 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6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 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3、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 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 其进行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 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 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 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 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 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 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 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 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定 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 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第 4.1.7 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 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 16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 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 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六)特别约定 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 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 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 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 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 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 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 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 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2、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 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的; 16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 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的; (3)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 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 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 步予以明确的; (5)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 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如为第 4.3.2 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 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6)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 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3、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6.2.1 条第(一)项至(三)项情形的, 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 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 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 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 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 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3.2 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 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6.2.1 条第(四)项至(六)项情形的, 16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 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 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七)附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2、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 约定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变更或补充的规则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共同构 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 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 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 以外,均以《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为准。 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性以及其他 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 数。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 议》,华泰联合受聘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 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且认可《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双方依据《债券受托 16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管理协议》之约定而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且接受《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相关约定之约束。 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 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发行人与华泰联合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泰联合受聘担任本 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与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陈探、袁志鹏、江启泓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华泰联合作为本期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 理职责。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1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聘任。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聘任华泰联合作为本期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拥有本期债券条款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赋予其 作为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同意。债券持有人认购,受让或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 为其同意华泰联合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其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所有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 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5、双方确认,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影响受托管理人公 正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根据资金 使用计划需要,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若需要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如 调整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金额、调整募投项目或者对现金进行 管理等情形,发行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该调整对其偿债能力及债券持有人权益影响的程度,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权 限和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甲方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 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 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 1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 易的审议程序及对甲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 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书 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评级或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 及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违约;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 损失; (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 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名称变更的、本期债券名称变更的;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内外部增信机制、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17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 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 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 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 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或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发行人为发行的公司债券聘 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22)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4)发生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 2 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及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业协会及有关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对外公告 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 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 对措施。 发行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 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 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 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 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 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为了保障本期债券如期兑付本金及利息,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约定本期债券 的偿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公司在债券付息日的 5 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账户; 在本金到期日的 10 个交易日前累计存入的偿债保障金资金余额不低于应偿付债 券本息余额的 20%;在本金到期日的 2 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债券本息余额全额 存入偿债保障账户。 如账户监管人确认偿债账户内的资金足够支付当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则于当 日向发行人报告。 17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如在本金到期日的 2 个交易日前偿债账户内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当期 债券本金及利息,账户监管人应于当日通知发行人要求补足,并将相关信息报送 债券受托管理人。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及 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时发行人承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 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 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 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同时,发 行人应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 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2、本期债券发行后将进行上市流通,若本期债券出现终止上市的情况,发 行人将委托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期公司债券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 务。 13、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7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 同)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 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14、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19 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 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5、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 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 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 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下 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 关工作; (2)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17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相 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 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 约定的其他职责。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本期债券进行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 类管理。 4、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 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 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 (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5、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 月内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6、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17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式,向债券持 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 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7、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 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 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 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1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 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1、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 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按法定机关要求提供 现金、实物抵押或信用担保等方式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因追加担保、履行偿债保 障措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2、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 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3、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 17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善保管。 14、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如有)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 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 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5、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 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 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 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 其他职责。 1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 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9、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双方约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费用为零,即发行人无需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报 酬。 但受托管理人因履行本次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合理额外费用(包括但 17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不限于公告费、律师费等)由发行人承担。 (四)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 2、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债券进行转让、抵押和继承。 3、债券持有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 利,监督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有关行为。 4、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参加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享有表决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有权更换不合格的受托管理 人。 6、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当债券持有人无法通过债 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时,也可单独行使权利。 7、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外,债券持有人不得要求发行 人提前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8、债券持有人应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 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合法、有效的决议。 9、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法律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 监督权和办理有关债券事务,不应干预或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 10、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 担的其他义务。 (五)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17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发行人的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5)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二十四)项等情 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二十四)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 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期间应当 为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权或发行人持有受托管理人 5%以上 股权; 17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受托管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受托管理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3)除本期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发生的债权债务外,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 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4)其他利益冲突情形。 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期间,应禁止发生上述利益冲突情形。 一旦发生上述利益冲突情形,受托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消除上述利益冲突情形, 或不再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本期债券持有人也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解除受托管理人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因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造成实际损 失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的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 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 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符 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起 90 日内聘任新的债券 18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人,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 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即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 日之后第十五个工作日,以先到者为准)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 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 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 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 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 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 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 者协议的规定。 3、协议一方应对因签署或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而获得的与另一方及 18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另一方业务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信息或资料,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条款内容及相关谈判信息予以保密。尽管有上述要求,协议一方可以按照法 律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保密信息进行相应的披露,但是披露范围应当仅限于 法律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且披露前在法律许可的条件下应当至 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 4、为规范双方的经营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共 同遵守反商业贿赂条款。双方不得向对方单位或个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亦不得 有采取如下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下形式的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索取、收受或提供回扣、提成、佣金、有价证券、股权、信用卡、宣 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礼物、宴请(工作餐除外),或者以 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索取、收受或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索取、收受或提供高消费娱乐、旅游或考察机会、提供明显可营利的 业务项目、物资、批文或合同等、安排亲朋好友工作、升迁等任何财物或非财物 形式的贿赂等; (3)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商业机会、商业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贿赂、商业贿赂的行为。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 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 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 不利影响。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 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18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十)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债券付息日,发行人未能足额支付债券当期利息; (2)在债券到期日,发行人未能足额支付债券当期利息和/或本金; (3)在本期债券到期,或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行人提前清偿时,发行人 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息,或未能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认可的救济措施; (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承诺,致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无法正常履行;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存在严重影响本期债券清偿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停工停产、在年度审计报告中被认定为资不 抵债或类似情形、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出现严重亏损等; (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 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保证人(如有)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 业等影响担保义务履行的情形,且发行人未能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新的担保方式的。 3、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况下,受托管理人应当作为 利害关系人提起财务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所机构及相关交易所。 18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4、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应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 人; (2)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谈 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3)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应当作为 利害关系人提起财务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 (5)在发行人进行整顿、解散、重组或者破产法律程序时,受托管理人根 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5、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 纠正,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单独或合并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 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关的任何争 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按照发行人及受托管 理人约定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行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8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章 发行有关机构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董事会秘书:李佳 联系人:李世英、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邮政编码:430015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陈赟、王洲、王君烁 电话:010-60837524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三)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18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陈探、袁志鹏、江启泓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四)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雯雯、冯伟、王煜民、梁志浩 电话:010-85156482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陈枫、张伟、鞠宏钰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3 邮政编码:200041 (六)会计师事务所 18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负责人:石文先、杨荣华、管云鸿 经办会计师:余宝玉、罗明国、刘钧 电话:027-86771215 传真:027-85424329 邮政编码:430077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收款账号:8111501011600946203 收款银行联系人:蒋振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27-85355347 户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收款账号:17060101040032420 收款银行联系人:张利华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27-87668587 户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收款账号:634681001 收款银行联系人:谢琳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27-85735892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18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沙雁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九)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 利害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长江证券 (000783.SZ)28,283 股,信用融券专户持有长江证券(000783.SZ)7,667,304 股,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长江证券(000783.SZ)3,129,369 股。 截至报告期末,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的控股股东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部持有发行人长江证券(000783.SZ)的股份数为 526,691 股,金融创新部持有发行人长江证券(000783.SZ)的股份数为 95,824 股, 证券投资部持有发行人长江证券(000783.SZ)的股份数为 577,327 股,与华泰联 合证券同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发行人长江证券(000783.SZ)的股份数为 15,6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相关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 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8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章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 明 18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2021年三 季度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短期公司债券之核查意见; (三)国浩律所(上海)事务所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四)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注册文件; (七)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牵头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 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陈赟、王洲、王君烁 联系电话:010-60837524 传真:010-60833504 224